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华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2月,是在北京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国内首批获得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48)。截至2024年末,大华事务所合伙人150人,注册会计师887人,超过4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10月20日召开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和诚信状况进行审查,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
23日、1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华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营
业收入扣除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
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或说明。
经审计,大华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经营层进行了沟通。
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事务所作为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
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10月20日,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和年审会计师就工作方案以及本年度的审计
重点工作进行沟通并交换了意见。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事务所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方案。重点从主要经营指标、重大事件、重大未决诉讼、营业收入、资产减值、递延资产、关联方交易
及披露、内部重组等方面予以关注。大华事务所对审计目标和范围、人员安排、时间计划、审计策略等内容做了详细安排。
(三)2026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七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财务管理部关于2025年度业绩预报情况的汇报,主要对2025年公司利润预计完成情况、业绩预报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三个方面提出了关注和要求。
(四)202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听取了
大华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重要事项及执行的审计程序、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以及专委会关注的事项等的汇报。
(五)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决算审计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初稿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六)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基本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对2025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的议案》,大华事务所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和专项报告,委员会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大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完成了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