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8证券简称:云南铜业公告编号:2025-106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3222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1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副董事长孙成余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53人,代表股份729126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9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374798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1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50人,代表股份91646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4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1人,代表股份
91646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0人,代表股份91646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40%。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2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融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564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57%;
反对1533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3%;
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084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53%;
反对1533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29%;
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99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86%;
反对11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3数的1.3005%;
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89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84%;
反对11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06%;
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股。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91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93%;
反对119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7%;
弃权7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81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92%;
反对119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8%;
弃权7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股。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22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67%;
反对13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59%;
弃权16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22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67%;
5反对13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4859%;
弃权16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韩锦根先生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
39736165股和10000股。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816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3%;
反对11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弃权1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3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05%;
反对11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09%;
弃权1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
6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6%。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宸以、张欣馨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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