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0证券简称:潍柴重机公告编号:2026-004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不为本次保理业务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2、合作机构: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各类
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
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总规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16、保理融资费用: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减少应收账款余额,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一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