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2月13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首席合伙人为胡柏和。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79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0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及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决议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公司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
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
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3月20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2026年1月22日,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会议形
式与负责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年报审计沟通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时间计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3月19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报审计进度沟通函》,就2025年报、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审计重要事项与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进行沟通。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成员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认真执行了其所制定的2025年整合审计计划;同时要求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出具审计报告。
(四)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2026年3月20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审核委员会会议以现场与通
讯相结合的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公司审核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核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