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6-055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9月 14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4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4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9层 881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盛国福。
7、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7 人,代表股份 383180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2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710705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7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5 人,代表股份 1121098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581%。
8、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5 人,代表股份 141956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4 人,代表股份 141955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15%。9、公司董事盛国福、何飞、郑广平、崔薇,独立董事黄晓延、康晓岳、王满,董事会秘书胡小林列席了会议。
10、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翟煜斌、林珊羽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
案 表决分 股数 决
提案名称 股数 股数 股数编 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结(股) (股) (股)
码 ) 果
总表决 38206 99.709 10352 0.2702
关于审议续 79000 0.0206% 0
情况 6250 2% 00 %
聘 2026年
1. 其中, 通
度财务审计
00 中小股 13081 92.151 10352 7.2924 过
和内控审计 79000 0.5565% 0
东的表 479 1% 00 %机构的议案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翟煜斌、林珊羽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