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证券简称:湖北能源公告编号:2025-07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湖北能源”)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数量为597938144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三峡集团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由1021097405股变动为
1619035549股,持股比例由15.75%变动为22.87%;三峡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中
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不变;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由
2998569820股变动为3596507964股,持股比例由46.26%变动为50.80%。三
峡集团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本次发行之前已经持有的湖北能源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集团”)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不变,仍为1822266821股,持股比例由
28.12%变动为25.74%,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宏泰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湖北
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国资运营公司”)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不变,仍为5804692股,持股比例由0.09%变动为0.08%。宏泰集团及其一致
1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不变,仍为1828071513股,合计持股比例由
28.20%变动为25.82%。
4、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免于
发出要约的情形。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三峡集团免于发出要约。本次权益变动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4年10月30日,三峡集团出具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关于湖北能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准了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事项。
2024年11月12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前述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
2025年4月16日,深交所审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2025年9月5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1号)。
公司本次新增发行的股票将于2025年11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认购对象公司名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伟平
注册资本21323223.15万元成立日期1993年9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5058K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态保护经营范围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
2咨询服务;新兴能源、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环保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工程监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境内旅游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权益变动时间及方式
公司完成向三峡集团发行 A 股普通股 597938144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股,发行价格为4.85元/股,三峡集团全额认购。公司本次新增发行的股
票将于2025年11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宏泰集团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信息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宏泰大厦权益变动时间不适用2025年9月5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1号)。公司本次向三峡集团实际发行的股票数量为权益变动过程59793814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899999998.40元。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集团”)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不变,仍为
1822266821股,持股比例由28.12%变动为25.74%。
股票简称湖北能源股票代码000883
变动方向不适用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A B 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明)股 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明)股份种类( 股、 股等)数(万股)比例(%)
A股(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不适用被动稀释2.38%
司)
合计不适用被动稀释2.38%
3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选)其他?(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导致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可多选)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股数(股)例()(%)
合计持有股182226682128.12182226682125.74份
湖北宏泰集其中:无限182226682128.12182226682125.74团有限公司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58046920.09%58046920.08%份湖北省国有资
其中:无限
本运营有限公58046920.09%58046920.08%售条件股份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4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不适用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情形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不适用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四)权益变动数量及比例
本次发行导致的权益变动前后,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宏泰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0210974051021097405
三峡集团15.75%22.87%
0597938144
长江电力171524384326.46%171524384324.23%
宜昌能投2123280403.28%2123280403.00%
长电投资499005320.77%499005320.70%三峡集团及其一致
299856982046.26%359650796450.80%
行动人小计
宏泰集团182226682128.12%182226682125.74%
湖北国资运营公司58046920.09%58046920.08%宏泰集团及其一致
182807151328.20%182807151325.82%
行动人小计
注:上述数据小数位差异主要因四舍五入导致。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6.26%变动为50.80%,宏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28.20%被动稀释至
25.8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权
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5规定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免于
发出要约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的认购对象参与认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峡集团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