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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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附件: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1-3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XYZH/2025BJAA18B0535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集团”)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5年10月17日止《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是湖北能源集团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保证上述专项说明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湖北能源集团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1鉴证报告(续) XYZH/2025BJAA18B053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鉴证意见我们认为,后附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湖北能源集团截至2025年10月17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湖北能源集团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截至2025年10月17日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截至2025年10月17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
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1号)同意,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597938144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99999998.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299041.1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4700957.25元。
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898235373.40元,为募集资金总额
2899999998.40元扣减保荐及承销费1764625.00元后的余额,上述资金已于2025年10月17日划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10月1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E23531号)。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罗田公司”,为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次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开户行账号备注本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571689052633用于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电湖北能源罗田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行578189168849站项目
1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公司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拟项目核准募投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项目核准文号项目唯一代码投入金额机关湖北罗田平坦湖北省发鄂发改审批服
2109-420000-
原抽水蓄能电930987.29290000.00展和改革务【2021】
04-01-142126
站项目委员会319号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发行完成前,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2025年10月17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733809768.17元,本次拟置换人民币733809768.17元。
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具体项目名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枢纽工程565504065.97湖北罗田平坦原抽水蓄
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99968080.00能电站项目
独立费用68337622.20
合计73380976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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