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6-031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9月8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8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嘉苑路38号城发环境研发中心10楼。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黄新民先生。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8人,代表股份421810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9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11979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6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6人,代表股份9831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1%。
8、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6人,代表股份9831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6人,代表股份9831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1%。
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投票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分 表决
提案名称 股数 股数 比
编码 类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股) (股) 例总表决
关于拟补 417507206 98.9799% 3858475 0.9147% 444510 0.1054% 0 0%情况
选第八届
1.00 董事会非 通过其中,独立董事中小股
的议案 5528060 56.2306% 3858475 39.2479% 444510 4.5215% 0 0%东的表决情况总表决
关于申请 418244516 99.1547% 3129275 0.7419% 436400 0.1035% 0 0%情况注册公开
2.00 发行公司 通过其中,债券的议中小股
案 6265370 63.7305% 3129275 31.8305% 436400 4.4390% 0 0%东的表决情况总表决
关于申请 418243716 99.1545% 3129275 0.7419% 437200 0.1036% 0 0%情况统一注册
3.00 发行债务 通过其中,融资工具中小股
的议案 6264570 63.7223% 3129275 31.8305% 437200 4.4471% 0 0%东的表决情况总表决
关于公司 417363956 98.9459% 4417235 1.0472% 29000 0.0069% 0 0%情况
董事 2026
4.00 年度薪酬 通过其中,方案的议中小股
案 5384810 54.7735% 4417235 44.9315% 29000 0.2950% 0 0%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亚强、孟雅。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二)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三)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