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且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之签字页)承诺方:
陈泰锋 冯小惠 2马
王虎胜 陈敏
刘欣 2 万5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姚伟庆
2025年70月27日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利用在公司的任职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非法占用公司资源、资金或从事其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之签章页)承诺方: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姚伟庆
202可年7o月27日
关于本次交易摊簿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本承诺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承诺人对本承诺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承诺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承诺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承诺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果公司未来筹划实施股权激励,本承诺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筹划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后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时,本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承诺人将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8、本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交易摊簿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之签章页)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姚伟庆
2025年10月27日
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自本次交易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无减持公司股份(如有)的计划。若本人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减持公司股份(如有)的,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2、若公司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红股、配股等除权行为,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
3、若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公司或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之签字页)承诺方: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姚伟庆
2025年10月27日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函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亦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函》之签字页)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10月27日
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2、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遣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
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5、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不存在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之签字页)承诺方: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姚伟庆
2025年10月27日
关于本次交易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信息并非真实、准确、完整,或存在虚假记载、误寻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愿意就此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5、如本次交易因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6、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交易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姚伟庆
2025年10月27日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承诺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筹划之初,本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磁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2、本公司及本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3、本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登记及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督促相关人员在交易进程备忘录上签名确认;本公司保证及时补充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交易进程备忘录信息;
4、本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交易相关方对内幕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告知其他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不得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
5、在本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本公司及本公司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方: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M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陈泰锋
20 年 7月 日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且本公司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诺方:海南高速公露股份有限公司)M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陈泰锋
2o2S年 1月27 日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函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亦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诺方: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陈泰锋
2025年(0月27日
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其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2、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遣责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形,不存在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3、本公司控股股东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遣责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4、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遣责的情形,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
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国方:海南高速公露股份有限公司3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
陈泰锋
205年(0月℃ 日
关于本次交易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交易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陈泰锋
2025年/0月 日
关于本次交易摊簿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如果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违反上述承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至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企业不再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公司股票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3)本次交易终止。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交易摊簿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方: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陈泰锋
4M7 O 日
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自本次交易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 本企业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本企业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2、若公司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红股、配股等除权行为,本企业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
3、若因本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诺方: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陈泰锋
年 70月 日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石化”)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说明与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未拥有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企业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
2、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控石化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除海南省交控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石油”)、海南交控航油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海南交控港湾服务有限公司外,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重合或相似的业务;
(1)海南交控航油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海南交控港湾服务有限公司虽与交控石化存在经营范围的重合,但上述公司主要从事成品油大宗贸易及批发业务,以及面向企业类客户服务于海域陆域项目的柴油和燃料油销售业务,未实际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及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况;
(2)交控石油从事加油站成品油零售业务,与交控石化业务构成同业竞争,但鉴于其与交控石化在加油站经营区域上存在差异(交控石化目前正在运营及规划建设的加油站主要沿海南省高速公路的中线及东侧分布,交控石油目前正在运营的加油站主要分布在海南省高速公路的西北及东南侧,且无拟规划建设的加油站,交控石化及交控石油的主要加油站分布距离相对较远),并且二者经营的加油站均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而高速公路具有封闭特性,加之服务区加油站是经科学规划布局的基础配套设施,使得客源主要由车辆行驶路径和油耗需求等客观决定,而非通过市场竞争获取,二者的竞争性较弱,且根据二者2023年度及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交控石油成品油零售业务的收入或者毛利均未超过交控石化的同类业务收入或毛利的百分之三十,上市公司与交控石油之间不存在对上市公司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故上市公司本次收购交控石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3、交控石油业务目前处于亏损状态,短期内暂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本企业计划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积极督促交控石油提高盈利能力、规范企业经营,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在符合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在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有盈利能力、产权清晰、资产合规完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等)时,通过合法方式将该企业股权或有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或综合运用其他资产重组、业务调整、股权处置等多种方式,稳妥解决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
4、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未来将积极避免新增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不直接或间接新增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相似并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
5、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企业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6、本企业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证不于预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利用控制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7、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依规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方: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陈泰锋
2025年10月 8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及领取薪酬;保证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
2、保证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体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保证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服务提供模式;
2、保证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且资产全部处于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3、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保证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以公司的资产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三)保证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
银行账户;
4、保证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控股股东不违规干预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不于涉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保证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保证业务独立
1、保证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3、保证控股股东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干涉公司的业务活动。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方: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陈泰锋
20 /O月 日
关于原则同意本次交易的承诺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本企业已知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方案,本企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企业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本企业将坚持在有利于公司的前提下,积极促成本次交易顺利进行。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原则同意本次交易的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方:海南省交进设资控股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陈泰锋
20℃ 年(月 -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除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如有),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企业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因本承诺人未履行该等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方:海南省交通投售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予):
陈泰锋
202 年 70月 日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函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本企业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且本企业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月(7.1净付人人人门情(血中)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陈泰锋
2025年70月 日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函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机构、本企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亦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诺方: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陈泰锋
2025年10月2 日
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高速”)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海南高速的控股股东,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遣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本企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不存在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陈泰锋
205年 7o月 日
关于本次交易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企业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信息并非真实、准确、完整,或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企业愿意就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企业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企业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如本次交易因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企业不得转让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企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企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企业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交易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诺方: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陈泰锋
202年/0月 日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及领取薪酬;保证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
2、保证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体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保证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服务提供模式;
2、保证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且资产全部处于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3、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保证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以公司的资产为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三)保证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
行账户;
4、保证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企业不违规于预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不干涉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保证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保证业务独立
1、保证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3、保证本企业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干涉公司的业务活动。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方:海南交控股权投资法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胡珊珊
20年 (0月 日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除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如有),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企业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因本承诺人未履行该等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方:海南交控股权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胡珊珊
205年10月 日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石化”)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说明与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3、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未来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企业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4、本企业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对本企业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
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依规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方:海南交控股税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胡珊珊
2025年7〇月 日
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自本次交易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企业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本企业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2、若公司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红股、配股等除权行为,本企业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
3、若因本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诺方:海南交控股权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胡珊珊
2心5年10月7日
关于原则同意本次交易的承诺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本企业已知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方案,本企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企业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本企业将坚持在有利于公司的前提下,积极促成本次交易顺利进行。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原则同意本次交易的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方:海南交控股权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胡珊珊
2025年10月27 日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函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机构、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亦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诺方:海南交控股权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胡珊珊
2025年70月 日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函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本企业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且本企业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诺方:海南交控股权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胡珊珊
5年1月27日
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高速”)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海南高速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遣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本企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不存在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诺方:海南交控股权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胡珊珊
202S 年 70月 V 日
关于本次交易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企业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信息并非真实、准确、完整,或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企业愿意就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企业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企业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如本次交易因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企业不得转让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企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企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企业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交易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诺方:海南交控股权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二
胡珊珊
2025年 10月27日
关于本次交易摊簿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以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不越权于预公司经营管理,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如果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违反上述承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至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企业不再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2)公司股票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3)本次交易终止。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交易摊簿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方:海南交控股权投资融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
胡珊珊
20年 0月2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