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秉持勤勉、尽责、诚信、独立的原则,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按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郝向丽,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公共管理硕士,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券期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历任海南会计师事务所(上市所)项目经理、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审计与风险部副
总经理、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任职,也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附属单位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
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赋予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
和股东会,检查和指导公司经营工作,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股东会共召开6次,本人列席4次。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会情况是否连缺本报告期现场以通讯表决方委托续两次席出席股东应参加董出席式或视频会议出席未亲自次会的次数事会次数次数方式参加次数次数参加会数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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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审议各项议案前,均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并与管理层进行必要沟通,在充分了解议案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和建议,依法合规地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作为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收购、年度经营计划、内控制度修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查,对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审计委员会会议66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20战略委员会会议110
(三)出席独立董事沟通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沟通会共召开6次。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等事项进行了预先审核,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项目实地调研,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
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会计师就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
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等相关事项进行审前沟通。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就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
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上市监管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准则等系列文件,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举办的相关培训,聚焦董事会建设及履职能力、高质量发展、信息披露与内控合规等方面内容,加强对最新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增强法治合规意识与专业素养,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升履职担当。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报告,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
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年报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较为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23年度绩效工资发放方案》《2025年度经营计划》等,对公司的经营计划提出专业的意见及建议,积极履行了职责。
(三)重大投资事项报告期内,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审阅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等相关重大事项议案,并作出明确独立的判断。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时,对拟购买资产的业务模式、市场前景、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股权转让涉及的人员安排、后续计划等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报告期,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郝向丽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