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7证券简称:中鼎股份公告编号:2025-028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3、召开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迎松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34人,代表股份5814453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6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32722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6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27人,代表股份487229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1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33人,代表股份487440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7人,代表股份487229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10%。
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0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434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1%;反对741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弃权26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4%。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732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57%;
反对741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4%;弃权
26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529%。
提案2.0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423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2%;反对744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0%;弃权27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21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30%;
反对744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71%;弃权
27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699%。
提案3.00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412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4%;反对742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6%;弃权29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11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18%;
反对742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26%;弃权
29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6%。
提案4.00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478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8%;反对901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0%;弃权6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77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74%;
反对901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88%;弃权
6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38%。
提案5.00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416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1%;反对741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弃权28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15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94%;
反对741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4%;弃权
28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892%。
提案6.00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417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2%;反对746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3%;弃权28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15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07%;
反对746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0%;弃权
28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3%。
提案7.00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14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29%;反对728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37%;弃权20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4%。本议案关联股东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权股份数
532701321股。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14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29%;
反对728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37%;弃权
20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4%。
提案8.00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407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5%;反对757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2%;弃权28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3%。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06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10%;
反对757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34%;弃权
28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7%。
提案9.0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239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87%;反对3004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8%;弃权20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
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38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232%;
反对3004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42%;弃权
20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6%。
提案10.00关于申请2025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47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6%;反对777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8%;弃权19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该议案表决通过。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70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33%;
反对777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56%;弃权
19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1%。
提案11.0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508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8%;反对744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1%;弃权19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06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76%;
反对744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83%;弃权
19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1%。
提案12.00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702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03%;反对6438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74%;弃权30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
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000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665%;反对6438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095%;弃权
30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1%。
提案13.0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492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1%;反对663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0%;弃权29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90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45%;
反对663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3%;弃权
29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2%。
提案14.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408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7%;反对731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8%;弃权30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07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32%;
反对731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04%;弃权
30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6263%。提案15.0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412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3%;反对832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2%;弃权2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10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04%;
反对832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9%;弃权
2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7%。
提案16.00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411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2%;反对832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1%;弃权20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1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94%;
反对832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
20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6%。
提案17.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0519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8%;反对864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7%;弃权6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18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16%;
反对864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39%;弃权
6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4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束晓俊方娟
3、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