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2证券简称:欢瑞世纪公告编号:2024-15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中联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总部位于天津,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李金才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47人,注册会计师26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8人。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6610.5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9936.74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12850.77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3554.40万元,主要行业涉
及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33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2281.30万元,主要行业涉
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
1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事务所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行政监管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东松,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舒宁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事务所执业,现为立信中联事务所北京分所合伙人,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铭姝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事由: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福建证监东松2021年6月11日监督管理措施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二条、局
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类型:出具警示函
上述项目合伙人于2021年曾被福建证监局出具过警示函,对本公司的审计工作无实质影响。除此之外,其他人员最近三年没有被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记录。
3、独立性
2拟聘任的立信中联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
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立信中联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办理后续包括协议签署等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立信中联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中联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事务所为2024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中联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立信中联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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