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亚钾国际
股票代码:000893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
81号610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58号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
签署日期:2025年5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目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5%的情况.............................................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6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第八节备查文件..............................................11
一、备查文件...............................................11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11
附表...................................................13
2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亚钾国际/上市公司/公司指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简本报告书指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疆江之源指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洪策指上海洪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江之源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本次权益变动指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新疆江之源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5643875384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洪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3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日合伙期限长期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81号610室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经营范围上市公司股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58号
(二)新疆江之源的合伙人情况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上海洪策私募基金
1普通合伙人750.0025.00
管理有限公司
2吴湘宁有限合伙人1200.0040.00
上海和青实业有限
3有限合伙人900.0030.00
公司
4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北京盛合致远科技
4有限合伙人150.005.00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新疆江之源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姓名黄炬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职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身份证号码5101071991********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金泽路1号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58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无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其合伙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及滞纳
金需要减持股份,导致持股比例降至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在合法合规且不违背相关规则和承
诺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时机减持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自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3日,新疆江之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2131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2%。减持后新疆江之源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62292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若按照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份数量计算,比例为5.06%)。
本次变动前后新疆江之源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股东名称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
(%)(%)
新疆江之源464424595.02462292825.00
注: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的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2025年5月23日总股本
924051187股为基准计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疆江之源持有公司股份464424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2%。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疆江之源持有公司股份462292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江之源持有上市公司46229282股股份,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9000000股,处于限售状态的股份数量为33743517股。
7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未增持上市公司股份,通过竞价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18.67-29.31元/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方减持价格区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比减持期间式(元/股)(元/股)(股)例(%)
集中竞2024年11月24日-
18.67-29.3120.3459842600.65
价2025年5月23日
8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来源为公开发行股份,相关减持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9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5月26日
10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11(本页无正文,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5月26日
12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亚钾国际投资(广上市公司所在上市公司名称广州市
州)股份有限公司地股票简称亚钾国际股票代码000893新疆江之源股权投新疆乌鲁木齐经济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技术开发区中亚南名称人注册地
伙)路81号610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动
有□无√数量变化人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公司实际控制
第一大股东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
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股的股份数量及占
份464424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
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后,信息披露义变动数量:213177股务人拥有权益的变动比例:0.02%
股份数量及变动现持股数量:46229282股
比例持股比例:5.00%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5年5月22日-2025年5月23日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集中竞价动的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不涉及√资金来源
13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是√否□其他
12个月内继续
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是√否□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不适用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接触公司为其不适用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不适用否需取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14(本页无正文,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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