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3证券简称:亚钾国际公告编号:2026-022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51楼公司大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351429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92428368股的44.3485%。其中:
A、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90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92428368股的1.0084%;
1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406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3439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92428368股的
43.3401%。
(2)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共审议议案五项,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03567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6%;反对99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2%;弃权
7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718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31%;反对99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96%;弃权7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02841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40%;反对111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9%;弃权
23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6457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72%;反对11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4%;弃权3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三: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04853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12%;反对92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7%;弃权
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8469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22%;反对92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14%;弃权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四: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02326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93%;反对1173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0%;弃权
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5942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75%;反对11737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3股份总数的0.9043%;弃权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五: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5.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214832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786%;反对298822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31%;弃权
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8448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271%;反对29882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233%;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
本子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214348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649%;反对299693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78%;弃权
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7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796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898%;反对29969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904%;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本子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213230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330%;反对300405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81%;弃权
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6846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037%;反对30040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452%;弃权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
本子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4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214399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663%;反对299255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54%;弃权
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801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937%;反对29925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566%;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
本子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5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214232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616%;反对299420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01%;弃权
56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7848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809%;反对29942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693%;弃权6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8%。
本子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6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214232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616%;反对299807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1%;弃权
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7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7848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809%;反对29980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992%;弃权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本子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7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214373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656%;反对299259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55%;弃权
6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7989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917%;反对29925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6股份总数的23.0569%;弃权6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
本子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8制定《公司章程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504988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1%;反对84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6%;弃权
8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860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26%;反对84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43%;弃权8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1%。
本子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9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500112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63%;反对13912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9%;弃权
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7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372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69%;反对1391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19%;弃权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本子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7议案5.10制定《超额利润奖金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3504298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反对97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3%;弃权
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791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95%;反对9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8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本子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11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214252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621%;反对299787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05%;弃权
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7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7868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824%;反对29978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976%;弃权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本子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翊、廖颖华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8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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