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5证券简称:双汇发展公告编号:2024-08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7)财务情况: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89亿元。
(8)客户情况: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
总额人民币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光辉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孙政军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友彬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等从业
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一致,系按照会计师事
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年3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深入了解,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执业原则,较好地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具备较好的执业能力,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3月23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