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和相关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1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本部,下属生鲜品事业部、肉制品事业部、化工包装事业部、农牧事业部、
禽业事业部、禽产品事业部、外贸事业部、餐饮事业部等业务部门以及相关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时,全面考虑了公司及所有部门、下属单位的全部业务和事项,具体包括发展战略、食品安
2全、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产管理、采购业务、生产运营、销
售业务、产品研发、财务核算、资金活动、信息披露、人力资源、
预算管理、投资管理、数字化系统等。
在此基础上确定了需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生产安全、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工程建设、预算管理、
采购管理、生产管理、数字化系统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方法分为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具体包括:个别访谈法、标杆法、穿行测试法、专题讨论法、调查问卷
法、抽样法、比较分析法、实地检查法等。根据评价对象和内容的不同,公司会综合考虑选择一种或多种评价方法进行评价,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证据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公司审计中心负责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一般程序如下:
1.制定评价方案。以业务系统为单位,分别制定相应的评价
方案并开展评价。
2.访谈和穿行测试。就实际业务运行流程,对相关岗位人员
进行访谈,以确保获取最直接的信息,必要时进行穿行测试,以确认实际业务运作流程。
33.关键控制点测试。明确关键控制点,确定测试方法和测试步骤,并开展测试。
4.缺陷评价。根据测试获取的证据,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初步认定,编制缺陷认定汇总表,审计中心主任对缺陷认定进行复核,对于重大缺陷,应当报经公司董事会审核。
5.编制评价报告。审计中心负责根据内控评价结果起草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核批准后报出。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以缺陷发生的可能性和偏离目标的程度作为衡量缺陷严重性的标准,充分考虑缺陷组合和补偿性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缺陷类型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错报≥利润总额5%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5%>错报≥利润总额1%
一般缺陷利润总额1%>错报
4(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发生涉及财务信息披露的重大舞弊行为;公司财
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被外部监管机构或审计机构发现,公司对应的控制活动未能识别相关错报;公司财务报告编报控制程序存在
重大漏洞,可能导致公司报表出现重大错报。
重要缺陷:公司财务报告编报控制程序存在控制漏洞,虽然不会导致公司报表出现重大错报,但仍应引起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重视并改进的缺陷。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缺陷类型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损失金额≥利润总额5%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5%>损失金额≥利润总额1%
一般缺陷利润总额1%>损失金额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如公司决策程序缺陷,可能导致出现严重决策失误,偏离既定经营目标;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致使公司形象严重受损;未遵循合规经营原则,发生严重违规经营问题,受到相关政府部门处罚;公司内部监督机构未能履行相关监督职责,内
5部监督失效等。
重要缺陷:公司因未遵循既定内部控制程序,或者内部控制本身存在设计缺陷,其影响达不到重大缺陷标准,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未来,公司将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和自身业务变化,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股东利益。
董事长:〔签名〕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签章〕
2026年3月21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