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津滨发展证券代码:000897编号:2025-15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 况: (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 以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617272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9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53640862.23元(含税),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股本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二)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617272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5000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0.85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9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9500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股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7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25年7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2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08*****377 1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08*****628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7月16日至登记日 2025年7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苍穹道15号 咨询机构: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刘娟 咨询电话:022-6622320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 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