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8证券简称:鞍钢股份公告编号:2025-029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3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2.会议出席情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数为9369221258股(其中内资股为7957681258股,外资股为1411540000股)。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71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533532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6.95%,其中内资股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70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5120688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4.65%;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2146323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29%;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5243989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5.9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368人,代表股份数量为91331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9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股东大会,金杜
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指派审计师出席了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提案表决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2.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1)总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占出席会占出席会议议有表决议有表决表决议案名称有表决权股股数股数权股东所股数权股东所结果东所持表决持表决权持表决权权的百分比的百分比的百分比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票数通过的普通决议如下:
议案1.2024年度董
532112553099.73%125333680.23%16615020.03%通过
事会报告
议案2.2024年度监
532857752999.87%50813690.10%16615020.03%通过
事会报告
2同意反对弃权
占出席会占出席会占出席会议议有表决议有表决表决议案名称有表决权股股数股数权股东所股数权股东所结果东所持表决持表决权持表决权权的百分比的百分比的百分比
议案3.2024年度报
532858182999.87%50768690.10%16617020.03%通过
告及其摘要
议案4.2024年度财
532859934399.87%49179890.09%18030680.03%通过
务报告
议案5.2024年度利
533214732899.94%26547140.05%5183580.01%通过
润分配方案
议案6.关于2024年度董事及监事酬533158910899.93%32128140.06%5184780.01%通过金的议案
议案7.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533240900999.95%23902030.04%5211880.01%通过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2)内资股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占出席会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议有表决议有表决议案名称股数权股东所股数权股东所股数权股东所持表决权持表决权持表决权的百分比的百分比的百分比
议案1.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511506686495.87%50948830.10%5263020.01%
议案2.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511526236495.88%48993830.09%5263020.01%
议案3.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511526666495.88%48948830.09%5265020.01%
议案4.2024年度财务报告511528417895.88%47360030.09%6678680.01%
议案5.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511751497795.92%26547140.05%5183580.01%
议案6.关于2024年度董事及监
511695675795.91%32128140.06%5184780.01%
事酬金的议案
议案7.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511777665895.92%23902030.04%5211880.01%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3)外资股表决情况
3同意反对弃权
占出席会占出席会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议有表决议有表决议案名称股数权股东所股数权股东所股数权股东所持表决权持表决权持表决权的百分比的百分比的百分比
议案1.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2060586663.86%74384850.14%11352000.02%
议案2.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2133151654.00%1819860.00%11352000.02%
议案3.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133151654.00%1819860.00%11352000.02%
议案4.2024年度财务报告2133151654.00%1819860.00%11352000.02%
议案5.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146323514.02%00.00%00.00%
议案6.关于2024年度董事及监
2146323514.02%00.00%00.00%
事酬金的议案
议案7.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2146323514.02%00.00%00.00%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占出席会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议有表决议有表决议案名称股数权股东所股数权股东所股数权股东所持表决权持表决权持表决权的百分比的百分比的百分比
议案3.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859098251.61%48948830.09%5265020.01%
议案4.2024年度财务报告859273391.61%47360030.09%6678680.01%
议案6.关于2024年度董事及监
875999181.64%32128140.06%5184780.01%
事酬金的议案
议案7.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884198191.66%23902030.04%5211880.01%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以上占比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系由四舍五入导致。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2025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等。
4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孙勇律师和朱泽鑫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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