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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能股份: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21 00:00 查看全文

债券代码:524414.SZ 债券简称:25赣能 GK01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

券(第一期)2026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5赣能 GK01

债券代码:524414.SZ

债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22日

付息日:2026年 9月 23日

计息期间:2025年 9月 23日至 2026年 9月 22日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

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支付自

2025年 9月 23日至 2026年 9月 22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

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25赣能 GK014、债券代码:524414.SZ

5、债券余额:人民币 3.00亿元

6、期限:本期债券为 3.00年固定利率债券。

7、当前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本计息期内票面利率为 2.10%。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选择权条款:无

10、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1、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

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3、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根据《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在本计息期内的票面利率为

2.10%。每 10张“25赣能 GK01”面值人民币 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1.00元(含税,下同)。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6.8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

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1.0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22日

2、债券除息日:2026年 9月 23日

3、债券付息日:2026年 9月 23日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年 9月 23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10%

6、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100元/张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6年 9月 22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5赣能 GK0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付息事宜。

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根据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息兑付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年第 5号)的规定,自 2026年 1月 1日起至 2027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 199号

联系人:尹思悦

电话:0791-88109899

2、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号院 1号楼

联系人:肖云,郑乔方电话:010-56052077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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