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9证券简称:赣能股份公告编号:2026-12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合同期限已届满,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信永中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年,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 座 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信永中和拥有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
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
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信永中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
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行政监管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詹军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闫欢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唐其勇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不存在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拟收费105万元(含内控审计),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变化未超过20%,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自2021年以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合同期限已届满,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
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资质及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恰当性
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信永中和诚信状况良好,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要求,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