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5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〇二六年六月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或《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转让规则”)、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与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签
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相关信息披露文
件以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引自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发行人出具的2025年度公司债券年度报告。本报告其他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请投资人关注并独立做出投资判断。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1目录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概况..................................3
二、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3
三、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4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7
五、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8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8
七、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8
八、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9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9
十、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10
十一、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
成效...................................................10
2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概况
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末前发
行且存续期超过一年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不含已兑付债券)包括:25现代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受托管理债券概况
债券代码 524153.SZ债券简称25现代01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债券名称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期限(年)3
发行规模(亿元)10.00
债券余额(亿元)10.00
发行时初始票面利率2.29%调整票面利率时间及调整后票面利率情况不适用(如发行人行使票面利率调整权)起息日2025年3月4日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还本付息方式息,到期一次还本报告期付息日无担保方式无担保
主体/债项评级 AA+/-
报告期跟踪主体/债项评级 AA+/-
二、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
3业行为准则》、上市规则或挂牌转让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通过与发行人日常沟通、查阅信披文件、关注公开市场信息及舆情、交易监测、回访等现场及非现场方式手段,定期或不定期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信用风险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
受托管理人相应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1次。具体情况如下:
重大事项基本情况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对全资子公司湖南省溆怀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1月(以下简称“溆怀公5日发布《关于现司”)进行吸收合已完成对相应情况的吸收合并全资子公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并,吸收合并完成核查及临时公告的发司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后,溆怀公司的独立布公司的临时受托管法人资格将依法注理事务报告》销,溆怀公司的全部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及其他权利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跟踪监测公司债券的信用情况,并根据跟踪监测结果及时开展主动信用管理、风险管理、风险处置等工作。
三、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要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施工;发电
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危险废物经营;旅游业务;保险经纪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4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土地整治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环保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酒店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停车场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
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2025年2024年
占营业收占营业收同比增减金额金额入比重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593380.59100%557654.39100%6.41%分行业
道路运输业269931.3345.49%287035.4351.47%-5.96%
商品贸易266489.5844.91%208375.3237.37%27.89%
其他56959.699.60%62243.6511.16%-8.49%分产品
长永、长潭高速公路通行费65846.5311.10%70140.4212.58%-6.12%
衡耒高速公路通行费-0.00%8230.851.48%-100.00%
溆怀高速公路通行费32208.195.43%34609.826.21%-6.94%
怀芷高速公路通行费6917.581.17%6734.071.21%2.72%
长韶娄高速公路通行费56260.079.48%61297.6110.99%-8.22%
湘衡高速公路通行费108698.9618.32%106022.6619.01%2.52%
大宗商品贸易266489.5844.91%208375.3237.37%27.89%
其他56959.699.60%62243.6511.16%-8.49%分地区
湖南省325773.5454.90%360110.7864.58%-9.54%
上海市266476.1944.91%190267.7634.12%40.05%
其他省份1130.860.19%7275.851.30%-84.46%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营业收入比营业成本毛利率比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上年同期增比上年同上年同期
5减期增减增减
分行业
道路运输业269931.33137368.3449.11%-5.96%-5.46%-0.27%
商品贸易266489.58268047.13-0.58%27.89%19.57%6.99%分产品
长永、长潭高速公路
65846.5323632.2464.11%-6.12%-9.40%1.30%
通行费长韶娄高速公路通行
56260.0729497.5047.57%-8.22%-9.53%0.76%
费
湘衡高速公路通行费108698.9654932.7849.46%2.52%10.04%-3.45%
商品贸易266489.58268047.13-0.58%27.89%19.57%6.99%分地区
湖南省325773.54165865.8749.09%-9.54%-11.46%1.11%
上海市266476.19268047.13-0.59%40.05%31.13%6.85%分销售模式
(二)发行人2025年度财务状况
表:发行人2025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末2024年度/末增减变动情况(%)
资产总计5966997.585813030.592.65
负债合计4538513.044382126.843.57
所有者权益合计1428484.541430903.74-0.1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52988.141247165.810.47
营业收入593380.59557654.396.41
营业成本429920.97398554.647.87
营业利润70962.3759745.0818.78
利润总额71686.8060377.8818.73
净利润50828.8134295.9348.2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453.8634081.6218.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1208.51221822.4635.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970.10-66425.39-29.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8831.66-183154.542.36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6397.14-27599.09231.88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3.39 2.90 16.90
资产负债率(%)76.0675.380.90
流动比率0.420.389.09
速动比率0.390.368.33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5现代01募集资金已于本次报告期前使用完毕,本报告期不涉及应说明的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途与最终用途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25现代0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债券代码:524153.SZ
债券简称:25现代01
发行金额:10.00亿元募集资金约定用途募集资金最终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不超与约定用途一致
过1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受托管理人按季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列表中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与约定用途一致。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监管银行已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报告期内,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正常。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7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分析
按照合并报表口径,2024年度和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557654.39万元和593380.5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4295.93万元和50828.81万元。2024年度和2025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21822.46万元和301208.51万元。总体来看,发行人经营情况稳定,运作规范,偿债意愿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结构、融资能力和现金流基本稳定,未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变化。
发行人现持有已注册待发行公司债券批文规模30.0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批文规模50.00亿元。必要时,还可通过注册发行新的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偿还存续债务。
中信建投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偿债能力及偿债意愿的变化情况。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的变动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中信建投证券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存续债券中,无债券设有增信机制安排。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偿债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设立专项偿债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债券偿付工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
8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七、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债券期限债券代码债券简称还本付息方式付息日到期日
(年)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每年3月42028年3月4
524153.SZ 25 现代 01 3
率为按年付息,日日到期一次还本
注: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在本息偿付前已及时提示并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足额偿付资金,未发生发行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的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如下: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已于2025年3月4日完成付息,并于2025年3月2日发布《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24153.SZ 25 现代 01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八、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无。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
9十、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要求发布临时报告。详情请见本报告“二、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十一、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报告期内,除本报告前文所述重大事项外,未发生其他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事项,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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