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新洋丰: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与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签署新洋丰磷系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新洋丰 --%

证券代码:000902证券简称:新洋丰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27031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与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签署

新洋丰磷系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

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

不会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3.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

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披露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拟签署的《新洋丰磷系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合同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项目合作进展情况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详见本公告“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对外投资及协议签署概况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为满足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

公司拟对外投资建设新洋丰磷系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并与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签署《新洋丰磷系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合同书》,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与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签署新洋丰磷系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合同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该项目相关的协议、办理成立项目公司的相关事项、申报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实施等。

本次拟签署的《新洋丰磷系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合同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介绍

本次项目的合作方为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为政府机关单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

乙方: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0亿元,建设内容为30万吨磷酸铁锂生产线及配套20万吨/年磷酸铁等上游装置,项目分期建设。其中,一期投资8亿元,建设10万吨/年磷酸铁锂项目,自获得开工许可后18个月内投产,投产后年产值及税收等达到省级工业园相关要求;二期项目根据一期项目运行情况及市场等因素适时推进(实际以最终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为准)。

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国家规定采取公开出让的方式规划预留约700亩工业用地(含代征地),乙方按照招拍挂程序竞拍土地使用权。(2)在乙方与甲方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全额缴纳土地出让总价款及相关税费后2个月内,甲方协助乙方将该宗地的不动产权证办到乙方名下。

(3)甲方负责项目用地地面附着物的拆迁工作,负责协调将施工生产给排水、路、气、网、热力、电或总装机容量 8000KVA 以下生产用电通达至项目用地红线外 50 米范围内(总装机容量 8000KVA 以上专线按照供电部门规定由乙方负责)。

3、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及进度要求推进项目建设。

(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按照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若需改变土地用途,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报批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交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并重新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3)乙方在建设和生产经营期间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文明施工和

安全生产;在生产经营期间内,需依法缴纳政府规定的各项税费及依法向甲方相关部门提供统计资料。

(4)若根据需要乙方设立项目公司的,乙方的相关权利义务转移至项目公司。

4、违约责任

(1)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在条件允许下,应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损失。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

(2)项目土地登记至乙方名下后,因乙方原因未按照约定开工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甲方不得受理乙方新的用地申请,乙方不得办理土地转让、出租、抵押和变更登记。获得施工许可证后未动工开发满12个月的,甲方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乙方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乙方土地使用权。

(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开工建设,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赔偿;若因乙方责任未按约定时间内开工建设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赔偿,乙方损失由自己承担,甲方将土地原价收回。

(4)因乙方原因未在约定时间内达到合同约定的项目投资规模,甲方应给予乙方

相应的整改时间,整改时间不少于6个月但不超过12个月。

(5)乙方确保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环保、安全、能耗等标准要求,乙方

在甲方区域内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破坏周边环境及公共设施,不得恶意超标排放或违规偷排污染物,如造成国家或他人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一方违约除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经另一方书面提出不能限期改正的,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承担违约方的任何损失。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拟投资建设的项目是深化“磷复肥+新能源新材料”双主业战略、向新

能源产业链下游高附加值环节延伸的重大举措。该项目的实施,将实现公司从上游磷矿资源、磷酸铁前驱体到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产业链垂直一体化整合,充分发挥公司在磷化工领域的资源、技术与成本优势,显著提升产品附加值与综合竞争力。同时一期10万吨/年磷酸铁锂产能的率先建设将为公司快速切入并抢占磷酸铁锂市场先机,直接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市场的爆发式增长,培育强劲的第二增长曲线。整体而言,该项目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新能源产业布局,增强盈利能力的持续性与成长性,巩固行业龙头地位,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价值回报。

(二)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由于项目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不会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

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披露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六、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与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签署新洋丰磷系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合同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拟签署的《新洋丰磷系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合同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最近三年公司已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1.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拟与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磷系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公司与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磷系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合作协议》,项目选址宜昌高新区舒家嘴片区,总投资约96亿元,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投资约5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约

40亿元;二期计划投资约4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38亿元。该协议履行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2.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与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签署淮上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公司与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签署《淮上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项目总投资11.5亿元人民币,预计固定资产投资9.8亿元人民币。该协议履行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二)本公告披露日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股不存在发生变动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也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来三个月内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

的计划或相关安排。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