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目录
释义....................................................2
引言....................................................6
一、本次交易方案..............................................8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14
三、本次交易双方的主体资格........................................15
四、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21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大协议........................................23
六、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情况.........................................23
七、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50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56
九、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56
十、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事宜......................................62
十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资格.................................63
十二、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63
十三、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64
十四、结论性意见.............................................77
附件一: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业务资质情况..............................79
附件二:集装箱码头集团境内子公司及直接持股的参股企业基本情况..............105
附件三: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自有土地及房屋情况..........................116
附件四: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租赁土地及房屋............................130
附件五: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海域使用权情况............................132
附件六: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知识产权情况.............................136
附件七: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144
1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左栏中的术语或简称对应右栏中的含义或全称:
上市公司/公司/厦门
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05)港务
集装箱码头集团/标的指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标的资产指集装箱码头集团70%股权
交易对方/国际港务指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厦门港务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国
际港务购买其持有的集装箱码头集团70%股权,并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指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下文含义,可以指本次重组的部分或全部行为/事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厦门港务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国
现金购买资产/本次购指
际港务购买其持有的集装箱码头集团70%股权买资产厦门港务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指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重组项下,为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目的,厦门港务向交易对方、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份的行为或本次发行指
事项(根据上下文含义,可以指本次发行的部分或全部行为/事项)福建省港口集团指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港务控股指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港务投资指厦门港务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海天码头指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海天分公司嵩屿码头指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国际货柜码头指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海沧国际货柜码头指厦门海沧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海润码头指厦门海润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海通码头指厦门港务海通码头有限公司2纪成投资有限公司( Trend Wood Investments纪成投资指Limited)新海达指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海沧查验指厦门港海沧集装箱查验服务有限公司智图思指厦门智图思科技有限公司海翔码头指厦门港务海翔码头有限公司海顺码头指厦门港务海顺码头有限公司海恒码头指厦门港务海恒码头有限公司海新国际指厦门海新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海新智慧物流指厦门海新智慧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海新国际联运指厦门海新国际联运枢纽有限公司海新亚太物流指厦门海新亚太物流枢纽有限公司海铁联运指厦门港海铁集装箱联运有限公司泛海联指厦门泛海联国际综合物流有限公司港务物流指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指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象屿物流指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世界港口指新世界(厦门)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宝达投资指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新创建港口管理(海沧)有限公司(NWS Ports新创建海沧指Management (Haicang) Limited)
中远海投(厦门)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厦中远海投/海沧建设指门海沧保税港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港务与国际港务于2025年3月17日签署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港务有《购买资产协议》指限公司关于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厦门港务与国际港务于2025年8月5日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港务有指充协议》限公司关于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即2025年3月31基准日指日
3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过户至厦门港务名下之
交割日指日,即标的公司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之日本次发行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根据上下文含义,可指本次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即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指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5年3月
17日);或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即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
自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过渡期指(含当日)止的期间报告期指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的期间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福建省国资委指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市国资委指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金杜/本所指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中金公司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评估指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标的公司境外子公司相关情况出具法律尽职
境外律师指调查报告/法律意见的境外律师事务所,即注册于中国香港的金杜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中华人民《公司法》指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中华人民《证券法》指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
《重组管理办法》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30号)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
《发行管理办法》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06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上市规则》指(深证上[2025]39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7《审核关注要点》指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注要点》《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中国指办法》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
4223号)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中指规则》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告[2010]33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本法律意见书指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境外律师于2025年6月5日对纪成投资出具的专境外律师意见指项法律意见书《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报告书(草案)》指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容诚出具的《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审计报告》指告》(容诚审字[2025]361Z0442 号)容诚出具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备考审阅报告》指报表审阅报告》(容诚阅字[2025]361Z0003 号)中兴评估出具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厦门集装箱
《评估报告》指码头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2025)第 AKL12029 号)
根据上下文含义,可以指相关公司现行/当时有效《公司章程》指的公司章程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营业执照》指
《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指 www.gsxt.gov.cn/index.html示系统网站
信用中国网站 指 www.creditchina.gov.cn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
A 股 指 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目的,不包境内/中国境内指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元指人民币元
5引言
致: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所受厦门港务委托,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就厦门港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集装箱码头集团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中国境内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并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查阅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包括相关各方提供的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有关记录、资料、证明,并就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向相关各方及其人员做了必要的询问和讨论。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境内现行
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仅就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有关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书的某些数据和结论进行引述时,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并不视为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本所并不具备核查和评价该等数据的适当资格。
本所及经办律师不具备就境外法律事项发表法律意见的适当资格,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境外法律事项,由境外律师进行调查并出具境外法律意见,本所经办
6律师亦通过书面审查等方式进行适当核查。本法律意见书涉及境外法律事项的内容,均为对境外律师意见、标的公司出具的说明的引述。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的如下保证:
1.其已经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其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等文件材料。
2.其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厦门港务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同意厦门港务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厦门港务申请本次交易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厦门港务在其为本次交易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按照深交所、中国证
监会的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厦门港务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7正文
一、本次交易方案
根据厦门港务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及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报告书(草案)》
《购买资产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等文件资料,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厦门港务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国际港务购买其持有的集装
箱码头集团7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厦门港务将直接持有集装箱码头集团70%股权。
厦门港务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厦门港务总股
本的30%,最终的发行数量及价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1.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
本次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集装箱码头集团70%的股权。
本次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股东,即国际港务。
2.标的资产定价依据、交易价格
标的资产的定价参考依据: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
8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中兴评估出具、且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备案编号:评备(2025)7号)的《评估报告》,截至2025年3月31日,集装箱码头集团100%股权的评估值为882566.21万元。经厦门港务与国际港务协商确定,参考上述评估值,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617796.35万元。
3.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厦门港务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本次交易对价,其中以股份方式支付的对价为525126.90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对价为92669.45万元。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来源包括募集配套资金、自有或自筹资金,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或募集资金不足以支付现金对价,厦门港务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支付。
4.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购买资产项下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购买资产项下的发行对象为国际港务,发行对象将以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相应股权认购厦门港务新增发行股份。
6.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厦门港务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5年3月17日。厦门港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
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的80%(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7.105.68
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7.135.71
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6.925.54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为6.69元/股,不低于定价
9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在本次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发行价格调整方式如下(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5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截至2025年6月16日,该等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考虑上述权益分派的影响,本次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6.64元/股。
7.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
量应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股份发行数量=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
对价÷发行价格。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上述公式及标的资产的股份对价金额,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发行的股票数量为790853758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108.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拟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流通。
9.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因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厦门港务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
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内如厦门港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新增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交易对方在本次购买资产前已经持有的厦门港务股份,自本次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因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厦门港务股份由于厦门港务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厦门港务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交易对方持有的厦门港务股份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深交所规则办理。
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交易对方于本次购买资产项下取得厦门港务股
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相关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及要求进行相应调整且无需再次提交厦门港务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10.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厦门港务在本次购买资产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购买资产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11.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之间,经厦门港务与交易对方协商,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发生的损益归属交易对方。前述损益指标的资产(即标的公司70%股权)在过渡期内因盈利、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或减少。
11过渡期损益按照如下方式确定:由厦门港务与交易对方共同委托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过渡期的损益情况进行交割审计并出具交割审计报告。如果交割日在当月十五日(包括十五日)之前,则以上月月末为交割审计基准日,如交割日在当月十五日之后,则以当月月末为交割审计基准日;或采取公司及交易对方届时认可的其他处理方式。
过渡期损益的支付于交割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即标的资产对应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部分由厦门港务以现金方式向交易对
方支付、标的资产对应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向厦门港务支付。
如厦门港务与交易对方约定的过渡期损益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不相符,双方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合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厦门港务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3.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厦门港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取
12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
行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厦门港务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4.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
价格的100%,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30%,且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上限。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厦门港务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标的公司相关项目建设、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用途及对应金额如下:
募集资金用途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厦门港多式联运智慧物流中心项目92955.68
码头设备更新改造项目76500.00
翔安港区1#-5#集装箱泊位工程项目52874.87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92669.45
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
合计350000.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若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发生调整,则厦门港务可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13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募集资金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
口将由厦门港务自筹解决。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厦门港务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
6.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发行对象方因厦门港务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发行对象持有的厦门港务股份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深交所规则办理。
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发行对象认购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发行对象将根据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及要求进行相应调整且无需再次提交厦门港务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厦门港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决议有效期本次重组的决议有效期为自本议案提交厦门港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厦门港务已于该有效期内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重组注册的批复,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成日。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根据厦门港务最近三年年度报告、《报告书(草案)》《购买资产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国际港务,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国际港务、实际控制人均为福建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也未发生变更。
14经核查,本所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双方的主体资格
(一)厦门港务
1.厦门港务的基本情况
根据厦门港务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厦门港务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054097384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21楼法定代表人陈朝辉
注册资本74180.9597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成立日期1999年4月21日营业期限1999年4月21日至2049年4月20日许可项目:港口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装卸搬运;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打捞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贸易经纪;寄卖服务;
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经营范围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农副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厦门港务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公开信息,截至报告期末,厦门港务的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15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国际港务38690752252.16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59540050.80
3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9521770.53
4张利英30000000.40
5何秀丽18983000.26
6钮劲峰18018000.24
7张尤向17701000.24
8蔡丽洪15000000.20
9姜彬14205000.19
10罗晓春14038000.19
根据厦门港务提供的报告期内年度报告、相关主体工商登记文件等资料和公开信息,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国际港务为厦门港务的控股股东,福建省国资委为厦门港务的实际控制人。
2.厦门港务的主要历史沿革
根据厦门港务提供的工商登记文件等资料并经查询公开披露的信息披露文件,厦门港务前身为“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路桥),于2004年更名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的设立及主要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1)厦门港务的设立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厦府[1998]综059号)和《关于同意设立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补充意见》(厦府[1999]综054号),由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路桥总公司)发起,将路桥总公司原下属厦门大桥管理分公司全部净资产及在建的海沧大桥已形成
的净资产折股,并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以募集方式设立厦门路桥。
根据财政部《关于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管字[1998]41号),厦门路桥股份总数为29500万股,其中,路桥总公司持有16262万股,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持有3738万股,社会公众股东持有169500万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1999]18 号),厦门路桥公开发行 A 股 9500 万股,可向深交所提出上市申请,厦门路桥国家股暂不上市流通。
(2)厦门港务上市后主要股本变动情况
1)股份划转及重大资产置换(2004年9月)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划转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厦府[2003]235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4]267号),路桥总公司将持有的厦门路桥16262万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系国际港务前身,下同)。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证监公司字[2004]25号)以及厦门路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及第十八次会议、
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厦门路桥与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重大
资产置换,即厦门路桥以下属厦门大桥和海沧大桥的资产及相应负债及在厦门市路桥储运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权益性资产,与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东渡分公司全部净资产及在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厦门分公司等公司的权益性资产和部分土地使用权进行置换。
2004年9月9日,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厦门路桥换发《营业执照》,厦
门路桥更名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该次股份划转及重大资产置换完成后,厦门港务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股份性质持股比例
1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16262国家股55.13%
2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3738国家股12.67%
3社会公众股东9500上市流通股32.20%
合计29500--100%
2)股权分置改革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06年12月)根据厦门市国资委《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厦国资产[2006]224号)以及厦门港务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06
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厦门港务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即以原股份总数
295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作为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将获得的转增股份总数2990.40万股中的863.55万股转送给方案实施股权
登记日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港务控股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出7.47元现金。
2006年12月26日,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厦门港务换发《营业执照》。
股权分置改革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厦门港务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股份性质持股比例
1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29271.6上市流通股55.13%
2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5864.85上市流通股11.04%
3社会公众股东17963.55上市流通股33.83%
合计53100--100%
3)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2020 年 1 月)根据厦门市国资委《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全额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批复》(厦国资产[2019]168号)、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7号)以及厦门港务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厦门港务向国际港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厦门港务《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厦门港务发行股票数量为94191522股。
2020年1月14日,厦门港务非公开发行新股在深交所上市。2020年10月
26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厦门港务换发《营业执照》。
4)实际控制人变更(2021年2月)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闽政文[2020]147号)、福建省国资委《关于组建省港口集团有关资产划转的函》(闽国资函产权[2020]321号),厦门市国资委《关于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整
18合并入福建省港口集团有关事项的批复》(厦国资产[2020]207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80号),因组建福建省港口集团,厦门市国资委持有的港务控股100%股权无偿划转至福建省港口集团,港务控股成建制并入福建省港口集团,成为福建省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021年2月25日,港务控股就上述股权划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福建省港
口集团成为厦门港务的间接控股股东,厦门港务的实际控制人由厦门市国资委变更为福建省国资委。
5)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2022 年 10 月)根据福建省港口集团《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闽港集团发展[2021]78号)、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68号)以及厦门港务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厦门港务向符
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古雷港区北1-2#泊位工程项目、拖轮购置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厦门港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厦门港务发行股票数量为116618075股。
2022年8月15日,厦门港务非公开发行新股在深交所上市。2022年10月
9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厦门港务换发《营业执照》。
自该次发行完成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厦门港务股本未发生变动。
经核查,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厦门港务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二)国际港务本次交易项下交易对方为集装箱码头集团股东国际港务。
根据国际港务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国际港务系依据中国境内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
19任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260123285L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439号法定代表人蔡立群注册资本27262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1998年5月25日营业期限1998年5月25日至2048年5月24日
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3.为船舶进出港、
经营范围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服务;4.船舶港口服务:
为船舶提供岸电;5.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服务。
根据国际港务提供的《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文件等资料及信息,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国合字[2005]28号)同意,国际港务于2005年12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3378.HK);因与港务投资达成吸收合并相关安排,国际港务于 2022年9月从香港联合交易所正式退市。
根据国际港务提供的《厦门港务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以下简称《吸收合并协议》),上述吸收合并完成后,港务投资作为合并后存续方将承继和承接国际港务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
人员、合同及一切权利与义务,国际港务的法人主体资格将予以注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国际港务尚未注销;根据《吸收合并协议》约定,国际港务完成注销后,国际港务持有的集装箱码头集团股权、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国际港务在本次交易项下的全部权利及义务将由港务投资承继。港务投资已出具书面说明:“本承诺人认可和接受本次重组方案,若国际港务在本次重组完成前注销,则本承诺人将承继国际港务在本次重组中交易对方的地位,并将承继国际港务持有的标的资产及本次重组的全部权利与义务;若国际港务在本
次重组完成后注销,则本承诺人将承继国际港务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其在本次重组项下的全部权利与义务。本承诺人承诺,将切实履行本承诺人
20承继的本次重组项下的全部权利与义务;如本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予以赔偿。”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国际港务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港务投资272620100
合计272620100
根据国际港务提供的《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文件等资料及信息,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国际港务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厦门象屿集团福建省国资委其他6名股东注有限公司
45.34%35.96%18.70%
福建省港口集团
100%
港务控股
100%
港务投资
100%
国际港务
注:该6名股东中,福建省国资委直接及间接持有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福建省国资委直接及通过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福建省港口集团合计49.79%股权。
经核查,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国际港务为依据中国境内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四、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
(一)本次交易已经取得的批准与授权
211.厦门港务的批准及授权2025年3月17日,厦门港务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及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厦门港务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并出具审核意见。
2025年8月5日,厦门港务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厦门港务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独立
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并出具审核意见。
2.交易对方的批准及授权
2025年8月5日,国际港务董事会作出决议、单一股东港务投资出具股东决定,同意国际港务参与本次重组相关安排。
3.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2025年7月18日,福建省国资委出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评备(2025)7号),对《评估报告》予以备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与授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如下批准与授权:
221.福建省国资委批准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2.厦门港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3.深交所审核通过本次交易;
4.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予以注册。
经核查,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现阶段必需的批准与授权程序,在取得本法律意见书“四、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与授权”所述的批准或授权后方可具体实施。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大协议
就本次交易有关事宜,厦门港务与国际港务于2025年3月17日及2025年8月5日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购买资产协议》及《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该等协议对本次交易方案、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交割及相关事项、过渡期安排、
本次交易涉及的人员安排及债务处理、各方的声明、保证与承诺、税费及费用承
担、保密及信息披露、不可抗力、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违约责任、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等具体事项进行了约定。
《购买资产协议》及《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生效条件如下:(1)
厦门港务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2)交易对方内部有
权机构审议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3)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就本次交易涉及的
标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备案;(4)有权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5)深交所审核通过本次交易;(6)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予以注册;(7)
其他有权机构的审批、许可或同意(如适用)。
经核查,本所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上述协议内容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该等协议将自其规定的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项下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集装箱码头集团70%股权。
(一)基本情况
231.基本情况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等文件资料和信息,集装箱码头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079378208Q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号法定代表人吴岩松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3日营业期限2013年12月13日至2063年12月12日
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中转、仓
经营范围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修洗箱;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租赁服务。
2.股东及股权结构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文件、国有企业产权登
记表等资料及信息,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集装箱码头集团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国际港务250000100
合计250000100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工商档案等文件资料及集装箱码头集团、交易对
方出具的相关说明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与集装箱码头集团管理人员访谈及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集装箱码头集团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基于上述,交易对方合法持有标的资产,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资产过户或者权属转移不存在可合理预见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历史沿革
24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工商登记文件、《验资报告》、转账凭证、银行流
水记录等文件资料,集装箱码头集团的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1.设立(2013年12月)集装箱码头集团系为厦门港集装箱码头资源整合,于2013年由国际港务(彼时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及厦门港区其他集装箱码头经营主体以新设合并及同步出资方式设立。
2013年1月23日,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拟进行港口码头资源整合”项目所涉及资产分别出具中通评报字[2013]5至
13号共九份《资产评估报告》(以下合称集装箱码头集团设立相关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10月31日,相关评估结论如下:(1)港务控股持有的海沧港区6#泊位等相关资产的评估价值为44114.37万元;(2)国际港务持有的东
渡港区5#-11#泊位、海沧港区4#-5#泊位资产以及与该等资产对应的债权、债务
形成的净资产组合的评估价值为222754.13万元;(3)嵩屿码头股东全部权益评
估价值为172189.15万元,其中,港务控股持有的嵩屿码头34.65%股权价值为
59663.54万元,国际港务持有的嵩屿码头25.00%股权价值为43047.29万元;
(4)厦门海沧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沧港务)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70629.85万元,其中,国际港务持有的海沧港务70%股权价值为49440.90万元,
厦门国贸持有的海沧港务30%股权价值为21188.95万元;(5)厦门港务集团海
天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集装箱)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7766.41万元,其中,国际港务持有的海天集装箱85%股权价值为32101.45万元,港务物流持有的海天集装箱15%股权价值为5664.96万元;(6)海沧国际货柜码头股
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85712.20万元,其中,国际港务持有的海沧国际货柜码头51%股权价值为43713.22万元;(7)厦门象屿新创建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码头)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19691.24万元,其中,象屿物流持有的象屿码头50%股权价值为59845.62万元,新世界港口持有的象屿码头50%股权价值为59845.62万元;(8)厦门国贸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码头)股东
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5305.16万元,其中,厦门国贸持有的国贸码头75%股权价值为33978.87万元,宝达投资持有的国贸码头25%股权价值为11326.29万
元;(9)新创建海沧持有的纪成投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561.69万元。
252013年2月16日,厦门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拟以公司合并及资产出资方式设立码头经营合资公司所涉及的有关资产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意见》(厦国资产[2013]46号),核准集装箱码头集团设立相关资产评估报告。
2013年2月25日,国际港务、港务控股、港务物流、象屿物流、新世界港
口、厦门国贸和宝达投资,与海天集装箱、象屿码头、国贸码头和海沧港务,以及新创建海沧(以下合称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签署方)共同签署《关于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之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以下简称《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约定:
(1)新设合并:海天集装箱、象屿码头、国贸码头和海沧港务(以下合称被合并公司),以新设合并方式设立集装箱码头集团,各被合并公司在集装箱码头集团成立的同时或之前依法注销,合并资产评估价值为2603305842.67元1;
(2)国际港务与港务控股的同步出资:在前述新设合并的同时,港务控股
以其持有的海沧港区6#泊位资产、嵩屿码头34.65%股权合计评估价值
1037779127.84元的资产,国际港务以其持有东渡港区5#-11#泊位、海沧港区
4#-5#泊位资产以及与该等资产对应的债权及债务、嵩屿码头25%股权、海沧国
际货柜51%股权合计评估价值3005582758.45元的资产2,向集装箱码头集团出资;
(3)纪成投资股份及股东贷款转让及新世界港口的同步出资:集装箱码头
集团应按369864752.17元价格向新创建海沧受让其持有的纪成投资100%股份
及纪成投资股东贷款;新创建海沧收到股份及股东贷款转让的对价后,新世界港口应以369864752.17元向集装箱码头集团出资;
(4)前述合并及出资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为7016532481.13元,其中,被
1《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第2.1.2.2条约定,海天集装箱未分配利润仍归海天集装箱码头原股东国际港务
和港务物流所有,不纳入合并资产范围,海天集装箱纳入合并范围的资产评估价值为258103355.25元;海沧港务与第三方共同控制的实体国际货柜码头未分配利润归属于海沧港务的部分,仍归海沧港务原股东国际港务和厦门国贸所有,不纳入合并资产范围,海沧港务纳入合并范围的资产评估价值为695238448.64元。
2《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第2.2.1.2条约定,海沧国际货柜未分配利润仍归海沧国际货柜原股东所有,不
纳入出资资产范围,海沧国际货柜纳入出资范围的资产评估价值为347568531.30元。
26合并公司注册资本之和904040000元与国际港务、港务控股、新世界港口出资
额中计入注册资本的1532564228.47元合计2436604228.47元计入集装箱码
头集团注册资本3,剩余4579928252.66元计入资本公积。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的注册资本及经营需要,集装箱码头集团的投资总额确定为7309812685.41元;
及
(5)集装箱码头集团成立后,国际港务收购港务控股持有的集装箱码头集
团6.55%股权、象屿物流收购港务控股持有的集装箱码头集团1.47%股权,集装箱码头集团受让港务控股持有的嵩屿码头15.35%股权;在合并日起三年内,新世界港口有权选择收购港务控股持有的集装箱码头集团6.2%股权、厦门国贸有
权选择收购港务控股持有的集装箱码头集团0.57%股权。
同日,国际港务、港务控股、港务物流、象屿物流、新世界港口、厦门国贸、宝达投资(以下合称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签署方)共同签署《关于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之合资合同》《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2013年3月11日,海天集装箱、象屿码头、国贸码头和海沧港务在厦门日
报刊登《合并公告》,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
2013年3月26日,厦门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厦门港集装箱码头资源整合方案相关事项的批复》(厦国资产[2013]92号),同意:(1)集装箱码头集团设立方案,即以海天集装箱、象屿码头、国贸码头、海沧港务等4家公司新设合并,同时港务控股以其持有的嵩屿码头的34.65%股权以及海沧港区6号泊位资产同步出资,国际港务以其持有的嵩屿码头25%股权、海沧国际货柜码头51%股权以及东渡港区5#-11#泊位、海沧港区4#-5#泊位相关的资产、负债同步出资,新世界港口以现金同步出资的方式设立集装箱码头集团,设立的集装箱码头集团注册资本243660.42万元,投资总额730981.26万元;(2)集装箱码头集团设立后的相关股权转让(或收购)安排,即集装箱码头集团向新创建海沧收购纪成投资100%股权以及纪成投资应付股东贷款,国际港务收购港务控股持有的集装箱码头集团
6.55%股权,象屿物流收购港务控股持有的集装箱码头集团1.47%股权,集装箱
3《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第2.3.3条约定,国际港务、港务控股、新世界港口出资与新设合并的定价基础一致,即被合并公司合并资产评估价值之和除以被合并公司注册资本之和,等于出资资产评估价值之和除以出资资产应计入注册资本部分之和。
27码头集团受让港务控股持有的嵩屿码头15.35%股权;作为码头资源整合方案的
组成部分,在届时符合有关国家政策和确保对集装箱码头集团保持国有绝对控股地位的前提下,在合并日起三年内,港务控股可以向厦门国贸、新世界港口分别转让其所持有的集装箱码头集团0.57%股权、6.2%股权。2013年4月2日,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登记外名预核字[2013]第8002013040210128号),核准公司名称为“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出具《审查决定通知》(商反垄审查函[2013]第98号),经审查,对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合并与同步出资案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可以实施集中。
2013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资设立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方案的批复》(发改基础[2013]1931号),同意合资设立集装箱码头集团的方案。
2013年10月15日,厦门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厦门港口码头资源整合有关资产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延期的批复》(厦国资产[2013]341号),同意集装箱码头集团设立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延长三个月,即延长使用期至2014年
1月31日。
2013年10月23日,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签署方签署《关于成立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由于设立集装箱码头集团的交易仍在中国商务部的审批过程中,尚未取得正式批复文件,为继续推进交易,避免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终止,同意将《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生效条件满足的最晚日期延后至2013年12月31日。
2013年11月1日,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签署方签署《关于成立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签署方签署《关于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之合资合同修正案》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意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对新设公司投资总额的核定,将集装箱码头集团的投资总额更改为7016532481.13元。
2013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出具《商务部关于正式同意厦
28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新设合并设立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13]1311号),同意厦门市投资促进局报送新设合并及出资成立集装箱码头集团的方案,集装箱码头集团投资总额7016532481.13元,注册资本2436604228.47元,在集装箱码头集团注册资本中,港务控股出资360385563.37元,占注册资本的14.79%;国际港务出资1288926077.23元,占注册资本的52.90%;港务物流出资13444583.81元,占注册资本的0.55%;
厦门国贸出资190426946.26元,占注册资本的7.82%;宝达投资出资
39332370.74元,占注册资本的1.61%;象屿物流出资207823589.08元,占注
册资本的8.53%;新世界港口出资336265097.98元,占注册资本的13.80%;同意合资公司投资者于2013年2月25日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及章程、于2013年
11月1日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及章程修正案。
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向集装箱码头集团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审 A 字[2013]0014 号)。
2013年12月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具《关于授权登记管理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的函》(工商外企授函[2013]10号),授权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集装箱码头集团进行登记注册及日常监督管理。
2013年12月9日,厦门象屿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企业设立核准证书》
(厦保现委字(2013)171号),核准集装箱码头集团设立。
2013年12月10日,厦门象屿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同意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筹建登记的函》,同意集装箱码头集团在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之前筹建登记。
2013年12月13日,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外资准设字[2013]第8002013121320010号),准予集装箱码头集团设立登记,并向集装箱码头集团核发《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00400046051)。
集装箱码头集团设立时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号350200400046051
29住所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8号
法定代表人林开标
注册资本243660.422847万元实收资本待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3日营业期限自2013年12月13日至2063年12月12日
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中转、仓储、物
经营范围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修洗箱;船舶港口服务;
为船舶提供岸电;租赁服务。(以上经营范围限筹建)集装箱码头集团成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1国际港务128892.60772352.90
2港务控股36038.55633714.79
3新世界港口33626.50979813.80
4象屿物流20782.3589088.53
5厦门国贸19042.6946267.82
6宝达投资3933.2370741.61
7港务物流1344.4583810.55
合计243660.422847100.00
2013年12月13日,集装箱码头集团各股东出具《出资确认书》《资产、负债及股权出资交接清单》,确认实缴出资并移交出资资产。
2014年1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出具业务编号为
14350200201401201389、业务类型为 FDI 对内义务出资的《业务登记凭证》。
2014年1月27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4]第 350ZA0005 号),验证新世界港口缴纳出资额
369864752.17元,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实收资本128441508.90元,其余
241423243.27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3年8月4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350C000382 号),验证集装箱码头集团已收到股东出资,国际港务、港务控
30股、港务物流、象屿物流、新世界港口、厦门国贸、宝达投资以被合并公司净资
产对应股权部分出资2603305842.67元,国际港务、港务控股以实物出资
2668685052.10元,以股权出资1374676834.19元,出资资产已分别于2014年
1月完成股权持有人变更登记、2015年11月完成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资产
过户手续、2023年7月完成海域使用权过户手续;股东出资中的2308162719.57
元作为集装箱码头集团的实收资本,其余4338505009.39元计入资本公积;截至2023年7月31日止,集装箱码头集团注册资本2436604228.47元已全部实缴完成。
2.股权转让(2014年1月)2013年2月25日,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签署方共同签署《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约定,集装箱码头集团成立后,国际港务受让港务控股持有集装箱码头集团6.55%股权,象屿物流受让港务控股持有集装箱码头集团1.47%股权,厦门国贸有权向港务控股购买集装箱码头集团0.57%股权,如集装箱码头集团设立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仍在有效期内,可作为上述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
2013年3月26日,厦门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厦门港集装箱码头资源整合方案相关事项的批复》(厦国资产[2013]92号),同意集装箱码头集团设立后的上述股权转让安排,股权转让价格以经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
2013年12月13日,集装箱码头集团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港务控股将公
司6.55%股权以459582877.51元的价格转让给国际港务、将公司1.47%股权以
103143027.47元的价格转让给象屿物流、将公司0.57%股权以39994235.14元
的价格转让给厦门国贸,并对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同日,港务控股、国际港务、象屿物流、厦门国贸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3年12月25日,厦门市投资促进局出具《关于同意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厦投促审[2013]0746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13年12月27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向集装箱码头集团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12014年1月17日,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外资准变字[2014]第8002014011530069号),准予变更登记并向集装箱码头集团换发《营业执照》。
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集装箱码头集团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1国际港务144852.36541959.45
2新世界港口33626.50979813.80
3象屿物流24364.16712410.00
4厦门国贸20431.5590368.39
5港务控股15108.1260156.20
6宝达投资3933.2370741.61
7港务物流1344.4583810.55
合计243660.422847100.00
3.股权转让(2015年9月)2013年3月26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厦门港集装箱码头资源整合方案相关事项的批复》(厦国资产[2013]92号),同意在集装箱码头集团成立之日起三年内,港务控股可以向新世界港口转让其持有集装箱码头集团6.20%股权。
2015年2月4日,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新世界(厦门)港口投资有限公司拟收购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6.2%的股东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15]10号),以2014年
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集装箱码头集团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757709.95万元。该评估报告经厦门市国资委《关于新世界(厦门)港口投资有限公司拟收购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6.2%股权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意见》(厦国资产[2015]228号)核准。
港务控股与新世界港口分别于2015年2月6日、2015年8月5日签署《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集装箱码头集团
100%股权以2014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7577099485.66元人民币,其中应归属海沧港务原股东、海沧国际货柜原股东、集装箱码头集团股
32东享有的未分配利润合计306316250.91元仍归属相关方享有、不纳入股权转让范围,该次股权转让价款按转让股权比例乘以减去未分配利润的评估价值计算,为450788560.55元。
2015年8月5日,集装箱码头集团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港务控股将其持
有的集装箱码头集团6.2%的股权转让给新世界港口;相应修改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
2015年8月14日,厦门市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厦商务审[2015]490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15年8月27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向集装箱码头集团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5年9月15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外资准变字[2015]第8072015091530004号),准予变更登记并向集装箱码头集团换发《营业执照》。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集装箱码头集团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1国际港务144852.36541959.45
2新世界港口48734.63581320.00
3象屿物流24364.16712410.00
4厦门国贸20431.5590368.39
5宝达投资3933.2370741.61
6港务物流1344.4583810.55
合计243660.422847100.00
4.股权转让(2021年9月)2021年3月17日,新世界港口向国际港务发出《股权转让及行使优先购买权通知》,通知其有意出售持有的集装箱码头集团20%股权,并请国际港务就是否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和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给予书面答复。
2021年5月7日,福建省港口集团出具《关于同意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20%股权的批复》(闽港集团发展[2021]51号),同意国际港务行使优先购买权收购集装箱码头集团20%股权,具
33体收购方案由国际港务根据国资监管和港股上市公司决策程序研究决定。
2021年7月5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股权资产涉及的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3682号),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集装箱码头集团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831133.84万元。该评估报告已经福建省国资委《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评备
(2021)57号)备案。
2021年8月20日,集装箱码头集团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
项并相应修改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董事会变更为股东会。
同日,新世界港口与国际港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21年9月23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外资准变字[2021]第8072021092330019号),准予集装箱码头集团变更登记。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集装箱码头集团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1国际港务193587.00123279.45
2象屿物流24364.16712410.00
3厦门国贸20431.5590368.39
4宝达投资3933.2370741.61
5港务物流1344.4583810.55
合计243660.422847100.00
5.股权转让(2021年12月)2021年8月18日,福建省港口集团出具《关于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的批复》(闽港集团发展[2021]79号),同意国际港务向象屿物流收购集装箱码头集团10%股权。
2021年9月18日,福建省港口集团出具《关于厦门国际港务收购厦门国贸集团持有的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的批复》(闽港集团发展[2021]89号),同意国际港务行使优先购买权,收购厦门国贸及宝达投资合计持有的集装箱码头集团10%股权,具体收购方案由国际港务根据国资监管和港股
34上市公司决策程序研究决定。
2021年9月30日,厦门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有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股权的批复》(厦国资产[2021]196号),同意象屿物流将集装箱码头集团10%股权、厦门国贸将集装箱码头集团8.39%股权、宝达投资将持有集装箱码头集团
1.61%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国际港务,转让价格以经福建省国资委批准
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股权资产涉及的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3682号),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集装箱码头集团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831133.84万元。该评估报告已经福建省国资委《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评备(2021)57号)备案。
2021年10月11日,厦门国贸、宝达投资、象屿物流分别与国际港务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厦门国贸、宝达投资向国际港务转让集装箱码头集团10%股权,象屿物流向国际港务转让集装箱码头集团10%股权,交易价款以评估值为依据,并扣除转让方已取得的集装箱码头集团2020年度利润分配金额,国际港务向厦门国贸支付交易价款667926582.77元、向宝达投资支付交易价款
128171847.23元,向象屿物流支付交易价款796098430元。
同日,集装箱码头集团召开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同意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类型变更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17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厦)登记内变字[2021]第1072021121630009号),准予集装箱码头集团变更登记。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集装箱码头集团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1国际港务242315.96446699.45
2港务物流1344.4583810.55
合计243660.422847100.00
356.股权转让(2023年12月)2023年3月27日,福建省港口集团出具《关于协议转让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0.5518%股权的批复》(闽港集团资营[2023]14号),同意港务物流将持有的集装箱码头集团0.5518%股权,以不高于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价格,协议转让给国际港务。
2023年6月1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拟向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转让股权资产涉及的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3585号),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集装箱码头集团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850673.01万元。该评估报告经福建省国资委《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评备(2023)77号)备案。
2023年11月9日,港务物流与国际港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港务物流
向国际港务转让集装箱码头集团0.5518%股权,按调减基准日后分配利润的评估值计算,交易对价为44937675.38元。
同日,集装箱码头集团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并相应终止原股东协议、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2023年12月22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登记通知书》((厦)登变字[2023]第1072023122230026号)。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集装箱码头集团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1国际港务243660.422847100.00
合计243660.422847100.00
7.新增注册资本(2025年4月)2025年3月24日,福建省港口集团出具《关于国际港务以海沧港务4#-6#泊位相关资产向集装箱码头集团增资的批复》(闽港集团发展[2025]26号),同意国际港务以海沧港区 4#-6#泊位闸口办公楼 B、C 段等相关资产向集装箱码头集团增资,增资金额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值为准确定。
362025年3月24日,福建建友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拟资产出资涉及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和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报告》(闽建友评报字第2025018号),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国际港务拟向集装箱码头集团出资资产的评估值为13252.01万元。该评估报告经福建省港口集团《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闽港集团评备[2025]8号)备案。
2025年3月31日,国际港务出具《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决定集装箱码头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250000万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国际港务与集装箱码头集团签署《增资协议》。
2025年4月1日,厦门红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厦红大会验 KY[2025]0013 号),经审验,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集装箱码头集团已收到国际港务以海沧港区 4#-6#泊位闸口办公楼 B 段、C 段(海润大厦)
房屋土地及地上设备设施资产出资,63395771.53元计入实收资本,超出部分及增资产生的增值税6711580.70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5年4月29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登记通知书》((厦)登变字[2025]第1072025042930001号)。上述增资完成后,集装箱码头集团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1国际港务250000100.00
合计250000100.00
自上述增资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集装箱码头集团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
基于上述,集装箱码头集团历次股权结构变动履行了相应程序或手续,历次股权结构变动合法、合规、真实及有效。
(三)主营业务及资质
1.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
根据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4月2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集装箱码头集团的经营范围为“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中转、
37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修洗箱;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租赁服务”。
根据《报告书(草案)》、集装箱码头集团的书面说明,集装箱码头集团的主营业务为集装箱码头装卸与堆存业务。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公司注册证书等文件资
料及书面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集装箱码头集团下属1家境外公司即纪成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从事投资控股及项目管理,主要持有新海达46%股权。
2.经营资质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经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企业注册登记证书》等业务
资质证照及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与集装箱码头集团管理人员访谈,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的主要业务资质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一: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业务资质情况”。
基于上述,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营业执照》、业务资质证书等文件资料及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与集装箱码头集团管理人员访谈,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在其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集装箱码头集团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对外投资及分支机构
1.境内对外股权投资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审计报告》《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登
记文件等资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集装箱码头集团共有16家境内子公司、1家直接持股的参股企业,该等境内对外股权投资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二:集装箱码头集团境内子公司及直接持股的参股企业基本情况”。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证书》、工商登记文件及
书面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集装箱码头集团境内对外投资企业均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其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限制情形,也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382.境外对外股权投资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说明,集装箱码头集团共有1家注册于中国香港的境外子公司,即纪成投资。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纪成投资《公司注册证书》《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商业登记证》等相关文件资料,及境外律师意见,截至境外律师意见出具日,纪成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纪成投资有限公司名称
TREND WOOD INVESTMENTS LIMITED
商业登记号码38413873-000-09-24-7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9月6日注册办事处地址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1楼
已发行股份1股普通股,股本总额1港元公司董事黄传沙
业务性质 投资控股(Investment Holding)
股权结构集装箱码头集团持股100%根据境外律师意见,截至境外法律意见出具日,“纪成投资是根据香港法律合法成立、有效存续并合法经营的公司”,“可以于香港合法经营”;“股权无质押或冻结的情况”;“不存在香港民事及刑事诉讼,亦不存在任何清盘呈请”;“不存在任何终止纪成投资、指定专人接管纪成投资、处置纪成投资资产的政府部门、司法部门指令,不存在任何接管、清算、终止、解散纪成投资的程序”。
3.分支机构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文件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与集装箱码头集团管理人员访谈,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集装箱码头集团共有1家分公司,即海天码头。
根据海天码头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海天分公司
39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303083034E负责人陈育光非法人商事主体(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企业类型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5年3月1日营业期限2015年3月1日至2053年12月12日
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经营范围务;船舶港口服务。
(五)主要资产
1.自有土地及房屋
(1)土地使用权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文件资料及书面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持有22宗土地使用权(对应68项使用权权属证书),宗地面积共计4400447.31平方米,该等土地均已取得使用权权属证书。该等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三: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自有土地及房屋情况/(一)土地使用权”。
(2)房屋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文件资料及书面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已取得所有权权属证书的房屋共
55处,建筑面积共计127876.31平方米。该等房屋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三: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自有土地及房屋情况/(二)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建设手续、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等文件资料及书面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尚在办理所有权权属证书的房屋共计4处,建筑面积共计约10417.81平方米,系嵩屿码头占有及使用的厦门港嵩屿港区一期工程建筑,主要用途为工程辅助楼、对外业务楼、维修库、闸口等;该等房屋的权属证书办理申请已经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尚在
40办理过程中。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建设手续、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及书面说明,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拟办理所有权权属证书的房屋共计2处,建筑面积共计约920.99平方米,系嵩屿码头占有及使用的变电所,该等房屋已提交办理所有权权属证书申请、尚待受理4。
根据《审计报告》、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固定资产台账及书面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固定资产账内的下述18处房屋未能取得且预计难以办理房屋权属证书:
序使用主面积(平位置数量用途未办理原因号体方米)
海关 H986 设施用集装箱厦门市湖里
1码头集95
约房、码头前沿候工历史报建手
区东渡港区3462.98室、维修车间、仓续不完备团
库、变电所
码头前沿候工室、海润码厦门市海沧历史报建手
23约577.52供水站、污水处理
头区海沧港区续不完备站
嵩屿码厦门市海沧码头前沿候工室、历史报建手
34约398.37
头区嵩屿港区仓库续不完备坐落土地分
嵩屿码厦门市海沧约办公楼、食堂、候
42割至不同权
头区嵩屿港区7883.32工楼利人上述尚待受理权属证书办理申请和预计难以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面积
共计约13243.18平方米,占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8.74%;账面价值共计约2477.14万元,占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房屋及建
筑物账面价值约5.04%。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书面说明以及不动产所在地土地房产主管部门
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前述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均建设在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上,主要为办公及辅助用房,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能够正常占有
4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说明,嵩屿码头已于2025年7月向海沧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该等变电
站设施产权证书,待根据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补充资料后可受理。
5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政府会议纪要文件及说明,其中1处房屋由海关实际使用。
41及使用该等房屋,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
权属争议或纠纷;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未收到任何政府部门针对该等房屋
的处罚、责令搬迁或强制拆除等任何影响实际使用房屋的命令或决定。
集装箱码头集团控股股东国际港务、间接控股股东港务控股已分别出具《关于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物业等相关事项的承诺函》,“就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物业不规范情形,本承诺人将积极督促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办理该等物业的权属证书或使用权属文件齐全或合法租赁的场所替代该等物业。若物业不规范情形影响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占有和使用该等物业资产,本承诺人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协助处理,促使相关公司业务经营持续正常进行,从而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并在确认相关公司损失后,向相关公司补偿损失。”基于上述,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文件资料及书面说明,并结合集装箱码头集团控股股东出具的承诺函,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已披露的预计难以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外,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均合法取得、占有和使用相关土地和房屋;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占有和使用上述
自有土地及房屋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纠纷。鉴于预计难以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主要为办公及辅助用房,且建筑面积、账面价值占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全部房屋相应指标的比例较小,该等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况不会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租赁土地及房屋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租赁协议、权属证书等文件资料及书面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租赁的土地共3处,面积共计约138292平方米;租赁的房屋共4处,建筑面积共计约34766.3平方米。该等租赁土地及房屋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四: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租赁土地及房屋情况”。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书面说明,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租赁使用的部分土地和房屋存在尚未取得权属证书以及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42(1)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租赁使用的2处土地及2处房屋存在未取
得权属证书的情形
海润码头向国际港务租赁使用的“海沧港区4#-6#泊位后方港南路”土地及地上房屋(以下简称港南路土地及房屋),及海沧查验向港务控股租赁使用的“厦门海沧港综合保税区东集中查验区”土地及地上房屋(以下简称东查验区经营性资产)存在未取得权属证明文件的情形;其中,港南路土地及房屋主要用途为海润码头进港道路及候工楼、机修车间,东查验区土地及地上房屋主要用途为海沧查验查验场地。
根据国际港务出具的《关于海沧港区4#-6#泊位后方港南路土地及地上房屋的专项说明》,国际港务以出让方式整体取得海沧港区4#-6#泊位后方土地的使用权,其中港南路土地因在出让阶段被规划为市政道路用地而未能办理权属证书,且该部分土地上自建的候工楼、机修车间亦因此未能办理房屋权属证书。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解决海沧保税港区东集中查验区运营等问题的会议纪要》([2011]254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海沧保税港区东集中查验区经营性资产回购资金的通知》(厦财预指[2012]7号)等相关文件,东查验区由海沧区财政统筹资金、海沧建设(原为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出资企业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6)实际建设,其经营性资产由厦门市财政局划拨给港务控股所有,后港务控股将该等资产提供给海沧查验使用和管理运营。
根据厦门海投供应链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供应链,为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海沧建设的股东)于2025年4月14日出具的《关于海沧保税港区东集中查验区经营性资产的专项说明》,东查验区经营性资产因历史原因尚未完成产权证书办理,相关建设单位尚在协调推进该等资产有关产权证书办理工作,海投供应链现承接和负责上述事宜,其确认东查验区经营性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将在有关产权证书办理完成后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港务控股办理转让变更登记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6根据公开查询信息,海沧建设于2021年7月变更为海投供应链的全资子公司;于2023年2月引入新控
股股东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海投供应连仍持有44%股权。
43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出租方租赁房屋未办理权属证书的,相关房屋可能被有权主管部门责令拆除而导致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无法继续使用、收益,相关租赁合同可能被有权机关认定无效。
根据国际港务提供的相关土地出让合同及批复文件、港务控股提供的相关政
府部门关于资产划转的批复文件及国际港务和海投供应链的书面说明,海润码头、海沧查验租赁使用的土地及房屋虽然因市政规划、历史建设手续等原因未能办理
权属证书,但出租方依据相关政府部门有关土地出让、资产划转的批复文件实际占有相关土地及房屋并取得相关资产权益,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通过租赁方式长期稳定使用该等土地及房屋,未被任何第三方要求搬离,也未面临有权主管部门责令拆除等决定。
(2)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租赁合同等文件及说明,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法释[2020]17号)有关规定,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的书面说明,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已实际合法占有上述租赁房屋,在过往经营过程中未被任何第三方要求搬离该租赁房屋。
集装箱码头集团控股股东国际港务、间接控股股东港务控股已分别出具《关于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物业等相关事项的承诺函》,“就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租赁物业不规范情形,若该等不规范情形影响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使用相关租赁物业资产,本承诺人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协助处理,促使相关公司业务经营持续正常进行,从而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并在确认相关公司损失后,向相关公司补偿损失。”
44基于上述,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已就上述
租赁土地及房屋与相关出租方签署租赁协议,不存在与第三方的权属纠纷。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部分租赁土地和房屋存在未取得权属证书以及租赁房屋
均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的情形,不会对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海域使用权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海域使用权权属证书等文件资料及书面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持有20宗海域使用权,均已取得使用权权属证书。该等海域使用权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五: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海域使用权情况”。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的书面说明及相关协议等文件资料,新海达使用证书编号为国海证073550013号、面积6.79公顷的海沧港区18-19号多用途泊位港池海域,该海域的使用权证书证载权利人为海沧区国有企业厦门海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工程),上述实际使用人和证载权利人不一致的原因如下:
(1)2007年3月,因新海达尚未设立,基于泊位建设需要,海沧港区18-
19号泊位的港池海域使用权证先办理在代建方即海投工程名下;
(2)根据厦门海沧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海沧投资,已改制更名为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海投工程的单一股东)与纪成投资、禾阳有限公司于
2007年11月签署的《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及相
关修正案,各方均确认,新海达享有海沧港区18-19号泊位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等相关权益,海沧投资应协助新海达向有关政府部门获取新海达名下的海域使用权证。
基于上述,该泊位对应海域使用权证书早期办理在海投工程名下,但根据相关合同约定,该泊位的经营和管理等权益属于新海达,即由新海达实际使用和承担海域使用金;且海投工程应协助办理该海域使用权证变更至新海达。
根据海投工程于2025年8月1日出具的《关于海沧港区18-19号多用途泊位港池海域使用权的专项说明》,“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该转让事项已取得国
45有资产监管部门原则同意意见,2025年7月25日已经海沧区政府常务会审批通过,海投工程将积极推进该转让事项。”“新海达码头已长期稳定管理运营海沧港区18-19号泊位并实际使用该泊位海域使用权,新海达码头实际承担并通过海投工程足额缴纳了相关海域使用金,该海域使用权权属及使用金缴交事项不存在纠纷,新海达码头继续使用该海域使用权不存在障碍;海投工程将在履行必要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后将海沧港区18-19号泊位港池海域使用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
式转让予新海达事项与新海达码头签署书面协议,并积极配合新海达码头办理转让变更登记工作。”集装箱码头集团控股股东国际港务、间接控股股东港务控股已分别出具《关于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物业等相关事项的承诺函》,“就新海达海域使用权转让事项,若该事项导致新海达无法实际使用相关海域使用权,本承诺人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协助处理,促使相关公司业务经营持续正常进行,从而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并在确认相关公司损失后,向相关公司补偿损失。”
4.知识产权
(1)商标权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商标注册证》、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商标档案》等文件资料及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商标网(wcjs.sbj.cnipa.gov.cn),截至报告期末,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共有 31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六: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知识产权情况(/一)商标权”。
(2)专利权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明》
等文件资料及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cpquery.cponline.cnipa.gov.cn/chinesepatent/index),截至报告期末,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共有21项境内专利,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六: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知识产权情况/(二)专利权”。
(3)软件著作权
46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出
具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查询结果》等文件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系统(register.ccopyright.com.cn/query.html),截至报告期末,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共有25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六: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知识产权情况/(三)软件著作权”。
(4)域名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域名证书等文件资料,截至报告期末,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共有10项域名,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六: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知识产权情况/(四)域名”。
基于上述,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各项知识产权证书等文件资料及书面说明,截至报告期末,集装箱码头集团合法持有及使用上述于境内注册/登记的商标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及域名。
5.在建工程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在建工程相关资料,截至报告期末,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在建的项目投资金额超过集装箱码头集团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0.5%的项目为“厦港多联中心-现代物流中心(一期)”“厦港多联中心-全球集装箱调运中心”“厦港多联中心-亚太过境换箱基地”及“厦门港翔安港区1#-
5#集装箱泊位工程”,该等项目均已取得立项批复文件,尚在办理用地规划、环
评批复、建设施工等必要手续,尚未开工建设。
(六)重大债权债务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借款合同、业务合同等文件资料及说明,截至报告期末,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合同主要为借款合同及业务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重大借款合同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借款合同、《企业信用报告》等文件资料,截至报告期末,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的借款合同共计12份,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七: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
47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一)借款合同”。
2.重大业务合同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等文件资料,截至报告期末,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与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客户之间正在履行的销售合
同主要为码头操作服务合同及配套结算协议,共计6份;与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供应商之间正在履行的采购合同主要为平面运输服务合同、装卸服务合同等,共计9份,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七: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二)重大业务合同”7。
(七)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取得的《市场主体专项信用报告(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版)》及书面说明,并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以及省/地市/区县级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等公开渠道,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或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八)税务情况
1.主要税种、税率
根据《审计报告》及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情况如下:
税种税率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注25%、20%、15%、8.25%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13%、9%、6%、5%、3%应税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7%、5%应纳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3%应纳流转税额
地方教育费附加2%、1%应纳流转税额
注:纪成投资设立于中国香港,适用8.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7前五大客户、供应商中存在集团企业的,重大业务合同仅列示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与该集团各下
属企业中往来金额最大的一家企业所签署的合同。
482.税收优惠
根据《审计报告》及集装箱码头集团的书面说明,报告期内,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享有税收优惠的情形如下:
(1)集装箱码头集团持有《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编号:20223502000008),自2022年12月7日起三年,享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减免政策,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海润码头持有《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编号:20243502000009),自2024年12月2日起三年,享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减免政策,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嵩屿码头持有《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编号:20243502000017),自2024年12月2日起三年,享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减免政策,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际货柜码头持有《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编号:20233502000006),自2023年11月6日起三年,享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减免政策,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海恒码头、海沧查验、智图思适用该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嵩屿码头、海润码头、国际货柜码头、海沧国际货柜码头、新海达、海翔码头、海通码头享受该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基于上述,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合法、有效。
(九)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491.行政处罚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缴纳证明、《市场主体专项信用报告(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版)》等文件资料及说明,并经本所律师与集装箱码头集团管理人员访谈及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信用中国网
站以及各省/地市/区县级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等公开渠道,报告期内,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
2.诉讼、仲裁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相关诉讼文书等文件资料及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与集装箱码头集团管理人员访谈及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cjdh.court.gov.cn/performInformation.html)等公开信息,截至报告期末,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七、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交易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报告书(草案)》、厦门港务董事会会议决议、《购买资产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等文件资料,本次交易项下,交易对方国际港务为厦门港务的控股股东。
基于上述,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关联交易的规范
本次交易完成后,集装箱码头集团将成为厦门港务的控股子公司,国际港务仍为厦门港务的控股股东,福建省国资委仍为厦门港务的实际控制人。
为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国际港务及港务投资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1、本次重组完成后,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
50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本承诺人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
交易以及其他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本承诺人权限范围内,本承诺人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依法签订相关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承诺人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控制地位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
本承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承诺人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本承诺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承诺人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同样适用于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外),本承诺人将依法依章程促成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5、本承诺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因本承诺人未履行该等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的,本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港务控股及福建省港口集团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1、本次重组完成后,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本承诺人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
交易以及其他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本承诺人权限范围内,本承诺人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依法签订相关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
51法权益。
“2、本承诺人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控制地位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本承诺人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同样适用于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外),本承诺人将依法依章程促成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4、本承诺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因本承诺人未履行该等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的,本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基于上述,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新增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国际港务及其关联方为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所作出的承诺合法,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二)同业竞争
1.本次交易前的同业竞争情况
根据《报告书(草案)》、上市公司定期公告及书面说明,本次交易前,厦门港务主要从事散杂货码头装卸与堆存、港口配套服务与综合供应链业务。福建省港口集团于2021年福建省港口资源整合时持有港务控股100%股权、成为厦
门港务的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港口集团下属部分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厦门港务存在一定重合。为避免与厦门港务的同业竞争,福建省港口集团于2021年2月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2.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根据《报告书(草案)》等文件,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集装箱码头集团主要从事集装箱装卸与堆存业务,即本次交易项下控股股东将向上市公司注入港口业务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厦门港务将继续主要从事码头装卸与堆存业务(包括散杂货和集装箱)。
根据《报告书(草案)》及福建省港口集团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说明,本次交
52易前后福建省港口集团下属企业构成及其总体业务格局未发生变更,基于本次交
易前福建省港口集团下属企业的既有业务情况,部分下属企业的业务在本次交易后仍与上市公司的港口业务存在一定重合。因此,本次交易项下控股股东向上市公司注入港口业务资产,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根据福建省港口集团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说明,除厦门港务及集装箱码头集团外,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福建省港口集团下属其他实际开展码头装卸与堆存业务的一级控股企业包括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交运)、宁德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港务)、平潭综合实验区港务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港务)、泉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港务)、
漳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港务)及厦门新立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立基),上述企业于2021年福建省港口资源整合时成为福建省港口集团的子公司,该等公司各下属企业分别在福州港、湄洲湾、南平港、泉州港等不同港区开展码头装卸与堆存业务,该等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所属福建省序号港口集团一码头运营企业主营业务港区位置级控股企业
1福建交运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码头装卸、堆存福州港闽江口内港区
2福建交运福州港马尾港务有限公司码头装卸、堆存福州港闽江口内港区
3福建交运福建吉安燃油码头有限公司码头装卸、仓储福州港闽江口内港区
福州青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
4福建交运码头装卸、堆存福州港闽江口内港区
司
5福建交运福建省砂石出口有限公司码头装卸、堆存福州港闽江口内港区
6福建交运福州长通码头有限公司码头装卸、堆存福州港闽江口内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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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福建省港口集团下属企业在港口业务方面仍存在一定重合,但该等业务重合系基于本次交易前福建省港口整合、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之特殊背景所产生。本次交易为福建省港口集团厦门港内隶属于港务控股的码头装卸与堆存业务资产整合,并未导致福建省港口集团下属企业构成及其总体业务格局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厦门港务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54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避免同业竞争问题对上市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中福建省港口集团特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七、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二)同业竞争/3.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及承诺”。
3.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解决现有的同业竞争、避免未来与厦门港务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港口集团、港务控股、港务投资以及控股股东国际港务分别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承诺人承诺主要内容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除厦门港务以外的其他下属企业积
极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利用控股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不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承诺人将继续按照行业
的经济规律和市场竞争规则,公平地对待控制的各下属企业,由其根据自身经营条件和区域特点形成的核心竞争优势开展业务,不会利用控股地位促使控制的各下属企业作出违背经济规律和市场竞争规则的安排或决定。
2、就已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形,本承诺人将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在调整条件满足后
5年内,通过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转让、资产出售、业务调
福建省港
整、合资经营或其他合法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调整条件为如下口集团
任一情形:(1)相关经营性资产经审计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值为计算依据)不低于厦门港务2024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相关经营性资产权
属清晰、资产合规完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重大偿债风险、重大诉讼或仲裁等影响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2)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上市公司与本承诺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
3、本函出具后,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将取代本
承诺人于本函出具日之前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各项承诺及安排,但本函所列终止情形除外。
4、如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承诺人将向上市公
55承诺人承诺主要内容
司作出赔偿或补偿。
5、本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承诺人不
再拥有上市公司的控制权;(2)上市公司股票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本承诺人未来将不会新增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经济活动。
2、若本承诺人经营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合而构成竞争,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承诺人同意由上市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等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和/或通过合法途径促使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
关联企业向上市公司转让该等资产或控股权,和/或通过其他公平、港务控合理的途径对相关业务资产进行调整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构
股、港务成同业竞争。
投资、国
3、本函出具后,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将取代本
际港务承诺人于本函出具日之前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各项承诺及安排,但本函所列终止情形除外。
4、如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承诺人将向上市公
司作出赔偿或补偿。
5、本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承诺人不
再拥有上市公司的控制权;(2)上市公司股票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基于上述,国际港务及其关联方为本次交易完成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所作出的承诺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为厦门港务收购标的公司股权,不涉及变更标的公司原有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方式,即标的公司原有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和承担。
九、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56法规,本所律师逐条对照及核查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报告书(草案)》、厦门港务董事会会议决议等文件资料,厦门港务本次交易项下发行的股票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具有同等权利且为同等价格,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报告书(草案)》、厦门港务董事会会议决议等文件资料,厦门港务本次交易系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符合《证券法》第九条之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根据《报告书(草案)》、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本次交易相关方
的书面说明等文件资料,厦门港务实施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违反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2)根据《报告书(草案)》、厦门港务董事会会议决议、《购买资产协议》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等文件资料,本次交易完成后,厦门港务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3)根据《报告书(草案)》、厦门港务董事会会议决议、《购买资产协议》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并经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项目负责人访谈,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以符合《证券法》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且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厦门港务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已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肯定性意见;
本次交易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57(4)根据《报告书(草案)》、厦门港务董事会会议决议、《购买资产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本次交易相关方的书面说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集装箱码头集团70%股权,交易对方合法持有标的资产,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过户或者权属转移不存在可合理预见的实质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不涉及集装箱码头集团债权
债务的转移,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
(5)根据《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相关方的书面说明,本次交易为福
建省港口集团下属港口资产并购和整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6)根据《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相关方的书面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厦门港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国际港务、港务投资、港务控股及福建省港口集团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厦门港务将继续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
(7)根据《报告书(草案)》、厦门港务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
会决议等文件资料,厦门港务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厦门港务上述规范法人治理的措施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厦门港务仍继续保持其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
2.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根据厦门港务2024年年度报告等文件资料,容诚已就厦门港务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厦门港务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2)根据《报告书(草案)》、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证监会机构及人员诚
58信信息报告(社会公众版)及厦门港务的书面说明,厦门港务及其现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根据《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相关方的书面说明,本次交易不存
在违反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1)根据《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相关方的书面说明,本次交易为福
建省港口集团下属港口资产并购和整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厦门港务的资产规模及盈利能力将显著提升,有利于提高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本法律意见书“七、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所述,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厦门港务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如本法律意见书“六、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情况”所述,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集装箱码头集团70%股权,交易对方合法持有标的资产,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过户或者权属转移不存在可合理预见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2)根据《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相关方的书面说明,本次交易为福
建省港口集团下属港口资产并购和整合,本次交易标的公司集装箱码头集团与厦门港务现有主营业务具有显著协同效应,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3)如本法律意见书“一、本次交易方案”所述,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
司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
4.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报告书(草案)》、厦门港务董事会会议决议、《购买资产协议》《购买
59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等文件资料,本次交易项下,厦门港务将向本次交易对方
国际港务发行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厦门港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之规定。
5.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报告书(草案)》、厦门港务董事会会议决议、《购买资产协议》等文件资料,本次交易项下,交易对方国际港务为厦门港务控股股东,其在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前不得转让。交易对方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承诺及安排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四)本次发行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报告书(草案)》、厦门港务的相关审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
鉴证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证监会机构及人员诚信信息报告(社会公众版)、厦门港务的书面说明和确认,并经本所律师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访谈及查询中国证监会(www.csrc.gov.cn)、深交所网站(www.szse.cn)、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厦门港务不存在以下情形,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厦门港务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0(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本次交易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报告书(草案)》、厦门港务的书面说明和确认,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标的公司相关项目建设、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补充流动资金等。
如本法律意见书“六、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情况/(五)主要资产/5.在建工程”所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使用不涉及持有财务性投资,不涉及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报告书(草案)》及厦门港务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本次交易方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合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厦门港务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
申购报价情况确定,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4.本次交易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及第五十八条
的规定
根据《报告书(草案)》及厦门港务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本次交易方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
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符合
61《发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不适用第五十七条第
二款以及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5.本次交易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报告书(草案)》及厦门港务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本次交易方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发行对象认购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发行对象将根据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及要求进行相应调整,符合《发行管理办法》
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经核查,本所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条件。
十、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事宜
根据厦门港务提供的交易进程备忘录等文件资料和公开信息,厦门港务就本次交易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情况如下:
2025年3月10日,厦门港务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披露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际港务持有的集装箱码头集团的控股权,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11日开市起停牌。
2025年3月17日,厦门港务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5年8月5日,厦门港务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厦门港务每隔30日发布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披露本次交易相关进展情况。
基于上述,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厦门港务已履行了现阶段法定的信息
62披露及报告义务。厦门港务尚需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按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如下:
机构类型名称相关业务资格证书编号中国国际金融股经营证券期货业
独立财务顾问 91110000625909986U份有限公司务许可证北京市金杜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
法律顾问 31110000E00017891P事务所许可证容诚会计师事务
审计机构、备考会计师事务所执
所(特殊普通合11010032审阅机构业证书
伙)福建中兴资产评证券期货相关业评估机构估房地产土地估0591057002务评估资格证书价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上述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和业务资格文件,并经查询中国证监会网站合法机构目录页面(www.csrc.gov.cn/csrc/c101969/zfxxgk_zdgk.shtml)、中国证监会
网站备案结果公示页面(www.csrc.gov.cn/csrc/c100102/common_list.shtml)、中国
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网站(cmis.cicpa.org.cn/#/login),本所认为,上述证券服务机构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相关证券服务的适当资格。
十二、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根据厦门港务提供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厦门港务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及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及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厦门港务提供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交易进程备忘录、保密协议及
63说明,并经本所律师与厦门港务董事会秘书访谈,厦门港务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针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制作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及时向深交所提交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厦门港务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各证券服务机构分别签订《保密协议》或签订包
含保密条款的服务协议,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要求相关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本次交易相关方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
根据厦门港务提供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与厦门港务董事会秘书访谈,厦门港务将于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人员买卖股票记录的查询申请,并将在查询完毕后补充披露查询情况。本所律师将在本次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就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发表明确意见。
基于上述,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厦门港务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十三、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注要点(2025年修订)》规定,本所律师对该规定项下《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表》中涉及需要律师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
逐项核查,并发表以下意见:
(一)审核关注要点2:本次重组是否需履行前置审批或并联审批程序
本次重组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四、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现阶段必需的批准与授权程序,在取得本法律意见书“四、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与授权”所述的批准或授权后方可具体实施。
(二)审核关注要点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是否设置价格调整机制
如本法律意见书“一、本次交易方案”所述,本次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未设
64置价格调整机制。
(三)审核关注要点5: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
如本法律意见书“一、本次交易方案”所述,本次交易不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
(四)审核关注要点6:本次交易是否涉及换股吸收合并
如本法律意见书“一、本次交易方案”所述,本次交易不涉及换股吸收合并。
(五)审核关注要点8: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是否符合相关板块定位或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
根据《报告书(草案)》及厦门港务公开披露信息,并经本所律师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访谈,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散杂货码头装卸与堆存、港口配套服务与综合供应链业务,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集装箱码头装卸与堆存业务,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所属行业均为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
“G55 水上运输业”,双方为同行业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双方将在港口设备、码头基础设施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因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难以量化,从谨慎性角度出发,本次交易定价暂未考虑协同因素对资产评估结果的影响,本次交易定价以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单位备案的评估报告结果为依据,具有合理性;
本次交易不存在不当市值管理行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披露前后不存在股份减持情形或者大比例减持计划,本次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六)审核关注要点9:锁定期安排是否合规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国际港务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国际港务在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届满之日前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前国际港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
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法律意见书“一、本次交易方案”所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65该等锁定期安排以及国际港务在本次交易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安排符
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发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七)审核关注要点10:本次交易方案是否发生重大调整
如本法律意见书“一、本次交易方案”所述,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方案未发生重大调整。
(八)审核关注要点11: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根据《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九)审核关注要点13:过渡期损益安排是否合规
根据《报告书(草案)》《评估报告》《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标的资产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不涉及以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作为主要评估方法的情形;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的过渡期损益由国际港务承担,不违反有关证券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具有合理性。
(十)审核关注要点14:是否属于收购少数股权
如本法律意见书“一、本次交易方案”所述,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购买标
的公司70%股权;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不属于收购少数股权。
(十一)审核关注要点15:是否披露穿透计算标的资产股东人数标的公司的股东为国际港务,国际港务的基本情况如本法律意见书“三、本次交易双方的主体资格/(二)国际港务”所述;根据《报告书(草案)》,标的公司穿透后的最终出资人数未超过200人,不涉及适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二百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等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相关规定。
(十二)审核关注要点16:交易对方是否涉及合伙企业、契约型私募基金、
66券商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基金专户及基金子公司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计
划、专门为本次交易设立的公司等
根据国际港务的工商登记资料等,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国际港务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合伙企业、契约型私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基金专户及基金子公司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
管计划、专门为本次交易设立的公司。
(十三)审核关注要点17:标的资产股权和资产权属是否清晰
1.标的资产自成立以来的股份变动情况及资金实缴到位情况,如发生增减资
或股权转让的,核查并说明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和必要性、作价依据及其合理性,每次增减资或转让涉及的价款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支付是否到位标的公司的历史沿革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六、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情况/(二)历史沿革”。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情况为:2023年12月,港务物流向国际港务转让集装箱码头集团0.5518%股权,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国际港务持有集装箱码头集团100%股权;2025年3月,国际港务以土地、房屋及其他实物资产向集装箱码头集团增资,该次增资完成后,集装箱码头集团注册资本变更为250000万元。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具有必要性,作价依据为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单位备案的评估报告、具有合理性,涉及的价款资金来源合法且已支付到位。
2.最近三年股权变动相关各方的关联关系
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股权变动涉及的相关方为港务物流及国际港务,其中,国际港务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港务物流为国际港务控制的子公司。
3.标的资产存在出资不实或变更出资方式的,核查并说明相关股东是否已补
足未到位资金或资产,消除了出资不到位的法律风险,对出资不实或未及时到位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已充分披露,相关股权转让及增减资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审计、验资等程序及程序的有效性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相关验资报告及《审计报告》,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已实缴到位,标的资产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变更出资方式的
67情形。
4.结合相关内部决策文件和股权转让协议,核查并说明最近三年股权转让是
否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否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需要得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集体资
产管理部门、外商投资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的批准或者备案的,是否已依法履行相关程序,相关政府部门对产权的确认是否具备足够的法律效力,是否引致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
如本法律意见书“六、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情况/(二)历史沿革”所述,标的
公司最近三年发生1次股权转让:2023年12月,港务物流向国际港务转让集装箱码头集团0.5518%股权,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国际港务持有集装箱码头集团
100%股权。该次股权转让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
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该次股权转让已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经济行为审批及评估备案程序。
5.标的资产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核查并说明相关股权转让是否已书面通知
其他股东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如本法律意见书“六、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情况/(二)历史沿革”所述,根据
集装箱码头集团的工商登记资料等文件,集装箱码头集团自设立至今的历次股权转让已经转让时集装箱码头集团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满足股权转让的相关前置条件。
6.股权代持形成的原因、演变情况,被代持人是否真实出资,是否存在因被
代持人身份不合法而不能直接持股的情况,是否影响相关股权转让决议及审批效力;代持情况是否已全部披露,解除过程及解除代持关系是否彻底,被代持人退出时有无签署解除代持的文件;股权代持是否存在经济纠纷或法律风险
根据标的公司股东国际港务提供的国有产权登记文件资料及书面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国际港务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
7.对标的资产有重大影响的未决诉讼和仲裁事项的具体情况,并结合相关事
项的进展情况,论证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并充分揭示
68相关风险;涉诉事项对标的资产的重要性,若标的资产核心专利、商标、技术、主要产品涉诉,应当审慎判断可能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能力或盈利能力产生的重大不利影响;如败诉涉及赔偿,相关责任的承担主体、相关会计处理、或有负债计提是否充分、超过预计损失部分的补偿安排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诉讼仲裁统计表等文件资料,并经本所律师与集装箱码头集团管理人员访谈及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cjdh.court.gov.cn/performInformation.html)等公开信息,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对标的资产有重大影响的未决诉讼和仲裁事项。
8.结合对前述事项的核查情况,对标的资产的股权和主要资产的权属清晰性
及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如本法律意见书“九、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所述,交易对方合法持有标的资产,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过户或者权属转移不存在可合理预见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十四)审核关注要点18:标的资产是否曾在新三板挂牌或申报首发上市、重组被否或终止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的工商登记资料、集装箱码头集团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
查询公开信息,标的公司未曾在新三板挂牌,未进行过 A 股首发上市申报,未接受 IPO 辅导,不存在最近三年作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十五)审核关注要点20:标的资产、标的资产主要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等与主要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已在《报告书(草案)》“第四章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六)主要原材料和能源采购情况/3、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对标
的公司与前五大供应商报告期内采购情况进行披露。根据《报告书(草案)》、标的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访谈相关主要供
69应商及标的公司管理人员,除集装箱码头集团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港口集团及其
下属控股子公司外,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名供应商与标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十六)审核关注要点21:标的资产、标的资产主要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等与主要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已在《报告书(草案)》“第四章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五)主要服务的生产和销售情况/3、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对标的
公司与主要客户报告期内销售情况进行披露。根据《报告书(草案)》、标的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访谈相关主要客户及标的公司管理人员,除集装箱码头集团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港口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外,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名客户与标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十七)审核关注要点22:标的资产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安全生产规定及环保政策
1.标的资产生产经营中是否存在高危险、重污染、高耗能的情况,如是,核
查并披露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等;最近三年内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与标的资产生产经营
所产生的污染是否相匹配,是否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集装箱码头装卸及堆存业务。经查询《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021]49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明确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相关事项的函》
《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属于前述规定中的重污染、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根据《应急管理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
70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25]27号)规定,高危行业包含“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单位”,具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管道运输等行业、领域的单位”,其中,“水路运输单位是指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规定的旅客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单位”。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港口危险作业附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单等文件资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海天码头、海润码头、嵩屿码头、国际货柜码头、新海达存在开展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情形,其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核查并说明标的资产进行安全生产、污染治理、节能管理制度及执行概况,
环保节能设施实际运行情况
(1)安全生产制度及执行情况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危险货物作业管理办法》《社会治安与港口设施保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管理规范》《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等制度文件,标的公司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多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的公司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并设立安全环保部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专职机构;标的公司还编制重点岗位安全生产履职要点清单,建立“一岗一清单”,推动全员“照单领责、照单履职”,搭建起“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工作体系。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会议纪要、安全检查表、安全环保部绩效考核表、培训
计划表和签到表等文件资料,标的公司定期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效性开展检查;定期召开会议,就下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和安全工作开展予以汇报、工作部署等;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对安全生产知识、港口安全生产与防台防汛等专题进行培训;标的公司还将安全事故、安全检查开
展及效果、安全隐患及未遂事件整改跟踪率等列为考评指标,纳入员工绩效考评体系,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和执行。
71(2)污染治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能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综合检查制度》《危险废物污染规范管理制度》《扬尘防治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标的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多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标的公司设立安全环保部,作为环境保护和管理的专职机构。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环保工作简报、会议纪要、培训计划表等文件资料,标的公司及下属企业定期对废水、噪声、废气等进行自行监测,严格落实污水、废气等达标处理和排放,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就各下属企业环保工作情况予以汇报、工作部署等;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对环保知识等进行培训;标的公司还将绿色、环保管理列为考评指标,纳入员工绩效考评体系,加强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执行。
(3)环保节能设施运行情况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环境保护投入情况统计表、检测报告、运行情况说明、
环保工作简报等文件资料,标的公司及下属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空气监测站、危废贮存间等,该等设施状况正常。
3.核查并说明标的资产是否存在涉及环保安全的重大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
环保事件,如是,说明产生原因及经过等具体情况,是否收到过相关部门的处罚,后续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11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市场主体专项信用报告(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版)》
及书面说明,并经查询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网站,报告期内,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无生态环境或应急领域违法记录,不存在涉及环保安全的重大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如本法律意见书“九、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4.标的资产是否属于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如涉及特殊政策
允许投资相关行业的,应提供有权机关的核准或备案文件,以及有权机关对相关
72项目是否符合特殊政策的说明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集装箱码头装卸及堆存业务。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鼓励类产业包括水运业项下细分领域“港口枢纽建设”。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5.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
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本法律意见书“九、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所述,厦门港务实施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违反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十八)审核关注要点23: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经营资质
1.标的资产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是否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
必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以及相关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的相关证书名称、核发机关、有效期;已经取得的上述行政许可、备案、
注册或者认证等是否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存在到
期无法延续的风险,如是,是否会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如本法律意见书“六、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情况(/三)主营业务及资质”所述,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已取得开展主营业务所需的业务资质和许可;该等资质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延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结合标的资产从事业务的具体范围及相关业务资质取得情况,核查标的资
产是否存在超出经营许可或备案经营范围的情形,或超期限经营情况,如是,应当就相关事项是否导致本次交易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审慎发表意见
如本法律意见书“六、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情况(/三)主营业务及资质”所述,
7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已取得开展主营业务所需
的业务资质和许可,不存在超出经营许可或备案经营范围的情形或超期限经营情况。
3.标的资产未取得生产经营相关资质的,核查并说明标的资产办理相关资质
的进展情况、预计办毕期限、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及逾期未办毕的影响
如本法律意见书“六、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情况(/三)主营业务及资质”所述,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标的公司不存在未取得生产经营相关资质的情况。
(十九)审核关注要点 24:标的资产是否曾拆除 VIE 协议控制架构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工商档案及书面说明,标的公司历史上不涉及搭建或拆除 VIE 协议控制架构。
(二十)审核关注要点31:本次重组是否设置业绩补偿或业绩奖励
如本法律意见书“一、本次交易方案”所述,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补偿或业绩奖励。
(二十一)审核关注要点33:标的属于未盈利资产的,应当核查本次交易
是否结合上市公司自身产业发展需要,是否有助于补链强链、提升关键技术水平,是否不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并设置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相关安排
根据《审计报告》,标的资产不属于未盈利资产。
(二十二)审核关注要点36:标的资产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资金共享服务管理协议》《审计报告》等文件
及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与集装箱码头集团管理人员访谈,报告期内,集装箱码头集团直接及间接股东港务控股、国际港务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该等资金集中管理事项参照同期银行利率计算利息,不构成内控制度有效性的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相关解除协议及资金回单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与集装箱码头集团管理人员访谈,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集装箱码头集团已74与港务控股、国际港务解除归集管理,并全额收回归集资金。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二十三)审核关注要点42:经销商与标的资产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合作
根据《报告书(草案)》及标的公司的书面说明,标的公司未采用经销商模式,不存在业务经销商。
(二十四)审核关注要点43:外销客户的基本情况
根据《报告书(草案)》及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书面说明,报告期内,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境外销售的情况。
(二十五)审核关注要点45:劳务公司的经营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专门或
主要为标的资产服务,与标的资产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与劳务公司签署的外包服务协议、劳
务公司营业执照等,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标的公司主要对码头生产辅助性环节进行劳务外包,为标的公司提供服务的劳务公司有效存续,不存在注销、吊销或破产清算的情形。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公开查询,该等劳务公司并非专门或主要为标的公司服务,除集装箱码头集团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港口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外,与标的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十六)审核关注要点51:本次交易是否导致新增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已在《报告书(草案)》“第十一章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一、关联交易”对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采购与关联销售的变化情况进行披露。如本法律意见书“九、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所述,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厦门港务新增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二十七)审核关注要点52:本次交易是否新增同业竞争
如本法律意见书“七、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二)同业竞争”所述,本次交
75易不会新增对厦门港务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业务,国际港务、港务投资、港务控股、福建省港口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该等承诺内容明确可执行,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二十八)审核关注要点53: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是否按规定出具公开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交易对方作出的相关承
诺内容已在《报告书(草案)》“交易各方声明”及“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中披露,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5修正)》《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规定。
(二十九)审核关注要点54: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豁免
根据《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5修正)》第四条、第五条、
第六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5年修订)》
第十九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信息披露文件涉及的商业秘密相关信息进行披露豁免。
(三十)审核关注要点55:是否存在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情形
根据厦门港务相关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厦门港务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前一会计年度净利润下降50%以上、由盈转亏或本次重组拟置
出资产超过现有资产50%的情形。
(三十一)审核关注要点56:本次交易是否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规模计划为35亿元,拟用于标的公司相关项目建设、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一、本次交易方案/(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用于募投项目的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比例不超过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之“1-1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
76规定。
(三十二)审核关注要点57: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募投项目
本次交易的募投项目为支付标的公司相关项目建设、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
补充流动资金等,该项目涉及的项目批复手续及建设进度等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六、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情况/(五)主要资产/5.在建工程”。根据标的公司出
具的书面说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计划依法依规取得募投项目所需审批、备案手续,尚需履行的程序明确,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十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厦门港务已依法履行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法律程序,在取得本法律意见书“四、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所述的全部批准及授权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77(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章页)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__________焦福刚
__________张亚楠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王玲
二〇二五年八月五日
78附件一: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业务资质情况
权利期限/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
港口设施名称:厦门港东渡港区5#~16#泊位兹证明,经核验该港口设施符合经修订的《1974年集装箱码 港口设施保安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 XI-2 章以及《国际船舶 Z08020103-2024- 福建省交 2024.05.28-头集团 符合证书 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A 部分的规定,且该港口设 0132 通运输厅 2029.05.27施根据《港口设施保安计划》操作,可以为下列类型的船舶提供服务:集装箱船
经营海关监管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名称: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中华人民2018.11.23集装箱码37002018230050
2作业场所企业公司海天码头监管场所共和国厦核发,长期
头集团0052
注册登记证书 海关编码为:CNXAM370226 门海关 有效厦门市湖
集装箱码生产经营场所地址:厦门港东渡港区20#、21#泊位913502000793782023.09.28-
3排污许可证里生态环
头集团 行业类别:货运港口 208Q001U 2028.09.27境局
经营地域:厦门港东渡港区海天码头5#-16#泊位
港口经营许可经审核,准予从事下列业务:(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5.05.27-
4海天码头
证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219)管理局2028.05.26
2、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
港口经营许可经营地域:厦门港翔安港区6#泊位(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5.06.03-
5海天码头
证经审核,准予从事下列业务:(2220)管理局2028.06.02
79权利期限/
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
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
2、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
作业场所:厦门港东渡港区海天码头5#泊位(7万吨级)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方式:船-车、车-船(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5.05.27-
6海天码头
作业附证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第 2 类(2.1 项、2.2 项)、第 (2219)-M001 管理局 2028.05.26
3类、第4类、第5类(硝酸铵除外)、第6类(6.
1项)、第8类、第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作业场所:厦门港东渡港区海天码头6#泊位(7万吨级)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方式:船-车、车-船(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5.05.27-
7海天码头
作业附证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第 2 类(2.1 项、2.2 项)、第 (2219)-M002 管理局 2028.05.26
3类、第4类、第5类(硝酸铵除外)、第6类(6.
1项)、第8类、第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作业场所:厦门港东渡港区海天码头7#泊位(7万吨级)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方式:船-车、车-船(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5.05.27-
8海天码头
作业附证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第 2 类(2.1 项、2.2 项)、第 (2219)-M003 管理局 2028.05.26
3类、第4类、第5类(硝酸铵除外)、第6类(6.
1项)、第8类、第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9海天码头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厦门港东渡港区海天码头8#泊位(10万(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5.05.27-
80权利期限/
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作业附证 吨级) (2219)-M004 管理局 2028.05.26
作业方式:船-车、车-船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第2类(2.1项、2.2项)、第
3类、第4类、第5类(硝酸铵除外)、第6类(6.
1项)、第8类、第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作业场所:厦门港东渡港区海天码头9#泊位(10万吨级)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方式:船-车、车-船(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5.05.27-
10海天码头
作业附证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第 2 类(2.1 项、2.2 项)、第 (2219)-M005 管理局 2028.05.26
3类、第4类、第5类(硝酸铵除外)、第6类(6.
1项)、第8类、第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作业场所:厦门港东渡港区海天码头10#泊位(10万吨级)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方式:船-车、车-船(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5.05.27-
11海天码头
作业附证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第 2 类(2.1 项、2.2 项)、第 (2219)-M006 管理局 2028.05.26
3类、第4类、第5类(硝酸铵除外)、第6类(6.
1项)、第8类、第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作业场所:厦门港东渡港区海天码头11#泊位(10港口危险货物万吨级)(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5.05.27-
12海天码头
作业附证 作业方式:船-车、车-船 (2219)-M007 管理局 2028.05.26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第2类(2.1项、2.2项)、第
81权利期限/
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
3类、第4类、第5类(硝酸铵除外)、第6类(6.
1项)、第8类、第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作业场所:厦门港东渡港区海天码头12#泊位(3.5万吨级)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方式:船-车、车-船(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5.05.27-
13海天码头
作业附证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第 2 类(2.1 项、2.2 项)、第 (2219)-M008 管理局 2028.05.26
3类、第4类、第5类(硝酸铵除外)、第6类(6.
1项)、第8类、第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作业场所:厦门港东渡港区海天码头13#泊位(10万吨级)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方式:船-车、车-船(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5.05.27-
14海天码头
作业附证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第 2 类(2.1 项、2.2 项)、第 (2219)-M009 管理局 2028.05.26
3类、第4类、第5类(硝酸铵除外)、第6类(6.
1项)、第8类、第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作业场所:厦门港东渡港区海天码头14#泊位(10万吨级)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方式:船-车、车-船(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5.05.27-
15海天码头
作业附证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第 2 类(2.1 项、2.2 项)、第 (2219)-M010 管理局 2028.05.26
3类、第4类、第5类(硝酸铵除外)、第6类(6.
1项)、第8类、第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16海天码头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厦门港东渡港区海天码头15#泊位(10(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5.05.27-
82权利期限/
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作业附证 万吨级) (2219)-M011 管理局 2028.05.26
作业方式:船-车、车-船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第2类(2.1项、2.2项)、第
3类、第4类、第5类(硝酸铵除外)、第6类(6.
1项)、第8类、第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作业场所:厦门港东渡港区海天码头16#泊位(10万吨级)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方式:船-车、车-船(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5.05.27-
17海天码头
作业附证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第 2 类(2.1 项、2.2 项)、第 (2219)-M012 管理局 2028.05.26
3类、第4类、第5类(硝酸铵除外)、第6类(6.
1项)、第8类、第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作业场所:厦门港东渡港区海天码头 U10 场
作业方式:车-场、场-车
港口危险货物(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5.05.27-
18海天码头作业危险货物品名:第2类(2.1项、2.2项)、第
作业附证 3 类、第 4 类、第 5 类、第 6 类(6.1 项)、第 8 类、 (2219)-D001 管理局 2028.05.26
第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不包括氰化钠、硝化棉、硝酸铵类物质。
作业场所:厦门港东渡港区海天码头 N9-N10 冷危
港口危险货物箱堆场(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5.05.27-
19海天码头
作业附证 作业方式:车-场、场-车 (2219)-D002 管理局 2028.05.26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1)第3类易燃液体(仅为光
83权利期限/
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刻胶冷危箱,包装类别 III 类);(2)第 8 类腐蚀性物质(其中硝酸(发红烟的)、氟化氢、氯化硫、三氧化硫、溴以及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乙类(闪点<60℃)的腐蚀品除外);(3)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以锂电池冷危箱为主,兼顾其他第9类危险货物)。
船舶港口服务
船舶港口服务(提供岸电)业务符合备案规定,准闽(厦)港备厦门港口2025.07.31-
20海天码头(提供岸电)予备案。(1647)号管理局2028.07.30业务备案
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类型:港口营运中国船级
安全生产标准社质量认2025.01.08-
21 海天码头 证书类别:港口危险货物码头 AP25J14-III001-1
化建设等级证证有限公2028.01.07
明达标等级:一级司
固定污染源排913502003030832025.03.23-
22海天码头//
污登记回执 034E001Y 2030.03.22城镇污水排入厦门市湖
排水口个数:污水 1 个 厦排证字第 HL2 2022.12.13-
23海天码头排水管网许可里区市政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港中路市政污水井。 200301X 号 2027.12.12证园林局
使用频率:156.725MHz 厦门市无
无线电频率使闽地面〔2023〕2023.10.07-
24海天码头使用地域:厦门市湖里区海天码头线电管理
用许可证001212028.10.06
业务用途:水上移动业务-VHF 调频对讲机 局
84权利期限/
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
使用率要求:频段占用度不低于80%,年时间占用度不低于60%台(站)名称:海天码头5-16号泊位操作业务基地
无线电台执照 台 厦门市无 2023S3502FC005 2023.10.07-25海天码头(地面无线电线电管理台址/使用区域:厦门市湖里区海天码头56142028.10.06
业务)局
对应频率使用许可证编号:闽地面〔2023〕00121台(站)名称:海天码头5-16号泊位操作业务手持
无线电台执照 台 厦门市无 2023S3502FC005 2023.10.07-26海天码头(地面无线电线电管理台址/使用区域:厦门市湖里区海天码头56152028.10.06
业务)局
对应频率使用许可证编号:闽地面〔2023〕00121
经营地域:厦门港海沧港区海润码头4#、5#、6#泊位
港口经营许可(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3.03.07-
27海润码头经审核,准予从事下列业务:
证(0174)管理局2026.03.06
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
2、货物装卸、仓储。
作业场所:厦门港海沧港区4#泊位(12万吨级)
作业方式:船?车
港口危险货物(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3.03.09-
28海润码头
作业附证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2.1 类、2.2 类、3 类、4 类、5 (0174)-M001 管理局 2026.03.06类(硝酸铵除外)、6.1类、7类(仅限医疗用途)、
8类、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85权利期限/
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
作业场所:厦门港海沧港区5#泊位(12万吨级)
作业方式:船?车
港口危险货物(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3.03.09-
29海润码头
作业附证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2.1 类、2.2 类、3 类、4 类、5 (0174)-M002 管理局 2026.03.06类(硝酸铵除外)、6.1类、7类(仅限医疗用途)、
8类、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作业场所:厦门港海沧港区6#泊位(12万吨级)
作业方式:船?车
港口危险货物(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3.03.09-
30海润码头
作业附证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2.1 类、2.2 类、3 类、4 类、5 (0174)-M003 管理局 2026.03.06类(硝酸铵除外)、6.1类、7类(仅限医疗用途)、
8类、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作业场所:厦门港海沧港区海润码头 S7 场
作业方式:车?堆场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危险货物品名:2.1类、2.2类、3类、4类、5(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3.03.09-31海润码头
作业附证 类(硝酸铵除外)、6.1 类、7 类(仅限医疗用途)、 (0174)-D001 管理局 2026.03.068类、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严格按照安全评价报告要求限时限量堆存)
港口设施名称:厦门港海沧港区4#~6#泊位港口设施保安 兹证明,经核验该港口设施符合经修订的《1974 年 Z08020107-2021- 福建省交 2021.03.22-
32海润码头符合证书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 XI-2 章以及《国际船舶 0046 通运输厅 2026.03.21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A 部分的规定,且该港口设施根据《港口设施保安计划》操作,可以为下列类
86权利期限/
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
型的船舶提供服务:集装箱船
经营海关监管中华人民2018.06.22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名称:厦门海润码头监管堆场37002018230050
33海润码头作业场所企业共和国厦核发,长期
海关编码为:CNXAM370211 0022注册登记证书门海关有效
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类型:港口营运中国船级
安全生产标准社质量认2023.06.29-
34 海润码头 证书类别:港口危险货物码头 AP23J14-III113-1
化建设等级证证有限公2026.06.28
明达标等级:一级司船舶港口服务
船舶港口服务(提供岸电)业务符合备案规定,准闽(厦)港备厦门港口2024.09.14-
35海润码头(提供岸电)予备案。(1524)号管理局2027.09.13业务备案
固定污染源排 91350200MA347 2025.07.15-
36海润码头//
污登记回执 YXE1U001Z 2030.07.15
排水总(立方米/天):100城镇污水排入厦门市海
排水口个数:污水 1 个,雨水 2 个 厦排证字第 HC2 2021.01.22-
37海润码头排水管网许可沧区建设
生活污水排入建港路污水井 1 处,雨水经收集后排 100009X 号 2026.01.21 证 与交通局入海2处
排水总(立方米/天):100城镇污水排入厦门市海
排水口个数:污水 1 个,雨水 2 个 厦排证字第 HC2 2021.01.22-
38海润码头排水管网许可沧区建设
证生活污水排入建港路污水井1处,雨水经收集后排
100010X 号 2026.01.21
与交通局入海2处
87权利期限/
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
使用频率:156.725MHz
使用地域:厦门市海沧区海润码头厦门市无
无线电频率使闽地面〔2024〕2024.05.23-
39 海润码头 业务用途:水上移动业务-VHF 调频对讲机 线电管理
用许可证001862027.05.22
使用率要求:频段占用度不低于80%,年时间占用局度不低于60%
无线电台执照台(站)名称:海润码头4-6号泊位操作业务岸台厦门市无
2024S3502FC006 2024.05.23-40海润码头(地面无线电台址/使用区域:厦门市海沧区海润码头线电管理
20522027.05.22
业务)对应频率使用许可证编号:闽地面〔2024〕00186局台(站)名称:海润码头4-6号泊位操作业务手持
无线电台执照 台 厦门市无 2024S3502FC006 2024.05.23-41海润码头(地面无线电线电管理台址/使用区域:厦门市海沧区海润码头20532027.05.22
业务)局
对应频率使用许可证编号:闽地面〔2024〕00186
经营地域:厦门港海沧港区嵩屿作业区4#-6#泊位
港口经营许可经审核,准予从事下列业务:(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5.07.23-
42海润码头
证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222)管理局2028.07.22
2、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
作业场所:厦门港海沧港区嵩屿作业区4#泊位(7港口危险货物万吨级)(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5.07.23-
43海润码头
作业附证 作业方式:船—车、车—船 (2222)-M001 管理局 2028.07.22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第2类(2.1项、2.2项)、第
88权利期限/
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
3类、第4类、第5类(硝酸铵除外)、第6类(6.
1项)、第8类、第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作业场所:厦门港海沧港区嵩屿作业区5#泊位(2万吨级)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方式:船—车、车—船(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5.07.23-
44海润码头
作业附证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第 2 类(2.1 项、2.2 项)、第 (2222)-M002 管理局 2028.07.22
3类、第4类、第5类(硝酸铵除外)、第6类(6.
1项)、第8类、第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作业场所:厦门港海沧港区嵩屿作业区6#泊位(5万吨级)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方式:船—车、车—船(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5.07.23-
45海润码头
作业附证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第 2 类(2.1 项、2.2 项)、第 (2222)-M003 管理局 2028.07.22
3类、第4类、第5类(硝酸铵除外)、第6类(6.
1项)、第8类、第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港口设施名称:厦门港海沧港区海通码头4#、5#、
港口设施保安 6#泊位 Z08020102-2023- 福建省交 2023.07.20-
46海通码头符合证书8兹证明,经核验该港口设施符合经修订的《1974年0138通运输厅2028.07.19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 XI-2 章以及《国际船舶
8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并经本所律师与集装箱码头集团管理人员访谈,海通码头原持有厦门港海沧港区海通码头4#、5#、6#泊位对应的《港口经营许可证》,鉴于该等泊位委托海润码头经营,根据港口管理部门要求,海通码头已于2025年注销其持有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其持有码头泊位《港口经营许可证》由实际经营方相应办理;相关码头泊位对应的《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经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企业注册登记证书》等业务资质,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具体要求,由海通码头作为业主方继续保留或相应办理至实际经营方名下。
89权利期限/
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A 部分的规定,且该港口设施根据《港口设施保安计划》操作,可以为下列类型的船舶提供服务:集装箱船
经营海关监管中华人民2021.08.06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名称:厦门港务海通码头 W370120212300
47海通码头作业场所企业共和国厦核发,长期
海关编码为:CNXAM370260 500001注册登记证书门海关有效
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类型:港口营运北京龙之
安全生产标准辉管理咨2025.06.26-
48 海通码头 证书类别:港口危险货物码头 AP25J14-III065-1
化建设等级证询有限公2028.06.25
明达标等级:一级司船舶港口服务
船舶港口服务(提供岸电)业务符合备案规定,准闽(厦)港备厦门港口2024.08.21-
49海通码头(提供岸电)予备案。(1518)号管理局2027.08.20业务备案
固定污染源排913502005628072025.07.15-
50海通码头//
污登记回执 8502001X 2030.07.14
排水总(立方米/天):10城镇污水排入厦门市海
排水口个数:污水 1 个,雨水 4 个 厦排证字第 HC2 2022.12.12-
51海通码头排水管网许可沧区建设
生活污水排入海沧区建港路污水井 1 处,雨水经收 200755X 号 2027.12.11 证 与交通局集后排海4处。
无线电频率使 使用频率:156.725MHz 闽地面〔2024〕 厦门市无 2024.11.18-
52海通码头
用许可证使用地域:厦门市海沧区海润大厦15楼、建港路100301线电管理2027.11.17
90权利期限/
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
690号海通码头4-6#泊位局
业务用途:水上移动业务-VHF 调频对讲机
使用率要求:频段占用度不低于80%,年时间占用度不低于60%台(站)名称:海通码头4-6号泊位操作业务基地
无线电台执照 台 厦门市无 2024S3502FC010 2024.11.18-53海通码头(地面无线电线电管理台址/使用区域:厦门市海沧区海润大厦15楼60902027.11.17
业务)局
对应频率使用许可证编号:闽地面〔2024〕00301台(站)名称:海通码头4-6号泊位操作业务对讲无线电台执照机厦门市无
2024S3502FC010 2024.11.18-54海通码头(地面无线电台址/使用区域: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1690号海通线电管理
60912027.11.17
业务)码头4-6#泊位局
对应频率使用许可证编号:闽地面〔2024〕00301
经营地域:厦门港海沧港区嵩屿集装箱码头1#、2#、
3#泊位
港口经营许可(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3.06.16-
55嵩屿码头经审核,准予从事下列业务:
证(0082)管理局2026.06.15
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
2、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
作业场所:厦门港海沧港区嵩屿集装箱码头1#泊位
港口危险货物(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3.06.20-
56嵩屿码头(15万吨级)
作业附证 (0082)-M001 管理局 2026.06.15
作业方式:船?车
91权利期限/
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2.1类、2.2类、3类、4类、5类(硝酸铵除外)、6.1类、8类、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作业场所:厦门港海沧港区嵩屿集装箱码头2#泊位
(15万吨级)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方式:船?车(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3.06.20-
57嵩屿码头
作业附证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2.1 类、2.2 类、3 类、4 类、5 (0082)-M002 管理局 2026.06.15类(硝酸铵除外)、6.1类、8类、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作业场所:厦门港海沧港区嵩屿集装箱码头3#泊位
(15万吨级)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方式:船?车(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3.06.20-
58嵩屿码头
作业附证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2.1 类、2.2 类、3 类、4 类、5 (0082)-M003 管理局 2026.06.15类(硝酸铵除外)、6.1类、8类、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作业场所:厦门港海沧港区嵩屿集装箱码头 A1 场
作业方式:车?堆场
港口危险货物(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3.06.20-
59嵩屿码头
作业附证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2.1 类、2.2 类、3 类、4 类、5 (0082)-D001 管理局 2026.06.15类(硝酸铵除外)、6.1类、8类、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严格按照安全评价报告要求限时限量堆存)
60 嵩屿码头 港口危险货物 作业场所:厦门港海沧港区嵩屿 1-3#泊位 B1 堆场 (闽厦)港经证 厦门港口 2023.06.20-
92权利期限/
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
作业附证 (包括原 A1 东半侧堆场) (0082)-D002 管理局 2026.06.15
作业方式:车?场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1)第3类易燃液体(仅为光刻胶冷危箱,包装类别Ⅲ类);(2)第8类腐蚀性物质(其中硝酸(发红烟的)、氟化氢、氯化硫、三氧化硫、溴以及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乙类(闪点<60°C)的腐蚀品除外);(3)第 9 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以锂电池冷危箱为主,兼顾其他第9类危险货物)。
港口设施名称:厦门港嵩屿港区1#、2#、3#泊位兹证明,经核验该港口设施符合经修订的《1974年港口设施保安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 XI-2 章以及《国际船舶 Z08020101-2023- 福建省交 2023.03.23-
61嵩屿码头符合证书 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A 部分的规定,且该港口设 0059 通运输厅 2028.03.22施根据《港口设施保安计划》操作,可以为下列类型的船舶提供服务:集装箱船
经营海关监管中华人民2022.05.25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名称: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 W370820222300
62嵩屿码头作业场所企业共和国厦核发,长期
海关编码为:CNXAM370217 500002注册登记证书门海关有效
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类型:港口营运交通运输
安全生产标准 WTI-2022-GK-03 2022.11.02-
63嵩屿码头证书类别:港口危险货物码头部水运科
化建设等级证-00122025.11.01学研究所
明达标等级:一级
93权利期限/
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
适用范围:港口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船舶港口服务
船舶港口服务(提供岸电)业务符合备案规定,准闽(厦)港备厦门港口2024.08.06-
64嵩屿码头(提供岸电)予备案。(1514)号管理局2027.08.05业务备案
固定污染源排913502007760242025.03.16-
65嵩屿码头//
污登记回执 4212001Z 2030.03.15
排水总(立方米/天):200城镇污水排入厦门市海
排水口个数:污水 1 个,雨水 4 个 厦排证字第 HC2 2022.12.07-
66嵩屿码头排水管网许可沧区建设
证生活污水排入海沧区建港路污水井1处,雨水经收
200753X 号 2027.12.06
与交通局集后排海4处。
使用频率:228.275MHz
使用地域: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1688号嵩屿集装箱码头厦门市无
无线电频率使闽地面〔2023〕2023.11.16-
67嵩屿码头业务用途:陆地移动业务-无线数据通信系统线电管理
用许可证001582028.11.15
使用率要求:频段占用度不低于70%,区域覆盖率局不低于50%,年时间占用度不低于60%,用户承载率不低于50%
使用频率:156.725MHz厦门市无
无线电频率使使用地域: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1688号嵩屿码头闽地面〔2024〕2024.06.25-
68嵩屿码头线电管理
用许可证 业务用途:水上移动业务-VHF 调频对讲机 00198 2027.06.24 局
使用率要求:频段占用度不低于80%,年时间占用
94权利期限/
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
度不低于60%
使用频率:71125-71625/81125-81625MHz
使用地域:海沧区嵩屿码头港区 1 号泊位 T1 灯塔、厦门市无
无线电频率使 海沧区国际货柜码头港区 1#泊位前沿 T01 灯塔 闽地面〔2024〕 2024.06.26-
69嵩屿码头线电管理
用许可证业务用途:固定业务-微波接力通信系统001992027.06.25局
使用率要求:频段占用度不低于80%,年时间占用度不低于60%台(站)名称:嵩屿集装箱码头 DGPS 定位基准台无线电台执照厦门市无
台址/使用区域: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 1688 号嵩屿 2023S3502FX005 2023.11.16-70嵩屿码头(地面无线电线电管理集装箱码头综合楼59032028.11.15
业务)局
对应频率使用许可证编号:闽地面〔2023〕00158台(站)名称:嵩屿集装箱码头龙门吊 DGPS 远控无线电台执照台厦门市无台址/使用区域: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 1688 号嵩屿 2024S3502FX009 2024.09.10-71 嵩屿码头 (地面无线电 线电管理业务) 集装箱码头堆场 CC\CD\DC\DD\EC\ED
19002028.11.15
局
对应频率使用许可证编号:闽地面〔2023〕00158
无线电台执照台(站)名称:嵩屿码头操作业务对讲机厦门市无
2024S3502FC006 2024.06.25-72嵩屿码头(地面无线电台址/使用区域: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1688号线电管理
40862027.06.24
业务)对应频率使用许可证编号:闽地面〔2024〕00198局
无线电台执照 台(站)名称:嵩屿码头操作业务基地台 2024S3502FC006 厦门市无 2024.06.25-
73嵩屿码头
(地面无线电台址/使用区域: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1688号嵩屿4085线电管理2027.06.24
95权利期限/
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
业务)码头局
对应频率使用许可证编号:闽地面〔2024〕00198台(站)名称:嵩屿码头 71GHz 微波站无线电台执照厦门市无
台址/使用区域:厦门市海沧区嵩屿码头 1 号泊位 T 2024S3502FX006 2024.07.24-74嵩屿码头(地面无线电线电管理
1灯塔79572027.06.25
业务)局
对应频率使用许可证编号:闽地面〔2024〕00199台(站)名称:国际货柜码头 71GHz 微波站无线电台执照厦门市无
台址/使用区域:厦门市海沧区国际货柜码头 1#泊位 2024S3502FX006 2024.07.24-75嵩屿码头(地面无线电线电管理前沿 T01 灯塔 7958 2027.06.25
业务)局
对应频率使用许可证编号:闽地面〔2024〕00199
经营地域:厦门港海沧港区国际货柜码头1#、2#、
3#泊位
国际货柜港口经营许可(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2.11.23-
76经审核,准予从事下列业务:
码头证(0005)管理局2025.11.22
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
2、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
作业场所:厦门港海沧港区国际货柜码头 R8 场
作业方式:车?堆场
国际货柜港口危险货物(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2.12.13-
77
码头 作业附证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2.1 类、2.2 类、3 类、4 类、5 (0005)-D001 管理局 2025.11.22类(硝酸铵除外)、6.1类、8类、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严格按照安全评价报告要求限时限量堆存)
96权利期限/
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
作业场所:厦门港海沧港区 1#-3#泊位 R4 场
作业方式:车?场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1)第3类易燃液体(仅为光刻胶冷危箱,包装类别 III 类);(2)第 8 类腐蚀国际货柜港口危险货物(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2.12.13-
78
码头 作业附证 性物质(其中硝酸(发红烟的)、氟化氢、氯化硫、 (0005)-D002 管理局 2025.11.22三氧化硫、溴以及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乙类(闪点<60℃)的腐蚀品除外);(3)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以锂电池冷危箱为主,兼顾其他第9类危险货物)。
作业场所:厦门港海沧港区 1#-3#泊位 R5 场
作业方式:车?场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1)第3类易燃液体(仅为光刻胶冷危箱,包装类别 III 类);(2)第 8 类腐蚀国际货柜港口危险货物(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2.12.13-
79
码头 作业附证 性物质(其中硝酸(发红烟的)、氟化氢、氯化硫、 (0005)-D003 管理局 2025.11.22三氧化硫、溴以及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乙类(闪点<60℃)的腐蚀品除外);(3)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以锂电池冷危箱为主,兼顾其他第9类危险货物)。
作业场所:厦门港海沧港区 1#-3#泊位 R6 场
国际货柜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方式:车?场(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2.12.13-
80
码头 作业附证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1)第 3 类易燃液体(仅为光 (0005)-D004 管理局 2025.11.22刻胶冷危箱,包装类别 III 类);(2)第 8 类腐蚀
97权利期限/
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
性物质(其中硝酸(发红烟的)、氟化氢、氯化硫、三氧化硫、溴以及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乙类(闪点<60℃)的腐蚀品除外);(3)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以锂电池冷危箱为主,兼顾其他第9类危险货物)
作业场所:厦门港海沧港区 1#-3#泊位 R7 场
作业方式:车?场
国际货柜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危险货物品名:(1)第8类腐蚀性物质(硝酸(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2.12.13-
81
码头 作业附证 (发红烟的)、氟化氢、氯化硫、三氧化硫、溴以及 (0005)-D005 管理局 2025.11.22
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乙类(闪点<60℃)的腐蚀品
除外);(2)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非冷藏箱)
作业场所:厦门港海沧港区1#泊位(15万吨级)
作业方式:船?车
国际货柜港口危险货物(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2.12.13-
82
码头 作业附证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2.1 类、2.2 类、3 类、4 类、5 (0005)-M001 管理局 2025.11.22类(硝酸铵除外)、6.1类、8类、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作业场所:厦门港海沧港区2#泊位(12万吨级)
国际货柜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方式:船?车(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2.12.13-
83
码头 作业附证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2.1 类、2.2 类、3 类、4 类、5 (0005)-M002 管理局 2025.11.22类(硝酸铵除外)、6.1类、8类、9类危险货物集
98权利期限/
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装箱
作业场所:厦门港海沧港区3#泊位(12万吨级)
作业方式:船?车
国际货柜港口危险货物(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2.12.13-
84
码头 作业附证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2.1 类、2.2 类、3 类、4 类、5 (0005)-M003 管理局 2025.11.22类(硝酸铵除外)、6.1类、8类、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港口设施名称:厦门港海沧港区国际货柜码头1#-3
#泊位兹证明,经核验该港口设施符合经修订的《1974年国际货柜 港口设施保安 Z08020906-2024- 福建省交 2024.05.28-85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 XI-2 章以及《国际船舶码头符合证书0129通运输厅2029.05.27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A 部分的规定,且该港口设施根据《港口设施保安计划》操作,可以为下列类型的船舶提供服务:集装箱船、散货船、其他货船
海关监管货物中华人民2024.07.29
国际货柜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名称:厦门国际货柜码头 W370820242300
86仓储企业注册共和国厦核发,长期
码头 海关编码为:CNXAM370213 500002登记证书门海关有效
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类型:港口营运北京龙之
国际货柜安全生产标准辉管理咨2023.10.19-
87 证书类别:港口危险货物码头 AP23J14III197-1
码头化建设等级证询有限公2026.10.18
明达标等级:一级司
88国际货柜船舶港口服务船舶港口服务(提供岸电)业务符合备案规定,准闽(厦)港备厦门港口2024.08.15-
99权利期限/
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码头(提供岸电)予备案。(1517)号管理局2027.08.14业务备案港口设施设备
国际货柜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符合备案规定,闽(厦)港备厦门港口2024.09.26-
89和机械租赁维码头准予备案。(1527)号管理局2027.09.25修业务备案
国际货柜固定污染源排913502006120132024.05.23-
90//
码头 污登记回执 355C001Z 2029.05.22
排水总(立方米/天):192城镇污水排入厦门市海
国际货柜 排水口个数:污水 1 个,雨水 3 个 厦排证字第 HC2 2020.12.29-
91排水管网许可沧区建设
码头 生活污水排入建港路污水井 1 处,雨水经收集后直 000077X 号 2025.12.28 证 与交通局排海。
使用频率:156.725MHz
使用地域:厦门市海沧区海润大厦、国际货柜码头厦门市无
国际货柜无线电频率使闽地面〔2025〕2025.06.19-
92 业务用途:水上移动业务-VHF 调频对讲机 线电管理
码头用许可证000722028.06.18
使用率要求:频段占用度不低于80%,年时间占用局度不低于60%台(站)名称:国际货柜1-3号泊位操作业务海润无线电台执照国际货柜大厦固定台厦门市无
2025S3502FC001 2025.06.19-
93(地面无线电码头台址/使用区域:厦门市海沧区海润大厦线电管理
67052028.06.18
业务)局
对应频率使用许可证编号:闽地面〔2025〕00072
94 国际货柜 无线电台执照 台(站)名称:国际货柜 1-3 号泊位操作业务前沿 2025S3502FC001 厦门市无 2025.06.19-
100权利期限/
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
码头(地面无线电候工楼基地台6706线电管理2028.06.18业务)台址/使用区域:厦门市海沧区国际货柜码头1-3号局泊位操作业务前沿候工楼
对应频率使用许可证编号:闽地面〔2025〕00072台(站)名称:国际货柜1-3号泊位操作业务对讲无线电台执照国际货柜机厦门市无
2025S3502FC001 2025.06.19-
95(地面无线电线电管理码头台址/使用区域:厦门市海沧区国际货柜码头67072028.06.18
业务)局
对应频率使用许可证编号:闽地面〔2025〕00072港口设施设备
海沧国际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符合备案规定,闽(厦)港备厦门港口2024.09.26-
96和机械租赁维
货柜码头准予备案。(1526)号管理局2027.09.25修业务备案
经营地域:厦门港海沧港区新海达码头18#、19#泊位
港口经营许可(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3.07.11-
97新海达经审核,准予从事下列业务:
证(0098)管理局2026.07.10
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
2、货物装卸、仓储。
作业场所:厦门港海沧港区18#泊位
作业方式:船?车
港口危险货物(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3.07.13-
98新海达
作业附证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2.1 类、2.2 类、3 类、4 类、5 (0098)-M001 管理局 2026.07.10类(硝酸铵除外)、6.1类(氰化钠除外)、7类(仅限医疗用途)、8类、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101权利期限/
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
作业场所:厦门港海沧港区19#泊位
作业方式:船?车
港口危险货物(闽厦)港经证厦门港口2023.07.13-
99新海达
作业附证 作业危险货物品名:2.1 类、2.2 类、3 类、4 类、5 (0098)-M002 管理局 2026.07.10类(硝酸铵除外)、6.1类(氰化钠除外)、7类(仅限医疗用途)、8类、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
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类型:港口营运中国船级
安全生产标准社质量认2022.11.01-
100 新海达 证书类别:港口危险货物码头 AP22J14-III176-1
化建设等级证证有限公2025.10.31
明达标等级:一级司船舶港口服务
船舶港口服务(提供岸电)业务符合备案规定,准闽(厦)港备厦门港口2023.03.16-
101新海达(提供岸电)予备案。(1397)号管理局2026.03.15业务备案
固定污染源排913502007178832025.02.11-
102新海达//
污登记回执 9201001Z 2030.02.10
排水总(立方米/天):35
城镇污水排入 排水口个数:污水 1 个,雨水 8 个 厦门市海厦排证字第 HC2 2023.02.21-
103新海达排水管网许可沧区建设
生活污水排入沧江路污水井 1 处,雨水经收集后排 300051X 号 2028.02.20证与交通局
入港南路4处、排海4处。
使用频率:156.725MHz 厦门市无
无线电频率使闽地面〔2023〕2023.10.26-
104新海达使用地域:厦门市海沧区新海达码头线电管理
用许可证001372028.10.25
业务用途:水上移动业务-VHF 调频对讲机 局
102权利期限/
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
使用率要求:频段占用度不低于80%,年时间占用度不低于60%台(站)名称:海沧港区18-19号泊位手持台无线电台执照厦门市无
台址/使用区域:厦门市海沧区海沧港区 18-19 号泊 2023S3502FC005 2023.10.26-105新海达(地面无线电线电管理位56202028.10.25
业务)局
对应频率使用许可证编号:闽地面〔2023〕00137台(站)名称:海沧港区18-19号泊位岸台固定台无线电台执照厦门市无
台址/使用区域:厦门市海沧区海沧港区 18-19 号泊 2023S3502FC005 2023.10.26-106新海达(地面无线电线电管理位56212028.10.25
业务)局
对应频率使用许可证编号:闽地面〔2023〕00137
固定污染源排913502006999212025.04.27-
107海沧查验//
污登记回执 7425001X 2030.04.26
港口设施名称:厦门港翔安港区海翔码头散杂货6
#、7#、8#泊位港口设施保安108兹证明,经核验该港口设施符合经修订的《1974年Z08020901-2022- 福建省交 2022.02.15-海翔码头符合证书9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 XI-2 章以及《国际船舶 0033 通运输厅 2027.02.14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A 部分的规定,且该港口设施根据《港口设施保安计划》操作,可以为下列类
9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并经本所律师与集装箱码头集团管理人员访谈,海翔码头原持有厦门港翔安港区海翔码头6#、7#通用泊位,8#散杂货泊位对应的
《港口经营许可证》,鉴于该等泊位分别委托海天码头、厦门港务子公司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经营,根据港口管理部门要求,海翔码头已于2025年注销其持有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其持有码头泊位《港口经营许可证》由实际经营方相应办理;相关码头泊位对应的《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经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企业注册登记证书》等业务资质,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具体要求,由海翔码头作为业主方继续保留或相应办理至实际经营方名下。
103权利期限/
序号持证主体资质证书名称资质内容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
型的船舶提供服务:散杂货、其他货船
经营海关监管中华人民2020.04.01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名称:厦门港务海翔码头 W372520202300
109海翔码头作业场所企业共和国厦核发,长期
海关编码为:CNXAM370241 500001注册登记证书门海关有效
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类型:港口营运中国船级
安全生产标准社质量认2023.01.07-
110 海翔码头 证书类别:港口普通货物码头 AP22J14-III034-2
化建设等级证证有限公2026.01.06
明达标等级:二级司港口设施设备
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符合备案规定,闽(厦)港备厦门港口2025.03.24-
111海翔码头和机械租赁维准予备案。(1607)号管理局2028.03.23修业务备案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厦门市翔安港区海翔码头散杂厦门市翔
913502006999392025.05.13-
112海翔码头排污许可证货6#、7#、8#泊位安生态环
1689001Q 2030.05.12
行业类别:水上运输辅助活动境局
排水总(立方米/天):10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口个数:污水1个,雨水4个厦门市翔厦排证字第 XA2 2022.12.15-
113海翔码头排水管网许可生活污水1处经化粪池、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安区市政
200097X 号 2027.12.14
证专管排入澳头社区环村路(项目北侧)污水井;雨园林局水4处经收集后排入项目南侧自然水体。
104附件二:集装箱码头集团境内子公司及直接持股的参股企业基本情况
(一)境内子公司
1.海润码头
根据海润码头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厦门海润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港南住所路439号之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347YXE1U法定代表人王勇生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6年4月30日营业期限2016年4月30日至2066年4月29日
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经营范围务;船舶港口服务;其他未列明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股权结构集装箱码头集团持股100%
2.海通码头
根据海通码头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厦门港务海通码头有限公司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建港住所路169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5628078502法定代表人王勇生注册资本3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105成立日期2010年10月11日
营业期限2010年10月11日至2060年10月10日
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经营范围务;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船舶港口服务。
股权结构集装箱码头集团持股100%
3.嵩屿码头
根据嵩屿码头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住所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16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760244212法定代表人黄鹭旭注册资本168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成立日期2005年11月18日营业期限2005年11月18日至2055年11月17日
国际国内航线的集装箱装卸、中转、仓储、分送、集装箱
经营范围清洗及维修、拆装箱、堆存、保管、集装箱码头的建设及经营管理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
集装箱码头集团持股 75%;APM TERMINALS XIAMEN股权结构
COMPANY LIMITED 持股 25%
4.国际货柜码头
根据国际货柜码头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住所厦门市海沧投资区建港路10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612013355C
106法定代表人洪宝财
注册资本11487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成立日期1997年3月4日营业期限1997年3月4日至2047年3月3日
经营集装箱及件杂货码头的装卸作业、仓储业务、疏运业经营范围务和其他相关业务。
集装箱码头集团持股51%;和黄港口厦门有限公司持股股权结构
49%
5.海沧国际货柜码头
根据海沧国际货柜码头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厦门海沧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住所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108号603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98072774A法定代表人洪宝财
注册资本55551.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成立日期2007年5月15日营业期限2007年5月15日至2057年5月14日
建设、经营和管理集装箱泊位码头的装卸作业、仓储业经营范围
务、疏运业务、集装箱码头租赁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
集装箱码头集团持股51%;和记港口海沧有限公司持股股权结构
49%
6.新海达
根据新海达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港南路268号
10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178839201
法定代表人黄传沙注册资本756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成立日期2008年11月28日营业期限2008年11月28日至2058年11月27日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报关业务;报检业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未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及审批许可的其他一般经营项目。
集装箱码头集团持股20%;纪成投资持股46%;厦门海股权结构
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
7.海沧查验
根据海沧查验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厦门港海沧集装箱查验服务有限公司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建港住所路海润码头综合楼三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999217425法定代表人黄传沙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3月8日营业期限2010年3月8日至2030年3月7日
集装箱装卸、堆存及存货管理;集装箱拆装箱、清洗、修
理和租赁;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集装经营范围箱货物查验服务;保税仓储租赁及物流配送服务(不含运输);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108除外。
集装箱码头集团持股75%;厦门海投供应链运营有限公股权结构
司持股25%
8.智图思
根据智图思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厦门智图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62号109单元106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8T3W5C1U法定代表人杨帆注册资本1500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4月29日营业期限2021年4月29日至2041年4月28日
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软件销售;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
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经营范围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集装箱码头集团持股51%;哪吒智慧科技(上海)股份股权结构
有限公司持股40%;福建电子口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
9.海翔码头
根据海翔码头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厦门港务海翔码头有限公司
109住所厦门市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999391689法定代表人蔡友锋注册资本36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0年4月30日营业期限2010年4月30日至2060年4月29日
经营范围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
股权结构集装箱码头集团持股100%
10.海顺码头
根据海顺码头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厦门港务海顺码头有限公司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住所
国际航运中心 D 栋 8 层 03 单元 F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E3J9DJ14法定代表人洪宝财注册资本13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5年8月25日营业期限2015年8月25日至2065年8月24日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房屋建筑业;建筑装饰业;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经营范围营活动;物业管理;装卸搬运;机械设备仓储服务;其他
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股权结构集装箱码头集团持股100%
11.海恒码头
根据海恒码头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其基本情况如
110下:
名称厦门港务海恒码头有限公司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住所
国际航运中心 D 栋 8 层 03 单元 F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E2LQNN4X法定代表人康伟强注册资本13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5年8月25日营业期限2015年8月25日至2065年8月24日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房屋建筑业;建筑装饰业;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经营范围营活动;物业管理;装卸搬运;机械设备仓储服务;其他
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股权结构海顺码头持股100%
12.海新国际
根据海新国际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厦门海新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沧江路98号203住所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E9Q5KN1B法定代表人洪宝财注册资本6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成立日期2025年2月11日营业期限2025年2月11日至2075年2月10日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保税仓库经营。(依法须经经营范围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停车场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
111务;电子过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集装箱码头集团持股 80%;PSA Northeast Asia Supply股权结构
Chain Pte. Ltd.持股 20%
13.海新智慧物流
根据海新智慧物流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厦门海新智慧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沧江路98号201住所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ECXDQC2Q法定代表人林大煜注册资本8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25年3月10日营业期限2025年3月10日至2075年3月9日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保税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
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
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报关业务;报检业务;货物进出口;集装箱维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海新国际持股100%
14.海新国际联运
112根据海新国际联运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资料,
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厦门海新国际联运枢纽有限公司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沧江路98号208住所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EDBKL883法定代表人林大煜注册资本5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25年3月10日营业期限2025年3月10日至2075年3月9日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保税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停车场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电子过磅服务;装经营范围卸搬运;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维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海新国际持股100%
15.海新亚太物流
根据海新亚太物流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厦门海新亚太物流枢纽有限公司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沧江路98号209住所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EDBKJ26B法定代表人林大煜注册资本4000万元
11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5年3月10日营业期限2025年3月10日至2075年3月9日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保税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范围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停车场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电子过磅服务;装卸搬运;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集装箱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海新国际持股100%
16.海铁联运
根据海铁联运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厦门港海铁集装箱联运有限公司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沧江路98号207住所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EHEHW71W法定代表人林大煜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25年4月22日营业期限2025年4月22日至2075年4月21日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保税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经营范围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
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
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停车场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电
114子过磅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海新国际持股100%
(二)直接持股的参股企业
根据泛海联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厦门泛海联国际综合物流有限公司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号(交住所
接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8RMJGC8G法定代表人王勇生注册资本6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成立日期2021年3月12日营业期限2021年3月12日至2041年3月11日
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保税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装卸搬运;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经营范围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
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电子过磅服务;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
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租赁服务;集装箱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集装箱码头集团持股51%;海丰物流有限公司持股49%
根据《审计报告》,泛海联为集装箱码头集团的合营企业,未纳入集装箱码头集团合并范围。
115附件三: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自有土地及房屋情况
(一)土地使用权土地宗地面积序号权利人权属证书编号坐落土地用途使用期限性质(㎡)集装箱码湖里区石湖山“东渡港区2006.12.05-
1厦国土房证第地00020808号出让交通运输50964.29头集团21#泊位”建设用地2056.12.05集装箱码
2厦国土房证第地00020809号10湖里区石湖山“东渡港区1998.05.22-出让港口码头146751.10头集团20#泊位”用地2048.05.21
集装箱码闽(2017)厦门市不动产权第湖里区石湖山20号泊位2003.03.05-
3出让港口码头6358.24
头集团0099909号增补用地2048.05.21
集装箱码湖里区象屿保税区专用1994.05.15-
4厦国土房证第地00020810号11出让港口码头164366.70
头集团码头15#、16#泊位2044.05.14集装箱码湖里区象屿路8号(综1997.03.28-
5厦国土房证第01299904号出让港口码头208370.00头集团合楼)2047.03.2710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与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殿前街道办事处等各方于2020年7月24日签署《港中路“三航预制场-海天码头”段道路建设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殿禾港国地征01号),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殿前街道办事处对该宗土地中的10513.586平方米土地予以征收,并向集装箱码头集团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16595965.00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集装箱码头集团已收到上述土地征收补偿款,但不动产权证书变更手续尚未完成,该变更手续完成后,上述自有土地及房屋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则应变更为136237.514平方米。
11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与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等各方于2017年12月27日签署《厦门本岛雨(污)水排放口截污工程—兴湖路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NO:(非住·贷)HL-HF-XH001 号),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对该宗土地中的 225.746 平方米土地予以征收,并向集装箱码头集团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
541591.00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集装箱码头集团已收到上述土地征收补偿款,但不动产权证书变更手续尚未完成,该变更手续完成后,上述自有土地及房屋的土地使用
权面积则应变更为164140.954平方米。
116土地宗地面积
序号权利人权属证书编号坐落土地用途使用期限性质(㎡)集装箱码湖里区象屿路8号(交
6厦国土房证第01300064号头集团接库)集装箱码湖里区象屿路8号(变
7厦国土房证第01300071号头集团电所)集装箱码
8厦国土房证第01300068号湖里区象屿路8号之1
头集团集装箱码
9厦国土房证第01299910号湖里区象屿路8号之3
头集团集装箱码
10厦国土房证第01300067号湖里区象屿路8号之4
头集团港口码头、1997.03.28-
出让109997.00
集装箱码仓储2047.03.27
11厦国土房证第01300069号湖里区象屿路8号之5
头集团集装箱码
12厦国土房证第01299920号湖里区象屿路8号之6
头集团集装箱码
13厦国土房证第01300066号湖里区象屿路18号
头集团
集装箱码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第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14
头集团 0009709 号 F20(三期变电站) 仓储及相应 2003.06.30-
出让549811.60
集装箱码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第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附属设施2053.06.29
15
头集团 0009679 号 F21(新闸口)
117土地宗地面积
序号权利人权属证书编号坐落土地用途使用期限性质(㎡)
集装箱码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第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16
头集团 0009700 号 F22(调度楼)
集装箱码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第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17
头集团 0009707 号 F23(地磅及检查桥)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集装箱码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第18 F24(海关空调冷凝机头集团0009684号
房)
集装箱码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第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19
头集团 0008994 号 F25(修箱间)
集装箱码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第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20
头集团 0009007 号 F26(非生产车道闸口)
集装箱码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第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21
头集团 0005504 号 F27(集装箱交接库)
集装箱码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第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22
头集团 0009738 号 F28(集装箱配变电站)
集装箱码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第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23
头集团 0009703 号 F29(污水处理厂)
集装箱码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第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24
头集团 0009713 号 F30(新机修车间)
118土地宗地面积
序号权利人权属证书编号坐落土地用途使用期限性质(㎡)
集装箱码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第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25
头集团 0009002 号 F31(门卫 1)
集装箱码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第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26
头集团 0009682 号 F32(门卫 2)
集装箱码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第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27
头集团 0009697 号 F33(驳船码头综合楼)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集装箱码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第28 F34(驳船码头综合楼头集团0009701号
南)
集装箱码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第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29
头集团 0009685 号 F35(杂货变电站)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集装箱码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第仓储及相应30 M2(海关货运机检科技头集团0009688号附属设施术操作楼)2003.06.30-
出让6595.55
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2053.06.29
集装箱码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第31 12 M3(海关货运机检科办 仓储 头集团 0008965 号公楼)
集装箱码闽(2025)厦门市不动产权第2006.11.09-
32海沧区港南路437号出让道路、仓储67481.12
头集团0055301号2056.11.09
12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的说明,该项不动产权证书与本表第30项不动产权证书的证载土地用途表述略有差异,实际对应同一宗土地。
119土地宗地面积
序号权利人权属证书编号坐落土地用途使用期限性质(㎡)
集装箱码闽(2025)厦门市不动产权第
33海沧区港南路437-1号
头集团0055303号
闽(2017)厦门市不动产权第海沧区海沧港区4号、52004.12.29-
34海润码头出让港口码头212669.40
0105618号号泊位2054.12.29
闽(2017)厦门市不动产权第 海沧区港区 6#泊位 A1 2006.08.15-
35海润码头出让码头、仓储180116.20
0105620号地块2056.08.15
海沧区嵩屿港区一期工2005.11.10-
36嵩屿码头厦地房证第地00005747号13出让码头、仓储641947.90
程1-3号泊位2055.11.10国际货柜海沧区建港路108(综合
37厦地房证第00337528号码头办公楼)国际货柜海沧区建港路108(海关
38厦地房证第00337783号码头验货台)国际货柜海沧区建港路108(消防1997.05.29-
39厦地房证第00337784号出让码头387702.40码头泵房)2047.01.20国际货柜海沧区建港路108(闸口
40厦地房证第00337785号码头办公室)国际货柜海沧区建港路108(交接
41厦地房证第00337786号码头库)
13根据海沧建设与嵩屿码头于2010年10月28日签署《征地协议书》,海沧建设征收该宗土地中的面积964.255平方米的土地,并向嵩屿码头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80万元;截至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嵩屿码头已收到上述土地征收补偿款,涉及不动产权证书变更手续尚未完成。不动产权证书变更手续完成后,上述土地使用权面积应变更为640983.645平方米。
120土地宗地面积
序号权利人权属证书编号坐落土地用途使用期限性质(㎡)国际货柜海沧区建港路108(工程
42厦地房证第00337787号码头楼)国际货柜海沧区建港路108(仓
43厦地房证第00337788号码头库)国际货柜海沧区建港路108(候工
44厦地房证第00337789号码头楼)国际货柜海沧区建港路108(交接
45厦地房证第00337790号码头库办公室)国际货柜海沧区建港路108(空调
46厦地房证第00337791号码头机房)国际货柜海沧区建港路108(变电
47厦地房证第00337792号码头所)国际货柜海沧区建港路108(加油
48厦地房证第00337793号码头站)
国际货柜海沧港区一期工程4号1998.11.20-
49厦地房证第地00000785号出让港口码头78330.80
码头泊位2048.11.19
海沧国际海沧区港区一期工程1#2005.02.21-
50厦国土房证第地00010380号出让港口码头115546.10
货柜码头 泊位(A3-1 地块) 2055.02.21
海沧国际海沧区港区一期工程1#2005.02.21-
51厦国土房证第地00010381号出让港口码头140034.50
货柜码头 泊位(A3-2 地块) 2055.02.21
121土地宗地面积
序号权利人权属证书编号坐落土地用途使用期限性质(㎡)港口码头用
闽(2024)厦门市不动产权第地(码头及2009.02.11-
52新海达海沧区港南路268号出让431306.30
0096752号港口生产作2059.02.11
业区)
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第
53海翔码头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1
0031193号
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第
54海翔码头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2
0031231号
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第
55海翔码头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3
0031325号
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第
56海翔码头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4
0031236号港口码头用2013.07.26-
出让462786.77
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第地2059.02.08
57海翔码头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5
0031326号
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第
58海翔码头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6
0031185号
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第
59海翔码头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7
0031287号
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第
60海翔码头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8
0031288号
122土地宗地面积
序号权利人权属证书编号坐落土地用途使用期限性质(㎡)
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第
61海翔码头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9
0031254号
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第
62海翔码头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10
0031272号
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第
63海翔码头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11
0031263号
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第
64海翔码头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12
0031259号
交通运输用
闽(2017)厦门市不动产权第海沧区05-13片区嵩屿码地-港口码头2017.09.27-
65海通码头出让276595.210116454 号 头东侧 2017HG01 地块 用地(港口 2057.09.26用地)海沧区后井路与三旌路枢纽配套物
海新智慧闽(2025)厦门市不动产权第2025.04.17-
66交叉口西南侧出让流设施开关75487.36
物流0043358号2065.04.16
“2025HG02 地块” 站
0904其他商
海沧区后井路与三旌路业服务业用
海新国际闽(2025)厦门市不动产权第2025.04.17-67 交叉口东南侧 2025HG03 出让 地(枢纽配 49796.54联运0043491号2065.04.16地块套物流用
地)
123土地宗地面积
序号权利人权属证书编号坐落土地用途使用期限性质(㎡)
海沧区05-13海沧港区片其他商业服
海新亚太闽(2025)厦门市不动产权第区后井路与内坑路交叉务业用地2025.04.17-
68出让37432.23物流 0043547 号 口西南侧 D 地块(宗地 (枢纽配套 2065.04.16编号 2025HG04) 物流用地)
(二)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
序号权利人权属证书编号坐落房屋用途建筑面积(㎡)
集装箱码一层地磅房,二层营业
1厦国土房证第01299904号湖里区象屿路8号(综合楼)1724.15
头集团大厅集装箱码
2厦国土房证第01300064号湖里区象屿路8号(交接库)交接库3064.44
头集团集装箱码
3厦国土房证第01300071号湖里区象屿路8号(变电所)变电所355.42
头集团集装箱码
4厦国土房证第01300068号湖里区象屿路8号之1综合楼9943.51
头集团集装箱码
5厦国土房证第01299910号湖里区象屿路8号之3候工楼3666.84
头集团
124序号权利人权属证书编号坐落房屋用途建筑面积(㎡)
集装箱码
6厦国土房证第01300067号湖里区象屿路8号之4流动机械库1031.18
头集团集装箱码
7厦国土房证第01300069号湖里区象屿路8号之5变电所620.76
头集团集装箱码
8厦国土房证第01299920号湖里区象屿路8号之6仓库5838.51
头集团集装箱码
9厦国土房证第01300066号湖里区象屿路18号加油站191.29
头集团集装箱码
10 厦国土房证第 01300065 号 湖里区象兴四路 22 号 1A 单元 商业 2665.13
头集团
集装箱码 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 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F20(三期
11变电站291.07头集团第0009709号变电站)
集装箱码 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 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F21(新闸
12闸口217.99头集团第0009679号口)
集装箱码 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 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F22(调度
13办公2343.13头集团第0009700号楼)
集装箱码 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 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F23(地磅
14地磅466.50头集团第0009707号及检查桥)
集装箱码 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 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F24(海关
15机房27.42头集团第0009684号空调冷凝机房)
125序号权利人权属证书编号坐落房屋用途建筑面积(㎡)
集装箱码 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 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F25(修箱
16修箱间1121.67头集团第0008994号间)
集装箱码 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 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F26(非生
17闸口12.99头集团第0009007号产车道闸口)
集装箱码 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 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F27(集装
18仓库9333.74头集团第0005504号箱交接库)
集装箱码 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 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F28(集装
19变电站313.75头集团第0009738号箱配变电站)
集装箱码 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 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F29(污水
20厂房184.85头集团第0009703号处理厂)
集装箱码 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 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F30(新机
21车间1113.89头集团第0009713号修车间)
集装箱码 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 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F31(门卫
22门卫19.26头集团第0009002号1)
集装箱码 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 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F32(门卫
23门卫19.72头集团第0009682号2)
集装箱码 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 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F33(驳船
24办公552.43头集团第0009697号码头综合楼)
集装箱码 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 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F34(驳船
25办公68.94头集团第0009701号码头综合楼南)
126序号权利人权属证书编号坐落房屋用途建筑面积(㎡)
集装箱码 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 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F35(杂货
26变电站287.73头集团第0009685号变电站)
集装箱码 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 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M2(海关
27技术操作楼395.23头集团第0009688号货运机检科技术操作楼)
集装箱码 闽(2015)厦门市不动产权 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 M3(海关
28办公316.22头集团第0008965号货运机检科办公楼)
集装箱码闽(2025)厦门市不动产权办公/办公及会议/大厅/
29海沧区港南路437号17780.46
头集团第0055301号接待室/停车场
集装箱码闽(2025)厦门市不动产权监控/康乐室/楼梯/业务
30海沧区港南路437-1号3223.3
头集团第0055303号用房/闸口国际货柜
31厦地房证第00337528号海沧区建港路108(综合办公楼)综合办公楼6662.87
码头国际货柜
32厦地房证第00337783号海沧区建港路108(海关验货台)海关验货台995.73
码头国际货柜
33厦地房证第00337784号海沧区建港路108(消防泵房)消防泵房83.16
码头国际货柜
34厦地房证第00337785号海沧区建港路108(闸口办公室)闸口办公室172.25
码头国际货柜
35厦地房证第00337786号海沧区建港路108(交接库)交接库3872.93
码头
127序号权利人权属证书编号坐落房屋用途建筑面积(㎡)
国际货柜
36厦地房证第00337787号海沧区建港路108(工程楼)工程楼1966.03
码头国际货柜
37厦地房证第00337788号海沧区建港路108(仓库)仓库3119.99
码头国际货柜
38厦地房证第00337789号海沧区建港路108(候工楼)候工楼1254.05
码头国际货柜海沧区建港路108(交接库办公
39厦地房证第00337790号交接库办公室287.91码头室)国际货柜
40厦地房证第00337791号海沧区建港路108(空调机房)空调机房232.40
码头国际货柜
41厦地房证第00337792号海沧区建港路108(变电所)变电所501.61
码头国际货柜
42厦地房证第00337793号海沧区建港路108(加油站)加油站29.69
码头
闽(2024)厦门市不动产权
43新海达海沧区港南路268号变电所、办公室等18664.20
第0096752号
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
44海翔码头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1办公室/控制室/闸口791.88
第0031193号
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
45海翔码头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2办公室/闸口991.71
第0031231号
128序号权利人权属证书编号坐落房屋用途建筑面积(㎡)
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
46海翔码头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3配电室/石材仓库/值班5888.17
第0031325号
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
47海翔码头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4休息室/值班室38
第0031236号
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
48海翔码头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5休息室/值班室38.25
第0031326号
办公室/电梯机房/会议
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
49海翔码头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6室/活动室/食堂/稳压设10703.44
第0031185号
备房/业务
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电缆夹层/高低压配电室
50海翔码头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7716.04
第0031287号/控制室/休息室
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办公室/备品备件库/工
51海翔码头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82435.48
第0031288号具间/机修车间/楼梯
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
52海翔码头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9楼梯/水泵房/消防水池365.9
第0031254号
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
53海翔码头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10调节池/风机房/蓄水池93.23
第0031272号
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
54海翔码头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11油污水站房77.49
第0031263号
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低压配电室及休息室/电
55海翔码头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12702.38
第0031259号缆夹层/高
129附件四: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租赁土地及房屋
(一)租赁土地序租赁面积承租人出租人坐落地址租赁期限权属证书证号证载用途租赁用途号(㎡)
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4392025.01.01-厦国土房证第
1海润码头港务控股10897码头、仓储堆场
号海沧 6 号泊位 A2 地块 2027.12.31 00934200 号
海沧港区4#-6#泊位后方2025.04.01-
2海润码头国际港务9695未办理无进港道路
港南路2026.03.31
厦门海沧港综合保税区2025.01.01-
3海沧查验港务控股约117700未办理无海关查验
东集中查验区2025.12.31
(二)租赁房屋序
承租人出租人租赁面积(㎡)坐落地址租赁期限权属证书证号证载用途租赁用途号沪房地黄字集装箱码中波轮船上海市延安东路55号(35-2024.07.01-
193(1998)第办公楼商务头集团股份公司55号)3203室2026.06.30
000534号
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439号2025.01.01-厦国土房证第
2海润码头港务控股2303.3办公楼办公
配套办公楼第1-3层2027.12.3100934200号
130序
承租人出租人租赁面积(㎡)坐落地址租赁期限权属证书证号证载用途租赁用途号
海沧港区4#-6#泊位后方港2025.04.01-候工、设
3海润码头国际港务约640未办理无
南路候工室及机修车间2026.03.31备维修
厦门海沧港综合保税区东集2025.01.01-
4海沧查验港务控股约31730未办理无海关查验
中查验区2025.12.31
131附件五: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海域使用权情况序海域使海域使用权证面积(公海域使用金坐落用途使用期限项目名称用海方式海域管理号号用权人号顷)缴纳方式本工程位于海沧港厦门港海沧
集装箱闽(2022)厦
区 2-3 号 港口用 2009.04.30- 港区 4 号、 港池、蓄 2022C35020
1码头集门市不动产权4.3732逐年缴纳
泊位和6海2059.04.295号泊位港水504609
团第0104937号号泊位之池工程间本工程位于海沧港
集装箱闽(2022)厦厦门港海沧
区 4-5 号 港口用 2009.04.30- 港池、蓄 2022C35020
2码头集门市不动产权3.7168港区6号泊逐年缴纳
泊位和7海2059.04.29水504591
团第0104892号位港池工程号泊位之间
集装箱闽(2023)厦东渡港区
港口用 1994.11.01- 东渡二期港 港池、蓄 2022C35020
3码头集门市不动产权4号泊位0.4408逐年缴纳
海2044.11.01区驳船泊位水604574
团第0067950号以北海域
集装箱闽(2023)厦东渡港区东渡三期工
港口用 1999.08.01- 港池、蓄 2022C35020
4码头集门市不动产权4号码头3.4468程5号码头逐年缴纳
海2068.09.30水604581
团第0067993号以北海域港池
5 集装箱 闽(2023)厦 东渡港区 港口用 1994.11.01- 0.8146 东渡二期港 港池、蓄 逐年缴纳 2022C35020132序海域使海域使用权证面积(公海域使用金坐落用途使用期限项目名称用海方式海域管理号号用权人号顷)缴纳方式
码头集门市不动产权5号泊位海2044.11.01区6号泊位水603514
团第0010983号以北海域
集装箱闽(2023)厦东渡港区
港口用 1994.11.01- 东渡二期港 港池、蓄 2022C35020
6码头集门市不动产权6号泊位0.8367逐年缴纳
海2044.11.01区7号泊位水603506
团第0010990号以北海域
集装箱闽(2023)厦东渡港区
港口用 1994.11.01- 东渡二期港 港池、蓄 2022C35020
7码头集门市不动产权7号泊位1.9236逐年缴纳
海2044.11.01区8号泊位水603497
团第0012799号以北海域
集装箱闽(2023)厦东渡港区
港口用 2001.12.01- 东渡三期港 港池、蓄 2022C35020
8码头集门市不动产权8号泊位0.803逐年缴纳
海2051.12.01区9号泊位水603533
团第0012831号以北海域
集装箱闽(2023)厦东渡港区东渡三期工
港口用 1999.08.01- 港池、蓄 2022C35020
9码头集门市不动产权9号码头2.8658程10、11逐年缴纳
海2068.09.30水603543
团第0012865号以北海域号码头港池项目位于
集装箱闽(2023)厦东渡港区
港口用 1999.07.01- 东渡港区 港池、蓄 2023C35020
10码头集门市不动产权10、111.3199逐年缴纳
海2042.12.3112号泊位水600262
团第0047332号号泊位以北海域
集装箱 闽(2023)厦 项目位于 港口用 1999.08.01- 东渡港区 港池、蓄 2023C35020
112.495逐年缴纳
码头集门市不动产权东渡港区海2045.12.3113、14号水602850133序海域使海域使用权证面积(公海域使用金坐落用途使用期限项目名称用海方式海域管理号号用权人号顷)缴纳方式
团第0047337号12号泊泊位位以北海域项目位于
集装箱闽(2023)厦东渡港区东渡港区
港口用 1999.04.30- 港池、蓄 2023C35020
12码头集门市不动产权13、141.998715、16号逐年缴纳
海2049.04.29水600345
团第0047344号号泊位以泊位北海域东渡港区
集装箱闽(2023)厦东渡港区
19 号泊 港口用 2003.07.31- 港池、蓄 2023C35020
13码头集门市不动产权2.263120号泊位逐年缴纳
位以北附海2053.07.30水600368
团第0049054号码头港池近海域东渡港区
集装箱闽(2023)厦厦门东渡港
20 号泊 港口用 2006.06.30- 港池、蓄 2023B35020
14码头集门市不动产权1.2758区21号泊逐年缴纳
位以北附海2056.06.29水600358
团第0049064号位码头港池近海域
国际货国海证053550港口用2005.07.27-国际货柜码3502200500
15/3.9976未记载逐年缴纳
柜码头059号海2047.03.01头59海沧港区3
国际货国海证053550港口用2005.09.16-号泊位延伸3502200500
16/1.0982未记载逐年缴纳柜码头048号海2068.09.30段港池(原48
4号泊位工134序海域使海域使用权证面积(公海域使用金坐落用途使用期限项目名称用海方式海域管理号号用权人号顷)缴纳方式
程)项目位于厦门国际
海沧国闽(2025)厦厦门港海沧
货柜码头 港口用 2009.04.30- 港池、蓄 2025C35020
17际货柜门市不动产权3.5585港区1号泊逐年缴纳
南侧、九海2059.04.29水500727
码头第0010420号位港池工程龙江口海域厦门港嵩屿
嵩屿码国海证063550港口用2006.07.20-3502200600
18/10.87港区一期工未记载逐年缴纳
头074号海2054.06.3074程港池
闽(2022)厦海沧区东厦门港嵩屿
海通码 港口用 2022.01.20- 2022C35020
19门市不动产权南沿岸海9.6637港区二期工港池用海逐年缴纳
头海2057.01.19500204
第5000003号域程港池用海厦门同安湾湾口东厦门港刘五
闽(2023)海北侧、规
海翔码港口用2009.02.09-店南部港区港池、蓄
20不动产权第00划的刘五5.0188逐年缴纳未记载
头海2059.02.08散杂货泊位水用海
00060号店南部港
工程区之内海域
135附件六: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知识产权情况
(一)商标权序号权利人登记号商标图样注册类别注册公告日到期日
1集装箱码头集团56653751372021.12.282031.12.27
2集装箱码头集团36045444412019.09.072029.09.06
3集装箱码头集团36045443422019.09.072029.09.06
4集装箱码头集团35908397112019.09.072029.09.06
5集装箱码头集团35908396352019.08.282029.08.27
6集装箱码头集团35908395362019.09.072029.09.06
7集装箱码头集团35908394372019.09.072029.09.06
8集装箱码头集团35908393382019.09.072029.09.06
9集装箱码头集团35908392392019.09.072029.09.06
136序号权利人登记号商标图样注册类别注册公告日到期日
10集装箱码头集团23018557392018.10.072028.10.06
11集装箱码头集团17676876392016.10.072026.10.06
12集装箱码头集团17676738392016.10.072026.10.06
13集装箱码头集团17676639382016.10.072026.10.06
14集装箱码头集团17676330382016.10.072026.10.06
15集装箱码头集团17676128372016.10.072026.10.06
16集装箱码头集团17676083362016.10.072026.10.06
17集装箱码头集团17676043372016.10.072026.10.06
18集装箱码头集团17675944362016.10.072026.10.06
19集装箱码头集团17675829352016.10.072026.10.06
20集装箱码头集团17675753352017.09.282027.09.27
137序号权利人登记号商标图样注册类别注册公告日到期日
21集装箱码头集团14777473392016.05.212026.05.20
22 集装箱码头集团 14777434A 37 2015.09.14 2025.09.13
23集装箱码头集团14777434372017.02.212027.02.20
24集装箱码头集团4774631392009.02.142029.02.13
25嵩屿码头6642315392010.08.212030.08.20
26国际货柜码头1430612392000.08.072030.08.06
27国际货柜码头1430611392000.08.072030.08.06
28新海达8316767392011.05.282031.05.27
29新海达8316756392013.03.072033.03.06
30海沧查验19695823392017.06.072027.06.06
31海沧查验19695653352017.06.072027.06.06
138(二)专利权
序号权利人名称类别专利号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基于视觉的大车纠偏定
1 集装箱码头集团 位方法、系统、设备、 发明授权 ZL202210719092.3 2022.06.23 2024.09.27 原始取得
介质一种智能装卸平台和装
2 集装箱码头集团 发明授权 ZL202010955399.4 2020.09.11 2022.05.10 原始取得
卸方法
集装箱码头集团、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3 岸桥智能对箱系统 实用新型 ZL201820196636.1 2018.02.05 2018.09.04 原始取得
司、上海振华重工电气有限公司
集装箱码头集团、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岸桥相邻贝位防撞、减
4 实用新型 ZL201820193364.X 2018.02.05 2018.10.16 原始取得
司、上海振华重工电气有限速系统公司
集装箱码头集团、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基于机器视觉的码头岸
5 实用新型 ZL201820193362.0 2018.02.05 2018.12.28 原始取得
司、上海振华重工电气有限桥吊具自动着箱装置公司
集装箱码头集团、江苏新航一种岸电变频电源动态
6 实用新型 ZL201721111475.3 2017.08.31 2018.05.08 原始取得
电气有限公司并网系统
139序号权利人名称类别专利号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
集装箱码头集团、江苏新航一种岸电变频电源变压
7 实用新型 ZL201721111173.6 2017.08.31 2018.05.08 原始取得
电气有限公司器励磁智能控制系统一种取电小车的维修平
8 嵩屿码头 实用新型 ZL202323247763.X 2023.11.29 2024.08.16 原始取得
台一种龙门吊大车及其回
9 国际货柜码头 实用新型 ZL202321217910.6 2023.05.18 2023.10.27 原始取得
转轴承
10 国际货柜码头 工艺品(犇犇) 外观设计 ZL202230850053.8 2022.12.20 2023.05.12 原始取得
国际货柜码头、长沙三占惯一种便携式制动器夹持
11 实用新型 ZL202321237524.3 2023.05.22 2023.10.13 原始取得
性制动有限公司力检测装置一种用于港口设备轨道
12 国际货柜码头 实用新型 ZL202021185543.2 2020.06.23 2021.05.07 原始取得
更换的移动式施工平台集装箱吊具限位开关安
13 国际货柜码头 实用新型 ZL202020882603.X 2020.05.22 2021.04.20 原始取得
装机构
14 国际货柜码头 一种伸缩同步杆 实用新型 ZL202020793387.1 2020.05.13 2021.03.23 原始取得
15 国际货柜码头 一种吊具导板固定架 实用新型 ZL201921095706.5 2019.07.12 2020.05.22 原始取得
一种龙门式集装箱起重
16 国际货柜码头 实用新型 ZL201921095704.6 2019.07.12 2020.06.12 原始取得
机吊具的倾转驱动装置
17 新海达 一种链条安装器 实用新型 ZL202221385844.9 2022.06.02 2022.10.21 原始取得
一种用于矫正岸桥大车
18 新海达 实用新型 ZL202022588217.2 2020.11.10 2021.08.10 原始取得
夹轮器制动片的调整块
140序号权利人名称类别专利号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
一种适用于堆场龙门吊
19 新海达 实用新型 ZL202022587823.2 2020.11.10 2021.08.03 原始取得
的电缆沟槽一种适用于岸桥小车的
20 新海达 实用新型 ZL202020335490.1 2020.03.17 2020.11.17 原始取得
防坠落缓冲器
21 新海达 一种码头前沿锚定坑 实用新型 ZL202020334247.8 2020.03.17 2020.12.18 原始取得
(三)软件著作权序号权利人软件全称登记号登记日
集装箱码头集团、上海为国港口设备
1 港口岸桥起升机构齿轮箱振动状态监测系统 2024SR1749645 2024.11.11
有限公司
2 集装箱码头集团 发票管理平台 2020SR1608280 2020.11.19
3 集装箱码头集团 厦门集装箱码头多式联运港站系统 2020SR1600801 2020.11.18
4 集装箱码头集团 结算直通车系统 2020SR1600769 2020.11.18
集装箱码头集团、汉纳森(厦门)数
5 厦门港岸桥设备驾驶室智能监控系统 2020SR0523480 2020.05.27
据股份有限公司
集装箱码头集团、厦门自贸试验区电
6 集装箱码头智能装卸平台 2020SR0300689 2020.04.01
子口岸有限公司
141序号权利人软件全称登记号登记日
7 集装箱码头集团 集装箱码头集团网上营业厅二期系统 2020SR0028410 2020.01.07
8 集装箱码头集团 集装箱码头展示系统 2020SR0028403 2020.01.07
集装箱码头集团、厦门自贸试验区电
9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安全管理系统 2019SR1181487 2019.11.21
子口岸有限公司
10 集装箱码头集团 XCTG 轮胎管理系统(Android 版) 2017SR008358 2017.01.10
11 集装箱码头集团 XCTG 轮胎管理系统(IOS 版) 2017SR001248 2017.01.03
集装箱码头集团、福建电子口岸股份
12 集装箱码头智能理货系统 2015SR044513 2015.03.12
有限公司、厦门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13 海润码头 集装箱码头的物联网能源管理系统 2020SR0659870 2020.06.22
14 海润码头 集装箱码头生产作业用能环境预警系统 2020SR0659814 2020.06.22
15 海润码头 岸边桥式起重机基于 PLC 的舱盖装卸警示系统 2019SR1100372 2019.10.30
16 海润码头 岸桥、场桥司机安全规范操作识别及语音提醒系统 2019SR1008026 2019.09.29
17 智图思 智能导引系统软件 2024SR1462632 2024.09.30
18 智图思 设备数据中台软件 2024SR1459272 2024.09.30
19 智图思 工单可视化管理系统软件 2024SR1459194 2024.09.30
20 智图思 港区充电管理系统 2024SR0175716 2024.01.26
21 智图思 码头冷藏箱抄箱 APP 软件 2023SR1539513 2023.11.30
142序号权利人软件全称登记号登记日
22 智图思 码头 EDI 报文处理平台 2023SR1389408 2023.11.06
23 智图思 码头闸口验箱 APP 软件 2022SR1466760 2022.11.04
24 智图思 码头龙门吊半自动化作业系统 2022SR1416865 2022.10.25
25 智图思 集团版智能 TOS 系统 2022SR0687523 2022.06.01
(四)域名序号权利人域名注册时间到期时间
1 集装箱码头集团 jx-c.com.cn 2017.09.04 2034.09.04
2 集装箱码头集团 xhct.com.cn 2001.11.29 2034.11.29
3 集装箱码头集团 xctg.com.cn 2010.11.10 2034.11.10
4 集装箱码头集团 xhxct.com.cn 2017.04.11 2027.04.11
5 嵩屿码头 xsct.com.cn 2006.05.29 2027.05.29
6 国际货柜码头 xict.com.cn 2000.02.15 2032.02.15
7 新海达 xhdct.cn 2008.06.24 2029.06.23
8 新海达 xhdct.com 2008.06.24 2029.06.24
9 海通码头 xmhtct.com.cn 2015.08.20 2025.08.20
10 海沧查验 hccy.com.cn 2012.09.04 2031.09.04
143附件七: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一)借款合同合同金额(万序号借款方贷款方合同名称/编号借款期限担保情况
元)中国工商银行股首次提款日起5集装箱码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1份有限公司厦门12609.97年,按还款计划于无
头集团/202305160410000617153334
市分行2028.05.16前还清中国农业银行股
集装箱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借2024.02.26-
2份有限公司厦门53382无
头集团款合同/830101202300027152028.09.24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
集装箱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借2023.09.25-
3份有限公司厦门22878无
头集团款合同/830101202300021552028.09.24市分行
集装箱码 内部借款协议书/2025-XCTG-CW- 2025.03.11-
4国际港务15000无
头集团00022026.03.10
集装箱码 统借统还协议/ 2025-XCTG-CW- 2025.03.27-
5国际港务13000无
头集团00042026.03.26
2024.11.29-
集装箱码 统借统还协议/ 2023-XCTG-CW- 10000
6国际港务2025.08.22无
头集团 FW-0004
100002024.10.16-144合同金额(万序号借款方贷款方合同名称/编号借款期限担保情况
元)
2025.10.14
2024.08.29-
13000
2025.08.29
2024.09.10-
20000
2025.09.10
2024.08.20-
50000
2025.05.17
中国建设银行股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2023.12.21-
7 海润码头 份有限公司厦门 /HTU35198180FBWB2023N000T、 12800 无
2028.12.21
市分行补充合同中国银行股份有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2024.05.11-
8嵩屿码头限公司厦门湖里10000无
/XM400102024065 2025.05.10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首次提款日起10集装箱码头集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XHD-2023-
9新海达份有限公司厦门58632年,按还款计划于团提供最高额
FIN3
城建支行2033.04.03前还清保证担保
2024.12.20-
10 新海达 国际港务 统借统还协议/XHD-2024-FIN9 35500 无
2025.06.18
11 新海达 国际港务 统借统还协议/XHD-2024-FIN6 15400 2024.10.14- 无145合同金额(万序号借款方贷款方合同名称/编号借款期限担保情况
元)
2025.10.14
内部借款协议、内部借款协议之补
2024.01.01-
12海翔码头港务控股充协议、内部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16447.82322无
2025.12.31
二
(二)重大业务合同
1.销售合同
序号销售方采购方合同名称合作内容合作期限销售方向采购方相关船舶
集装箱码头2024年度码头操作服务合同、2024年度2024.01.01-
1 客户 A 提供码头服务,并按约定
集团码头服务费用结算协议2024.12.3114费率收费销售方向采购方相关船舶
集装箱码头2024-2026年度码头操作服务合同、2024.01.01-
2 客户 B 提供码头服务,并按约定
集团2024-2026年度码头服务费用结算协议2026.12.31费率收费销售方向采购方相关船舶
集装箱码头2024-2026年度码头操作服务合同、2024.01.01-
3 客户 C 提供码头服务,并按约定
集团2024-2026年度码头服务费用结算协议2026.12.31费率收费
14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说明,该等销售合同尚在履行,双方2025年度业务合同尚未完成续签。
146序号销售方采购方合同名称合作内容合作期限
销售方向采购方相关船舶
集装箱码头2024-2025年度码头操作服务合同、2024.04.01-
4 客户 D 提供码头服务,并按约定
集团2024-2025年度码头服务费用结算协议2026.03.31费率收费销售方向采购方相关船舶
2024.01.01-
5 新海达 客户 E 内贸集装箱港口作业及堆存保管合同 提供码头服务,并按约定
2024.12.3115
费率收费销售方向采购方相关船舶
集装箱码头2023-2024年度码头操作服务合同、2023.01.01-
6 客户 F 提供码头服务,并按约定
集团2023-2024年度码头服务费用结算协议2024.12.3116费率收费
2.采购合同
序号采购方销售方合同名称合作内容合作期限
厦门港务运输2023-2025年港区内平销售方为采购方提供海天港区内场内移箱2023.01.01-
1集装箱码头集团
有限公司面运输框架协议作业,采购方支付相应费用2025.12.31厦门象兴码头2023-2025年度港区内销售方为采购方提供海天港区内场内移箱2023.04.01-
2集装箱码头集团
服务有限公司平面运输框架协议作业,采购方支付相应费用2026.03.31厦门象兴码头2023-2025年度码头劳销售方为采购方提供海天港区内集装箱装2023.03.01-
3集装箱码头集团
服务有限公司务辅助业务框架协议卸船、系解缆、查验拆装箱、闸口验箱、2026.02.28
15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说明,该等销售合同尚在履行,双方2025年度业务合同尚未完成续签。
16根据集装箱码头集团提供的说明,该等销售合同尚在履行,双方2025年度业务合同尚未完成续签。
147序号采购方销售方合同名称合作内容合作期限
设备加解固等劳务辅助作业,采购方支付相应费用
厦门港务运输2023-2025年港区内平销售方为采购方提供海润港区、海通港区2023.01.01-
4海润码头
有限公司面运输框架协议内场内移箱作业,采购方支付相应费用2025.12.31厦门永顺达国
2024港区内平面运输销售方为采购方提供嵩屿海通码头港区内2024.05.01-
5海润码头际物流有限公
业务分包协议平面运输作业服务,采购方支付相应费用2025.04.30司
厦门港务运输2023-2025年内平面运销售方为采购方提供平面运输作业,采购2023.01.01-
6嵩屿码头
有限公司输服务项目合同方支付相应费用2025.12.31
厦门港务运输集装箱水平运输承包销售方为采购方提供水平运输作业,采购2023.01.01-
7国际货柜码头
有限公司合同方支付相应费用2025.12.31
集装箱码头集团、厦门利宏振徽
场内装卸操作服务合销售方为采购方提供场内装卸、桥吊装卸2022.03.01-
8海润码头、嵩屿码供应链管理有
同、补充协议及相关作业服务,采购方支付相应费用2025.03.31头、国际货柜码头限公司
集装箱码头集团、厦门市汇港源
场内装卸操作服务合销售方为采购方提供场内装卸、桥吊装卸2022.03.01-
9海润码头、嵩屿码装卸服务有限
同及相关作业服务,采购方支付相应费用2025.03.31头、国际货柜码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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