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6证券简称:浙商中拓公告编号:2026-25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
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3.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2716219.5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
本年度拟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20908111.43元提取10%法
定盈余公积金22090811.14元,2025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0690233.70元。
4.公司拟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的最新总股本70966317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共
1计派送现金红利92256213.27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42%,占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比例为7.2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原则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本总额计算分配。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92256213.27141712335.80244822192.65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22716219.56368855101.90682907575.90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800572545.04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270690233.70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是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78790741.72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424826299.12
净利润(元)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478790741.72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金额为478790741.7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
《公司未来五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9年)》等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
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4年和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
例为2.30%和1.68%,均低于50%。
四、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事项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
润分配条件及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2026年
3中期分红方案(含半年报、三季报等)。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
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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