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6证券简称:浙商中拓公告编号:2026-50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根据财
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法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20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公司应当根据准则解释第20号进行
1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适用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文件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
第20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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