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 景峰 公告编号:2026-004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9日14:30
2、出资人组会议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
系统3、表决议案:《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5年10月21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德中院”)送达的(2024)湘07
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湘07破15号《决定书》,常德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并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因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公司管理人定于2026年1月29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审议表决《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本次会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出资人组会议2、会议的召集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1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23日,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1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出资人组会议;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重整管理人代表人员;
(4)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等。
8、会议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
661号双创大厦18楼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1.00非累积投票提案√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出资人组会议表决事项涉及引入重整投资人等事项且重整投资人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存在关联关系的,上述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需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回避表决。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相关事
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市公司披露表决结果时,还应当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以及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
661号双创大厦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4、登记时间:截至2026年1月28日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风险提示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尚未召开,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重整最终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化解债务风险,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
如果公司未能顺利实施重整或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9日召开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现场会议,
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姓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委托书签发日期:年月日(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备注同意反对弃权提案编该列打勾的提案名称码栏目可以投票非累积投票提案《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1.00√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8”,投票简称为“景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