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 景峰 公告编号:2026-005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存在司法冻结的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是否为控股占其所占公司本次司法股东或第一持股份总股本是否为冻结申股东名称冻结股数起始日到期日原因大股东及其比例比例限售股请人
(股)
一致行动人(%)(%)上海市
2026年2029年第二中司法冻
叶湘武是4877164443.455.54否1月221月21级人民结日日法院叶湘武先生尚未收到与上述司法冻结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或通知。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累计被冻结占其所持股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冻结类型
(股)数量(股)份比例(%)本比例(%)
叶湘武11225228612.767312228665.148.31司法冻结
叶湘伦21277240.24000/
毕元3043000.03000/
合计11468431013.047312228663.768.31/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
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相关情况说明如下:(1)叶湘武先生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叶湘武先生尚未收到与上述司法冻结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或通知,公司将持续关注该司法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叶湘武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叶湘武先生所持有被司法冻结的股份,存在司法拍卖及后续被处置的风险。由于控股股东存在债务纠纷的情况,若后续未能以其除持有公司股票以外的资产偿还债务,上述被司法冻结的股份将被处置,公司的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冻结事项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治理结构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3、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