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ST景峰: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9 00:00 查看全文

*ST景峰 --%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49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增加或减少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

号双创大厦1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代理董事长张莉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70人,代表股份231520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1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33587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8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61人,代表股份97933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31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69人,代表股份1178398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9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9906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2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61人,代表股份97933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316%。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

崇立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461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68%;

反对2116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44%;

弃权194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88%。

表决结果:通过。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769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96%;

反对2623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33%;

弃权112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0%。

表决结果:通过。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269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58%;

反对2123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72%;

弃权11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0%。

表决结果:通过。

4、《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662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34%;

反对2233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46%;

弃权16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981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257%;

反对2233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51%;

弃权16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92%。

表决结果:通过。

5、《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833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75%;

反对2112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24%;

弃权1574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2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0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151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49%;

反对1977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0%;

弃权139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47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412%;

反对1977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79%;

弃权139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09%。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选举刘树林为景峰医药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132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67%;

反对1946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07%;

弃权144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26%。

表决结果:通过,刘树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法律意见书摘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李诗梦律师、黄娟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