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数源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数源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6号文核准,数源科技于2016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835.2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4.8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8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70.00万元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账户(账号
为:20000018570500014576617)人民币7575.45万元;汇入数源科技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中国光大银行杭州高新支行账户(账号为:76930188000106353)人民币
19234.55万元。另扣减验资费、律师费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
外部费用97.8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12.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6年12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6]4861号)。
2024年度,公司使用金额451.67万元(含银行手续费0.00万元),以前年
度使用金额15372.30万元(含银行手续费1.46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823.97万元(含银行手续费1.46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数源科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数源科技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杭州高新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5月18日,公司变更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
于2021年6月18日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将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
“5G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公司已经完成相关募集资金5个专户注销手续,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
202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11
20000018570500014576617募集资金专户0.00
杭州中山支行月7日销户
2202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年11
76930188000106353募集资金专户0.00
公司杭州高新支行月7日销户
202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11
20000018570500043472974募集资金专户0.00
杭州中山支行月7日销户
202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11
20000016986700043421586募集资金专户0.00
杭州中山支行月7日销户
202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年10
76930188000180352募集资金专户0.00
公司杭州高新支行月30日销户
合计0.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支出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5823.97万元(含银行手续费1.4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
3币11000万元,其中使用全资子公司数源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不超
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部分利息),使用本公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5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及城市交通信息化平台项目”
和“智慧社区建筑楼宇智能化项目”,并将原计划投入上述两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 1.63 亿元变更用于“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 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易和网络有限公司;“5G 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数源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 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4不存在不及时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对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会会专[2025]第0371号),认为:
数源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数源科技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结论意见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数源科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情况一致,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相应的批准程序,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5【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赵宏邹文琦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6附件1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6712.1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1.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888.1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63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823.9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1.02%是否已变更项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承诺投资项目调整后投资总本年度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到项目可行性是否
目(含承诺投资累计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日和超募资金投向额(1)投入金额效益预计效益发生重大变化
部分变总额(2)(3)=(2)/(1)期
更)
承诺投资项目:
1.汽车(含新能源汽车)
智能终端及城市交通信息化是19164.357207.81-7207.81100.00--不适用否平台项目
2.智慧社区建筑楼宇智能
是7547.813252.22-3252.22100.00--不适用否化项目
3.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
否-6300.00436.564252.8967.51不适用3756.66[注2]不适用是造项目
4.5G 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
否-10000.0015.111111.0511.11不适用292.60不适用是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7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6712.1626760.03[注1]451.6715823.9759.134049.26
“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 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未达计划进度或
预期收益的原因:
1、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竞争环境进一步加剧
随着国家各项改革不断深入,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涉足 5G 应用领域,为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及培养用户粘性,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具备深厚市场竞争实力的企业集团相继入围,市场竞争增长发展态势明显。这些企业集团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凭借其人才积累、渠道资源、技术储备等优势,在项目资源获取方面形成了显著的优势,加大了公司取得项目资源的难度。
2、研发制造中心投资建设风险增大近年来,宏观政策环境及经济环境均已发生较大变化,且未来也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目前公司的研发和制造所需空间已基本够用,若继续投入建设,将面临产能和空间无法消化、固定资产折旧持续增加,加上项目招商区域性明显、市场拓展空间受限,会导致投入与产出不匹配,存在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风险。
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现有项目难以实现原市场环境下可行性分析的预期目标,本着有利于公司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终止实施“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 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目”,并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8月31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8筹资金921.47万元(其中: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及城市交通信息化平台项目921.47万元),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金额进行了鉴证,并于2017年6月20日出具了《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7]4082号),公司完成了此次资金置换。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元,其中使用全资子公司数源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部分利息),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5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10936.06万元(含利息47.87万元)。
原因: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现有项目难以实现原市场环境下可行性分析的预期目标,本着有利于公司股东利益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的原则,公司终止实施“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 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从而产生了结余。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 产业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公司已经将剩余募集资金137868014.32元(含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28986072.01元)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利息29393.96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元。
[注1]经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审议通过,剩余部分募集资金16300万元变更用途及实施主体,含部分利息收入47.87万元。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测算考虑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冲回3810.43万元对相应业务效益的影响。
9附件2
2016年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截至期末投资变更后的项目可行对应的原承诺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本年度实际截至期末实际累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进度(%)性是否发生重大变项目集资金总额(1)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2)使用状态日期的效益预计效益
(3)=(2)/(1)化5G 应用技术创 汽车(含新能源 3756.66
6300.00436.564252.8967.51是新研发制造项目汽车)智能终端[注1]及城市交通信
5G 产业先导园
息化平台项目、提升改造和研发
智慧社区建筑10000.00292.60是
制造中心建设项15.111111.0511.11楼宇智能化项目目
合计16300.00451.675363.9432.914049.26-
由于原募投项目实施时间长,原定项目内容已不适合现有技术的发展,无法满足公司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于
2021年4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及城市交通信息化平台项目”和“智慧社区建筑楼宇智能化项目”并将原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计划投入上述两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 1.63 亿元变更用于“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 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易和网络有限公司;“5G 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数源科
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10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公告》,于2021年5月18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1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由于市场和经济环境的变化,原项目难以实现原市场环境下可行性分析的预期。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 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137868014.32元(含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28986072.01元)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利息29393.96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测算考虑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冲回3810.43万元对相应业务效益的影响。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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