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数源 公告编号:2026-040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6月10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10日(星期三)9:15-15:00。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59号数源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3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7人,代表股份2116382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5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81501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6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2人,代表股份30136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4人,代表股份30269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3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2人,代表股份30136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4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等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表决。
关联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数源园区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持的181368271股股份,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47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033%;
反对3503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38%;弃权
2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72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47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033%;反对3503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38%;弃权2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8%。
表决结果:通过
由于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三年后公司将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737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70%;
反对367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73%;弃权
2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69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143%;反对367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1464%;弃权2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93%。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邀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承办律师为卢文婷、陈晗钰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