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谢洪燕
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
本人谢洪燕,于2017年8月起任职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事项自查结果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
1是□否□
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
2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是□否□
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
3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是□否□
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4是□否□
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
5是□否□
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
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6是□否□
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
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
7是□否□
列举情形的人员;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8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是□否□的其他人员。如上述任何一项填写为“是”,请在以下就具体事宜进行详细解释:
经自查,本人在2023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谢洪燕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