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2证券简称:泸天化公告编号:2025-03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须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改对比表如下。
一、条款修改对比表修改后依据《上市公原条目原条款内容修改后的条款内容司股东会规条目则》的条目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第四条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第四条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第五条
第一款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第一款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开。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第七条第七条第八条
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应时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
第二款第一款
第二款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的书面反馈意见。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临时股东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
第八条第八条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第九条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审计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监事委员会的同意。
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未作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未出书面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作出书面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责,审计委员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持。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
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第九条第九条第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面反馈意见。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审计委
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以书面形式向审计委员会提出请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求。
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股东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审计委员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和主持股东会,连续90日以上单出股东会通知的,视为审计委员会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不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连续90日以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股东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集股东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和同时向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和深
第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第十条圳证券交易所备案。第十一条
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审计委员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股东会通知及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出股东会通知及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向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和告时,向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对于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
的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集的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应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会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
第十一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条
通知的相关公告,向中国证券登记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中国证券登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请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开股东会以外的其不得用于除召开股东会以外的其他他用途。用途。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
第十二东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第十三条条担。承担。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
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
临时提案的内容。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
第十四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第十四条股东会审议。但临时提案违反法律、第十五条条
股东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会通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者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的除外。
案。公司不得提高提出临时提案股东的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持股比例。
合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东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股东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
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事项的,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的,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第十八
第十八条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第十八条条
(三)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
(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
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外,每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案提出。
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股东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股东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采用安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者公司章
第二十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
一条第全、经济、便捷的网络为股东参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
条第二款
二款第二款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的网络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第二十第二十七
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董事、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董事和第二十七条七条条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经理和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席会议。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事主持。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
第二十第二十八持。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第二十八条八条条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员主持。
集人推举代表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公司应当制定股东会议事规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则。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反本议事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推举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在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监在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当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会作出
第二十第二十九
第二十九条九条条
股东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应作出述职报告。报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会
第三十股东会上应就股东的质询作出解第三十条上应就股东的质询作出解释和说第三十条条释和说明。明。
股东与股东会拟审议事项有股东与股东会拟审议事项有关
第三十第三十五
第三十二条五条条
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比例限制。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第三十第三十六
第三十三条六条条
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制。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东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的,或者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可以集中使用。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对提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
第四十第三十七条
第四十条
条第一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
第一款
款第一款
同意、反对或弃权。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
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
第四十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同负责计票、监票。第四十一第三十八条一条第
条第二、通过网络或者其他方式投票的
二、三
通过网络投票的公司股东或三款第二、三款款
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果。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
早于网络或者其他方式,会议主持得早于网络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人应当在会议现场宣布每一提案的
在会议现场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
第四十第四十二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第三十九条二条条提案是否通过。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会现场、网络或者其他表决方式中会现场、网络方式中所涉及的公所涉及的公司、计票人、监票人、
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
第四十(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
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第四十五第四十二条五条第
条第一款列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经一款
书、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二)第一款(二)
(二)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名;
股东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股东会通过有关董事选举提案
第四十第四十七
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按公司的,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就第四十四条七条条章程的规定就任。任。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以及以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
在原第四十八条后为支付手段向公司特定股东回购普新增一条
无无作为第四通股的,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第四十六条十九条,原序号依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次顺延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应当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
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
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第五十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第四十七条九条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
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是,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
式仅有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
董事会、股东等相关方对召集
人资格、召集程序、提案内容的合
法性、股东会决议效力等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决议等判决或者裁定前,相关方应当执行股东会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执行股东会决议,确保公司正常运作。
人民法院对相关事项作出判决
或者裁定的,上市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说明影响,并在判决或者裁定生效后积极配合执行。涉及更正前期事项的,应当及时处理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本规则所称公告或通知,是指本规则所称公告、通知或者股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刊登有
东会补充通知,是指在符合中国证关信息披露内容。公告或通知篇幅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证券交易所较长的,公司可以选择在中国证监网站上公布有关信息披露内容。公会指定报刊上对有关内容作摘要
第五十第五十一
告或通知篇幅较长的,公司可以选第五十三条条条性披露,但全文应当同时在中国证择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对有关监会指定的网站上公布。
内容作摘要性披露,但全文应当同本规则所称的股东会补充通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公知应当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布。
定报刊上公告。
二、修改后《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涉及序号变更的,依次进行变更。
三、除以上内容修改外,原《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四、备查文件(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法律顾问关于《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法律审查意见特此公告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