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3证券简称:钱江摩托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志豪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8人,代表股份270060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8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45971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0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6人,代表股份24089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4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6人,代表股份24089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6人,代表股份24089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4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2名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510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3%;反对13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弃权412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39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169%;反对13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5%;弃权412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06%。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2-同意269526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3%;反对13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弃权396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55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33%;反对13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5%;弃权396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42%。
3、审议通过《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512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2%;反对129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弃权418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41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260%;反对129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85%;弃权418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55%。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476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7%;反对129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弃权454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同意23505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753%;反对129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85%;弃权454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62%。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8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7%;反对196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77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20%;反对196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41%;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70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28%;反对2400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90%;弃权589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99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878%;反对2400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0%;弃权589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62%。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
-4-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8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4%;反对173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弃权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90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51%;反对173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94%;弃权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9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3%;反对130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49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04%;反对130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05%;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9、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94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111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68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02%;反对111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08%;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青律师、张宝丹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