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钱江摩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1)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07-08 查看全文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经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部分解除

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8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