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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摩托: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0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913证券简称:钱江摩托公告编号:2025-038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

计划对象2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7500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526611000股的0.003%,并已经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1750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26611000股变更为526593500股。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或不良反馈。

2022年6月3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1-3、2022年6月23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年6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6月30日,向160名激励对象授予1539.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2年7月12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7、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原激励计划对象郑英豪、宋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60000股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原激励计划对象高兴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经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2023年6月29日,公司回购注销完成210000股限制性股票。

-2-10、2023年6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6月21日,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47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1、2023年7月5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2、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56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共计3791250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7月17日,上述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可解除限售的379125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解除限售。

13、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原激励计划对象5名离职、1名退休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12500股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2024年5月15日,公司回购注销完成412500股限制性股票。

15、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69元/股调整为5.29元/股。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上述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7500股回购注销,本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2024年10月24日,公司回购注销107500股限制性股票。

17、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限制性股票回购-3-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29元/股调整为4.91元/股。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上述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0000股回购注销,本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8、2025年4月12日,公司回购注销60000股限制性股票。

19、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91元/股调整为4.51元/股。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上述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500股回购注销,本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因公司工作安排原因发生调动、组织架构调整、裁员等原因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

纪等行为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在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激励对象因除上述原因之外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在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不再在公司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在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二)回购注销数量

-4-鉴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潘津津、李晓峰、孙

继杰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7500股。

(三)回购价格及调整

1、调整原因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以公司总股本52661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106444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前述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

5月29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派息后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

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3、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回购价格=调整前价格(4.91元/股)-2024年年度每股派息额(0.40元/股)=4.51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7.8925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验资及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5]第31-00007号)。

-5-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近日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526611000股减至

526593500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比例(%)减少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6706675012.74-175006704925012.7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5954425087.26045954425087.27

三、股份总数526611000100.00-17500526593500100.00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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