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文挺(已离任)
作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
届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就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与制衡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全局利益及每位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因任期已满六年,已于2025年12月11日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前,本人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现将本人
2025年度在公司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赵文挺,男,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普华永道的高科技组从事审计和咨询工作、光线传媒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易凯明天(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北京疆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2月11日起任电广传媒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我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履职过程中,未受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目前,我已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评估。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是否投投出反董事会现场以通讯出席股委托出缺席出反对对票或姓名召开次出席方式参东大会席次数次数票或弃弃权票数次数加次数次数权票次数赵文挺91800否02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9次董事会会议,我以现场、视频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以上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与会期间,我积极参与议案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我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且对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认真、勤勉、审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高效率沟通,围绕定期报告编制、财务数据真实性、会计处理合规性等关键事项进行充分研讨与审慎核查,切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责,有效发挥独立把关与专业监督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我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2.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我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与管理层一道,搭建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桥梁,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3.参加培训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我注重持续提升专业能力,
通过积极参与证监会、深交所举办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监管机构下发的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了自觉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除按规定出席或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还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为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于2025年10月16日前往达晨财智投资的智谱和爱诗科技两家公司参观实地调研,了解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与相关人员就其大模型赛道里的核心竞争力、商业模式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同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形式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日常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实时运行动态,并结合个人的专业能力,从理论与实践相结的角度提出意见或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与我保持了良好的沟通交流,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动态。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及时将相关会议材料传递给我,并与我进行必要的会前沟通,如实回复我的问询,相关工作人员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以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以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对上述议案本人已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2.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上述议案本人已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3.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上述议案本人已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照公司现行的内控制度,对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检查,认为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11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认真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审慎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专业优势,诚信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赵文挺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