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9证券简称:金陵药业公告编号:2026-036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9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央路238号公司本部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胜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8人,代表股份285648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2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59402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0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6人,代表股份262460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0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7人,代表股份262580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6人,代表股份262460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01%。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胜先生、陈海先生、汪洋先生、曹
小强先生、刘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会议逐项选举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陈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833076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0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9172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855%。
表决结果:当选。
1.02选举陈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832848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26%。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8944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987%。
表决结果:当选。
1.03选举汪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833158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34%。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9254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167%。
表决结果:当选。
1.04选举曹小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832848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26%。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8944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987%。
表决结果:当选。
1.05选举刘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829760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4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5856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226%。
表决结果:当选。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寇俊萍女士、谭文浩先生、赵大海先
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会议逐项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寇俊萍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829833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7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5929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504%。
表决结果:当选。
2.02选举谭文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同意2830449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0886%。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6545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850%。
表决结果:当选。
2.03选举赵大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830077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56%。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6173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434%。
表决结果:当选。
3、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100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79%;反对13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764%;弃权18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09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031%;反对13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24%;弃权18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4%。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远扬、李永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6年6月30日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