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1、公司业务部门基于以往年度的交易情况做出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预计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根据公司及关联方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对采购和销售策略进行调整,属于正常经济行为,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此页无正文,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高燕萍沈永建寇俊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