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9证券简称:金陵药业公告编号:2025-083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8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
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央路238号公司本部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胜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1人,代表股份2732549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3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59393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0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9人,代表股份13861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0人,代表股份138645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9人,代表股份13861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88%。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南京梅山医院投资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1862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05%;反对1353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954%;弃权3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72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585%;反对1353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8%;弃权3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永、刘建恒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5年12月19日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