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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7 查看全文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1/6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

2023年,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重点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履职的合法合规性、

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经营运行状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重大融资、股权激

励、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业务稳健发展、强

化风险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共审议通过36个议案,主要涉及

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信息及其披露、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情况、非公开发行股

票议案、关联交易等方面,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均符合法定人数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序决议情会议届次会议日期议案名称号况

1、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

通过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

通过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

通过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

5、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

通过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6、《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第八届监事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2023年4月通过

1会第十三次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

23日

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通过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

通过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9、《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10、《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通过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6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1、《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互保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通过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2、《关于2023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通过会审议13、《关于2023年度与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暨关联交通过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4、《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通过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15、《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通过条件的议案》16、《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通过股票方案的议案》17、《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通过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18、《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通过案》19、《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通过的议案》2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通过稿)的议案》

21、《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通过

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通过

第八届监事2023年 4月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2会第十四次

28日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通过

会议决议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届监事2023年5月1、《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数字化产业平

3会第十五次通过

15日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决议第八届监事1、《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2023年6月

4会第十六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通过

7日会议决议议案》1、《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第八届监事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通过

2023年8月

5会第十七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16日会议决议2、《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通过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6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通过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通过的议案》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通过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通过订稿)的议案》第八届监事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23年8月通过

6会第十八次的议案》

21日

会议决议2、《关于调整关联担保额度与结构的议案》通过

第八届监事

2023年10

7会第十九次1、《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通过

月12日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

2023年10

8会第二十次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通过

月26日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

2023年10

9会第二十一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通过

月31日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查阅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对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相应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各项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决议。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及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财务管理体系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定期听取财务人员的专题汇报等方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财务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2023年度定期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6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具备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在重大方面能够较为有效地防范和控制公司内部的经营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合规的开展。

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没有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4、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况

(1)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制定的《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持有人名单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议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全员持股计划。本次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简称“本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监事会对拟回购注销的人员名单和涉及的数量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按照规定回购注销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报告期内,监事会分别对《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对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5、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后续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的正常需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合理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程序合法合规,并履行了相关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5/6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重大融资、对外担保、委托理财事项

(1)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融资、担保、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债务融资、对外担保、委托理财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违规融资、对外担保、委托理财事项。公司融资金额都在正常授信范围内,对外担保事项实际使用金额都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可控,委托理财事项公司均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等进行逐项审议表决,监督了非公开发行的流程,了解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重大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重大投资事项进行了监督,包括子公司浙江海纳投资高端功率器件用半导体级抛光片生产线,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布局新业务、公司对智慧交通业务增资及引入长期产业发展合作方等重大投资事项。并持续关注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战略合作并组建产业基金的进展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投资。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监事会成员将强化日常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和掌握重要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促进公司治理结构更为完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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