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6股票简称:福星股份编号:2026-019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
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
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谭少群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表决
的股东共计145人,代表股份3676148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467%。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354642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2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5人,代表
股份129720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03%。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宋浩律师、杨婧雪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公告所列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8140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227%;反对9255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77%;
弃权219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51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220%;反对9255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589%;弃权219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91%。
2、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6858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741%;反对10671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30%;
弃权83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69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398%;反对10671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781%;弃权83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21%。
3、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6855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732%;反对10678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49%;
弃权80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66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155%;反对10678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266%;弃权80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79%。
4、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7786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265%;反对9745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10%;
弃权82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7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718%;反对9745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564%;弃权82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8%。
5、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8419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987%;反对9114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94%;
弃权80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30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598%;反对9114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823%;弃权80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79%。
6、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840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36%;反对9131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40%;
弃权82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11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281%;反对9131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002%;弃权82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8%。
7、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617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889%;反对11405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26%;
弃权31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89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203%;反对11405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635%;弃权31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1%。
8、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57845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426%;反对9688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55%;
弃权80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656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822%;反对9688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599%;弃权80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79%。
9、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31612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689%;反对9596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18%;
弃权65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12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538%;反对9596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686%;弃权65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6%。
回避表决情况:相关股东回避表决。
10、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1228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565%;反对9979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42%;
弃权65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728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703%;反对9979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522%;弃权65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6%。
回避表决情况:相关股东回避表决。
11、审议《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1-1、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选举谭少群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7037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22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49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813%。11-2、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选举冯东兴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7411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24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22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707%。
11-3、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选举冯俊秀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7403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2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14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160%。
11-4、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选举肖永超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7105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41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916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489%。
11-5、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选举许天鹏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7391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19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02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342%。
11-6、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选举李俐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357411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24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22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708%。
12、审议《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2-1、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选举田志龙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6933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94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744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579%。
12-2、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选举冯德雄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8042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9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53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439%。
12-3、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选举吴德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737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15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88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313%。
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2、律师姓名:宋浩、杨婧雪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
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