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6股票简称:福星股份编号:2026-012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合并归母净利润为-4127752783.8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771319634.06元;截至
2025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53289320.0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98628941.85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本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0011362227.16回购注销总额00204985401.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27752783.80-2600741832.3768332802.34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53289320.03
利润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898628941.85配利润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1362227.16
红总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204985401.40
销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2220053937.9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216347628.6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合理性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或多项时,公司当年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一)审计中介机构不能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储备土地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三)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
(四)公司当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负值。
由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暂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2025年审计报告;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