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者“保荐人”)作为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股份”、“公司”)2022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22349175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351.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790.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560.24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
(2023)0100073号验资报告,证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23年12月25日
收到扣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80901.00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1351.00
减:各项发行费用790.76
募集资金净额80560.24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67723.89
减:以前年度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4580.00
加:还回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742.86
1项目金额(人民币万元)
减:手续费支出0.57
加:利息收入3.5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1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进行了规定。该制度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3年12月,公司及下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湖北福星惠誉三眼桥置业有限
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川市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户名开户行账号存储方式初始存放金额年末余额招商银行股份湖北福星惠誉三眼
有限公司武汉127909662910001活期56901.001.86桥置业有限公司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福星科技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17531501040006491活期24000.000.30有限公司汉川市支行
2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67723.89万元。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4721.6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54486.25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5.38万元(不含税)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众环专字
(2023)0102068号鉴证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资金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因年终财务决算、资金使用计划的因素导致归还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日期稍有延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4759.13万元;截至2025年1月9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
3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滞后归还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5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839.31万元,其中12837.14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17万元存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因年终财务决算、资金使用计划的因素导致全部归还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日期稍有延后。保荐人知晓此事项后,已督促公司尽快归还剩余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相关利息。截至2025年1月9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滞后归还产生的
全部利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
除上述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0101099号),认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证5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6(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斌蔡雅琴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7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80560.24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21.3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7723.8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项目达截至报项目可是否已变截至期末投是否承诺投资项目截至期末累到预定本报告期告期末行性是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本期报告资进度达到和超募资金投计投入金额可使用实现的效累计实否发生
(含部分投资总额资总额(1)投入金额(%)(3)=预计
向(2)状态日益现的重大变
变更)(2)/(1)效益期效益化承诺投资项目
1、红桥城 K6 2024 年
否25556.0015000.00432.846422.7042.82-237.759170.97是否住宅项目2月
2023年
2、红桥城 K15 2 月、否68508.1941560.241488.5237301.1989.75-728.1759422.36是否项目2024年
12月
3、补充流动资不适
否40000.0024000.00-24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金项目用
8承诺投资项目
134064.1880560.241921.3667723.89---965.9268593.33--
小计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小计
合计134064.1880560.241921.3667723.89---965.9268593.33--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0102068号),截至2023年12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54486.25万元。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54721.63万元。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剩余金
额由募集资金账户中置换转出。
91、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因年终财务决算、资金使用计划的因素导致全部归还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日期稍有延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额为14759.13万元;截至2025年1月9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滞后归还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5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他存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因年终财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决算、资金使用计划的因素导致全部归还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日期稍有延后。保荐人知晓此事项后,已督促公司尽快归还剩余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相关利息。截至2025年1月
9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滞后归还产生的全
部利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
注1:此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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