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监事会意见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对公司提交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依据项目情况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出预计总金额。因个别项目执行有所调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较预计单项金额有所超出,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追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1中钢国际监事会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签字页)
监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董达闫立超杨宗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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