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8证券简称:中钢国际公告编号:2025-46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1月3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
国际广场26层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恕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0人,代表股份
7076280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2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2人,代表股份698021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5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8人,代表股份96061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9人,代表股份96261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8人,代表股份96061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69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
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0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6813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9%;反对718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5%;弃权9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11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353%;反对718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23%;弃权9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秀淼、钱妍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2中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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