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作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履职过程中做到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积极了解和主动掌握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相关的各项议案资料,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依法依规对董事会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客观公正的专业判断和对公司运营的独立审慎督促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建良:男,1965年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北京科技大学冶金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副院长。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科技大学党委委员,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院长,中国冶金教育学会副会长,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金属学会炼铁分会主任委员,世界钢铁发展研究院秘书长等。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1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我在上市公司累计工作46天。本着对股东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秉持认真勤勉的履职态度,我对董事会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地研究,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和专业委员会相关会议;
保持与公司高管的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大经营活动;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提出相关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在履职中,注重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注意监督审查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的规范性,交易价格的公平与公允性,重点关注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题进行分析判断,依据所掌握的资料,充分发表相关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发表意见的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对公司2025年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对其合法合规性做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并已及时在中国证监会以及深交所指定媒体上进行了披露,具体包括:
1.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
公司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审议并发表相关意见。
2.2025年12月1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2就公司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进行审议并发表相关意见。
3.2025年4月23日、8月25日、12月10日,分别在公司召开的第十
届董事会第七次、第九次、第十三次会议上,就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申请综合授信、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相关意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并已及时在中国证监会以及深交所指定媒体上进行了披露。具体包括:
1.2025年4月23日、8月25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第九次会议上,就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相关意见。
2.2025年11月1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相关意见。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违规担保,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1.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
公司《2024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报告》进行审
3议。
2.2025年10月17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
对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及薪酬兑现方案进行审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根据年度目标和考核情况进行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是合理的。
(五)利润分配情况
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公
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相关意见。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10月17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审议。
(七)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组织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开展内部控制手册的更新完善工作、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内部控制合法有效,无重大及重要缺陷。
(八)公司其他重要事项
1.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针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进行审议并发表相关意见,包括: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度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
2.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对公司制定、修订、完善各项治理制
4度、基本制度进行审议,包括:《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战略规划管理制度》《社会责任(ESG)工作管理制度》《对外捐赠、赞助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现金分红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等。
3.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对公司撤销监事会事项进行了审议。
4.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增补非独
立董事、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运作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共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8次,无缺席和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审议议案均表示同意。列席公司年度股东会1次。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无缺席会议情况,无委托出席情况,审议议案均表示同意。
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会议通知及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予以回避。参加各专委会、独董专门会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3次,就公
司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5会议,对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及薪酬兑现
方案、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年经营业绩责任书实施方案、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公司购买董责险等事项进行了审查,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参加独董专门会议3次,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
使用、高管人员聘任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
五、独立董事履职支撑保障情况
为保障独立董事高效履职,公司董办作为工作支撑的常设机构,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各种方式使我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本人通过参加会议、邮件、电话、视频等方式,及时获取到公司经营情况、行业形势及监管情况等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密切联系。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我参加公司2024年度工作会议、2025年半年度经营分析会等重要工作会议2次,收到公司发送的改革月报
12期、资本市场信息简报6期,并积极参加了各级监管机构组织的独
立董事履职相关培训。
2025年7月,本人参加了公司与鞍钢集团共同举办的“低碳背景下碱性球团矿生产与应用技术创新与实践”研讨会,结合自身经验,为公司助力行业绿色转型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六、提出异议的事项与理由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履行了相关程序,决策结果合法有效。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我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和非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发表反对意见。
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6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完成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
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完成
各类信息披露文件共计113份。我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二)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我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在公司2025年年报编制过程中,我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以确保年度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三)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四)本人利用参加公司会议以及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机会,对公
司管理层提出有效的建议。对于公司未来参与的项目将高度关注,持续跟踪项目推进情况,保持与公司高管的沟通,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
八、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72026年,我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
董事的各项职责,加强同公司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合规和高效,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建良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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