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8证券简称:中钢国际公告编号:2026-31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国际”“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编制了本公司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0号)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公司实际已公开发行了9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60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666037.7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4333962.26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3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19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1.募集资金总额960000000.00
2.减:发行费用15666037.74
3.募集资金净额944333962.26
4.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7338814.94
补充流动资金123943832.55
1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77172089.76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00
5.加:利息收入6309908.82
6.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100.00
7.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42189033.8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具体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保荐人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6)。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及中钢设备在江苏银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96000.00万元,扣除已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1452.00万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4548.00万元,已于2021年3月2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办理了中钢国际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账
户结息42147.82元已转至中钢设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钢国际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如下:
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存放金额(元)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中钢设备有限公司32340188000044139142189033.83司北京东三环支行
三、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733.8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7)。公司已于2021年4月13日使用募集资金107338814.9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3)。公司已于2021年11月8日将上
3述5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
知了公司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2.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9个月,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全部归还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9)。公司已于2022年8月5日将上述4.5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3.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0个月,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全部归还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1)。公司已于2023年6月1日将上述4.5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4.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全部归还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2)。公司已于2023年
412月5日将上述3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
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5.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公司已于2024年9月27日将上述3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6.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7)。公司已于2025年5月12日将上述资金中的
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5年10月20日将余下2.1亿元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7.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1)。截至2026年5月20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上述情况通知了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以大额存单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以大额存单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以大额存单、定期存款方式存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9)。截至2021年6月7日,以大额存单、定期存款方式存储的闲置募集
资金及利息收益400186666.67元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1年,受全球镍矿供应量下降,特别是印尼镍矿出口禁令的影响,业
主内蒙古(奈曼)经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奈曼经安”)对内蒙古(奈曼)经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20万吨镍铁合金 EPC总承包项目(即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奈曼项目”)工艺进行了局部调整,加之项目所在地遭遇罕见极寒天气等不利影响,奈曼项目的实施较原计划有所延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
3.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6“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8)。截至2026年6月30日,已置换以银行票据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款
93441145.18元。
4.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中钢设备增资10亿元,其中用于增资款的募集资金仍按照原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使用,即补充流动资金和用于奈曼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8)。公司已于2022年8月5日将增资款中的募集资金划入中钢设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及通宝产品(指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在欧冶金服平台上给供应商开具的应付账款电子债权凭证)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3)。截至2026年6月30日,已置换以商业承兑汇票及通宝产品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款16733983.23元。
76.2023年,为配合奈曼经安高铁低镍合金矿热炉技术改造以及后续的炼钢
及轧钢项目建设,确保镍铁冶炼炼钢及轧钢全流程的同步投用,业主与我司协商一致,拟将奈曼项目工期后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
7.2023年以来,随着镍铁价格持续下行,因奈曼经安镍铁厂的原材料主要
依靠进口,利润空间可能被一定程度压缩,故经综合考虑,业主拟调整镍铁厂的投产规划。在上述背景下,为配合业主生产规划,公司拟同步调整后延奈曼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9)。
8.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95)。截至2026年6月30日,已置换以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方式支
8付的募投项目款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报告期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9附表:
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944333962.2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48152862.6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56479542.18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808454737.2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7.75%金总额项目项目是否达到可行已变截至期末投是否预定性是
更项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总本年度投入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资进度(%)本年度实现达到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可使否发
目(含投资总额额(1)额金额(2)(3)=(2)的效益预计用状生重
部分/(1)效益态日大变
变更)期化承诺投资项目
1.内蒙古(奈曼)经安有色金2026
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是820390129.71463910587.530.00463910587.53100%年4——否
镍铁合金 EPC总承包项目 月
2. 印 尼 Stargate 公 司 2 × 2026
33MVA 镍铁(RKEF)EPC 工 是 0.00 356479542.18 48152862.65 220600317.17 61.88% 年 12 — — 否
程总承包项目月
103.补充流动资金否123943832.55123943832.550.00123943832.55100%———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944333962.26944333962.2648152862.65808454737.2585.61%————超募资金投向无
2021年,受全球镍矿供应量下降,特别是印尼镍矿出口禁令的影响,奈曼经安对奈曼项目工艺进行了局部调整,加
之项目所在地遭遇罕见极寒天气等不利影响,奈曼项目的实施较原计划有所延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
2023年,为配合奈曼经安高铁低镍合金矿热炉技术改造以及后续的炼钢及轧钢项目建设,确保镍铁冶炼炼钢及轧钢
全流程的同步投用,业主与我司协商一致,拟将奈曼项目工期后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
2023年以来,随着镍铁价格持续下行,因奈曼经安镍铁厂的原材料主要依靠进口,利润空间可能被一定程度压缩,
故经综合考虑,业主拟调整镍铁厂的投产规划。在上述背景下,为配合业主生产规划,公司拟同步调整后延奈曼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9)。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无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不适用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不适用更情况
1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不适用整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733.8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置换情况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已于2021年4月13日使用募集资金107338814.9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5亿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3)。公司已于2021年11月8日将上述5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9个月,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全部归还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9)。公司已于2022年8月5日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将上述4.5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资金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0个月,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全部归还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1)。公司已于2023年6月1日将上述4.5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全部归还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2)。公司已于2023年12月5日将上述3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12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公司已于2024年9月27日将上述3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7)。公司已于2025年5月12日将上述资金中的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5年10月20日将余下2.1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1)。截至2026年5月20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上述情况通知了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无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无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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