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共4页
证券代码:000931证券简称:中关村公告编号:2026-02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885454.07元,母公司净利润46232695.39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期初经审计未分配利润-796367861.42-1254721547.03
加:公积金补亏注1254721547.031254721547.03
减:利润分配0.000.00
加:本期归母净利润47885454.0746232695.39
减:提取盈余公积4623269.544623269.54
期末未分配利润501615870.1441609425.85
注: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其中使用盈余公积83015164.70元、资本公积1171706382.33元,合计1254721547.03元。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公司2024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共4页时,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1609425.85元,公司总股本为753126982股。
3、为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
7531269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15062539.64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4、公司2025年度未进行股份回购,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15062539.64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
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46%。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5062539.64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7885454.0753592190.2348574063.8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501615870.1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41609425.85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5062539.6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50017236.0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5062539.64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否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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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根据上表,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2025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5062539.64元,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5062539.64元,占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11%,高于30%,故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盈利能力、资金需求及投
资者回报等因素,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5180035.75元、
3926501.82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14%、0.10%,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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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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