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共3页
证券代码:000931证券简称:中关村公告编号:2025-04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592190.23元,母公司净利润-68156162.5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796367861.42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254721547.03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故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3592190.2348574063.82-39581049.1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796367861.4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254721547.03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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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0861734.9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0.0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否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公司采取的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如后续相关政策明确公司符合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条件,公司计划通过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方式达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提升经营业绩,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加大投资者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
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中关村科技发
第2页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共3页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