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证券简称:神火股份公告编号:2026-009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
20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005359185.05元,加上年末未分配利润15024524317.99元,减已派发的2024年度现金红利1116965104.50元(因不满足行权条件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扣除对应的2024年现金股利1055818.50元,下同),年末公司合并层面未分配利润为17913974217.04元;公司母公司层面实现净利润3067349096.27元,加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9832932139.27元,减去2024年度派发的现金红利1116965104.50元,年末公司母公司层面未分配利润为11784371949.54元。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及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249004399股。
3、为积极回报股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度盈利状况、公司资金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董事会制订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49004399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
股份数15420360股后的股本,即22335840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息8.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
11786867231.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
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如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4、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现
金分红总额为1786867231.20元,占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4.61%;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54978767.9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5年度拟定的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041845999.12元,占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50.9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786867231.201790714456.701798961587.2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5359185.054306779295.815905386622.42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17913974217.04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11784371949.54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5376543275.10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0.00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4739175034.4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5376543275.1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否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上表中的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本次拟实施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金额,尚待股东
2会审议。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3.77亿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47.39亿元的113.45%。
因此,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秉承积极回馈投资者的理念,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让投资者分享公司的成长与发展成果。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现金分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利润分配预案未超出可分配范围,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40052.69万元、
77125.34万元,分别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77%、1.58%,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
3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 70027664_R01号);
2、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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